女童被迫卖淫百多次 事隔5年二审(图)

作者:张佑宇 发表:2012-02-22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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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和母亲

【看中国记者张佑宇综合报导】2006年,湖南永州11岁女童遭男子强奸并强迫卖淫接客100余次。案发5年多后,2月21日该案二审开庭,庭审于当天下午4时结束,7名被告均对此案的主体事实予以否认,鉴于案情重大,该案将由湖南省高院择期宣判。

早先媒体报导披露,事发当时女童被家人救出后,公安机关多次拒绝其母立案要求;同时在案件审判过程中,少女被禁锢的娱乐场所仍照常营业,当地警方并阻挠家属上访;案件审判后又多次重审。二审消息再次引发公众关注。

7被告均否认犯罪事实

昨天(21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永州二审开庭审理此案。东方早报22日报导,这桩5年前发生在湖南永州的幼女被逼卖淫案,历经三次判决两度发回重审,昨天由湖南高院开庭再审,但鉴于案情重大,将择期宣判。

在翻阅该案此前的判决材料时,早报记者震惊地发现,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冷水滩区看守所公然伪造该案第一被告人羁押期间的“立功材料”,企图为该被告逃避法律责任提供虚假证明,被法庭识破后,至今无人被问责。

而据当地媒体报道,有3名警察因失职、秘密通报消息、暴力阻访,分别被处以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和通报批评等党纪、政纪处分后,并未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昨日的庭审持续了整整一天,7名被告人均对此案的主体事实予以否认。在庭上,面对公诉方和法官的询问,被告人大多都以“没说过”、“不清楚”、“不知道”等词语来回答。

两位律师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庭审已于昨天下午4时结束,鉴于案情重大,该案将由湖南省高院择期宣判。

事件回顾:女儿身心受创 母亲艰难维权

回顾事发2006年10月1日,11岁女童乐乐被朋友周军辉以看影碟为借口,骗到一家影碟出租屋强奸,周军辉还威胁,如果乐乐把事情张扬出去,他将杀了她全家,要乐乐跟他出去工作,不要上学了。

两天后,周军辉再次威胁,乐乐便留下一张纸条后离家出走了。

之后乐乐被带到一家休闲中心,跟几个“姐妹”一起接客,三个月里接客一百多次,当年12月的一天,还遭四人轮奸,并被拳打脚踢。

当母亲唐娟(化名)得知女儿在休闲中心时如晴天霹雳,在休闲中心附近捡了十几天垃圾后,才透过大门看到了女儿。她不得不请两名亲戚扮成嫖客救出了女儿。

媒体报导,救出女儿后,唐娟多次到公安机关要求立案,但都不了了之,几经波折后才被立案。而乐乐则身心受创,期间,乐乐染上了性病并被医学鉴定中心鉴定有创伤后应激障碍。

据湖南《三湘都巿报》2010年11月30日报导,案件审判过程中,少女被禁锢娱乐场所照常营业,当地警察曾阻挠家属上访,后3名警察仅因此被通报批评。2010年11月24日,该案再次不公开审理。

2011年3月,永州中院对7名被告人一审宣判,休闲中心老板娘秦星和周军辉被判死刑,四人被判无期徒刑,另外一人被判刑15年,同时7名被告人赔偿乐乐20万元。

民众质疑司法扮演的角色

博客作者柳随风在天涯观察发文披露称,除了当庭认罪的周军辉,其父母是农民,其余六位可谓是树大根深。据记者调查,原南津渡派出所副所长何频是柳情缘休闲中心老板陈刚的同学兼铁哥们,现已调到接里桥镇派出所任职;而秦星的堂哥秦爱群更是零陵区公安分局政委,现被调任市公安局。何频与秦爱群之间,又是女婿与丈人的关系。在秦爱群的老家富家桥镇,一位邻居向本刊记者证实,秦爱群有个女儿确实嫁给了个当警察的。还有人称,秦星的姨父在永州市检察院里当领导。

文章并指,在案发后地方的相关警务人员罔顾事实,规避真相,利用职务之便进行串供,与案犯狼狈为奸,防碍司法公正。2010年6月,乐乐之母唐娟,曾被零陵公安分局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拘留了37天。坊间传言,唐娟真正被拘留的理由是“荒唐的私下接受媒体采访”。
  
柳随风质问:“面对被害人的身心创伤,为什么相关执法者却冷漠置之,反而当起了犯罪人的保护伞?这些执法者和色情行业又是什么关系?警察一方面在扫黄,另一方面也看到有警察和色情行业暗通款曲,自古兵匪一家,由此可见一斑! ”

网络舆论批:国家执法者成了“合伙人”
    
该案5年多后再次审理,也再一次引起网友舆论关注。该新闻消息发出后,一天内至21日晚间在网易新闻已有13万5千多个跟帖。

许多人将矛头直指整个权力、体制问题:“能去天上人间的都是些什么人?当然是有钱的人,有权的人。如果这些地方没有了,公检法的外快从哪里来?晚上憋得慌,去哪消遣?”“是因为国家的执法者成为了合伙人!中国──卖淫的为什么这几年这么多?”

“为什么要拖延五年后二审?五年来女孩的家人和女孩的伤痛和伤疤是否又被揭开?司法公正、公开、公平、及尊严何在?这就是法治社会吗?”

“全国百姓都懂的,时间越拖,就是给他们串供翻案的机会,给他们制造不死的证据的机会。然后法律会滴水不漏判他们徒刑或减轻处罚。也给了当初不立案的面子。”

另外,据一年多前湖南法院网报载消息:“2010年6月1日上午10时左右,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发生一起重特大枪击事件,造成3名法官死亡,3名干警中弹受伤,凶手当场开枪自杀。”网上论坛、博客转发的一帖爆料称,“行凶者朱云军为邮局保安。在该枪案发生后,曾经网传称朱因为干女儿被奸一事无法寻求公正报复,但该说法在当时没有得到进一步的印证。后经查明,自杀的开枪者朱军正是乐乐的干爹。”

目前,已经17岁的乐乐比同龄孩子安静许多,几年里除了亲人外从不跟男人接触,一家人全靠乐乐父亲在外打工维生。经过5年多的身心折磨,唐娟期待还女儿一个公道。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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