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励之:民主是靠自己争取的

当以世纪来计算——纪念方励之先生

作者:黄秀辉 发表:2012-04-30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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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方励之正准备去给学生讲课,离家前咳嗽一声,就倒在书房的椅子上鹤去了。方励之“咳嗽”一声,中国就感冒,他的名字成为敏感词,网民们只得为他改名“立之”,又改为“lizhi”,再改为“荔枝”……

自1990年方励之流亡美国后,仅仅20多年,年轻一代已经不知道他是“何许人也”。旷日持久的洗脑、屏蔽令中国民众集体失忆,专制政治制造了遗忘断层。今天,作为流亡的中国科学家、思想家、革命者、殉道者,方励之大致被中国大陆的权贵和百姓、精英和《环球时报》读者、绿卡明星和记者以及二奶和三奶们遗忘了。

22年前,方励之被迫离开祖国,正如但丁离开意大利、弥尔顿离开英吉利、雨果离开法兰西、索尔仁尼琴离开俄罗斯、爱因斯坦离开德国……这是沉痛的事,方先生失去了祖国,而祖国失去了一位精神带领者。但是流亡使方励之免遭牢狱之灾,继续他的天体物理学研究,继续为中国的自由民主呼吁,这也是他的幸运。

方励之两次被开除党籍,最后成为通缉犯,他的苦难源于他的知识分子精神。他不会顺从己不再相信的东西,不管那是皇帝或是“党”;他要真实、自由、尊严地体现自己,他具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独立与质疑的品质,正是这种不依附不苟且的本质,使他能够听从自己的内心诉求而勇敢地采取行动。自由、内省精神是人的生命最高本质的体现,他超越本能,抵制权力的强制,从而使自己智慧、刚强而高贵。

方励之本不是政治家,是他对科学、真理的执着,而使自己无法对专制权力妥协。是这种精神上的不妥协,促使他走上了与集权制度斗争的道路。方励之勇敢地挑战集权制度,批判马、毛意识形态,高扬自由、民主、普世价值。作为天体物理学家,方励之尊崇的是爱因斯坦;是科学与真理将爱因斯坦带向对普世的关注,方先生也同样。他们都是杰出的科学家,也都是积极的社会活动家,关爱社会和人类,为之承担责任。

宇宙是无限的还是有限的?物质是不是无限可分?如何看待大爆炸宇宙学……方励之从1972年开始深入研究这些问题。当时,姚文元控制的《自然辩证法》杂志刊登了一系列批判宇宙学的文章,这些文章的批判对象就是以方励之为代表的科大天体物理小组。但方励之并没有妥协,没有放弃自己的科学思考。这场科学与专制的冲突一直延续到八十年代中后期。1986年,胡乔木曾专门写信给上海的《自然》杂志,对其发表方励之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宇宙无限”的文章兴师问罪。

方励之是“德先生”与“赛先生”的典范,理清了二者间的关系。他认为,“要真正实现现代化得把西方科学精神引进中国。中国文化层次虽深但理络不明,为要发展,就得吸收西方精神。”(注一)“中国要建设民主社会,在学术上要有独立性,我研究的是学问,你(统治者)采取与否是另一回事。有学术上的独立,才能有政治上的独立精神。科学精神本身就有民主、自由的涵义。”“从学术角度讲,民主化也是最重要的,如果没有民主环境,学术界是无法发展的。”(注二)

方励之作为中国民主运动的导师,留下了宝贵的指导思想。他强调,“民主绝对不是给予的,是靠自己争取的。”(注三)“民主只有靠大家的觉悟,争取到才是牢靠的,否则给予你的民主是会收回去的。”(注四)“在中国,人们对民主连最基本的知识都不具备。我们得教育人们去了解民主,我们得明白民主不是统治者能赐予我们的。由上而下的民主,只能说明控制松懈了,并不成其为民主。民主的获得要通过艰苦而不可避免的斗争。”(注五)

仲维光先生认为,方励之是中国自六十年代以来第一个公开谈论人权问题的知识分子(注六)。方励之这样向自己的同胞解释什么是人权:“人权不是上面给我们的权力,而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权利。”(注七)“我认为民主最基本的概念是人权概念,民主与人权不是一回事,但与人权密切相关,就是说,一个社会里的人应当有自己的思想自由权、言论自由权、新闻自由权和旅行自由权。”(注八)“民主是少数服从多数。但人权不是这样。所有的人权公约,每一条的第一句话甚至第一个词,就是“人人”,“人人如何如何”。这是非常重要的,在人权问题上,必须落实到每一个人,只要在一个人的问题上不符合人权标准,那就是违背。”(注九)

方励之的一生是为科学与民主而战斗的一生,在他逝世前的最后一篇文章《圣心寺和“暴民恐惧”》,依旧是对中国政治民主化的思考。

在方励之的战友、难友刘宾雁逝世5周年时,中国民间著名思想家王康在《怀念恩师刘宾雁先生》一文中写道:“真正的历史人物,他的影响应当以世纪来计算。”我想这句话也可以放在方励之的身上,他不必带着被遗忘的遗憾去见上帝和爱因斯坦!

注释:
一、方励之:“马克思主义已经过时了”,原载西德《明镜》1987年7月27日。
二、方励之:“谈高等教育的改革”,1986年11月17日。
三、方励之:“民主不是赐予的”,1986年12月4日,见《危机感下的责任:方励之自选集之二》,第248页。
四、同上,参见152,第53页。
五、方励之:“谈政治体制改革”,1986年9月27日,见《危机感下的责任:方励之自选集之二》,第120─121页。
六、仲维光:《方励之先生的生平与思想》
七、方励之:“知识分子有责任也有力量”,1986年11月1日,见《危机感下的责任:方励之自选集之二》,第143─144页。
八、方励之:“中国应该先有常识性的民主”,1988年9月,《中国的失望和希望:方励之自选集之四》,第152页。
九、《方励之在共产党统治下的中国首次公开提出人权问题》,“六四”20周年前夕,BBC中文网记者嵇伟电话采访方励之。

来源:《中国人权双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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