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一个人的终身大事,一般人是很讲究的,它虽然没有一套完整的法定程序,但长期以来形成了一套约定俗成的规制。按照民间的排定,一般有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拜天地、婚宴、入洞房、回门等环节。根据古礼,婚姻的程序被定为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即“六礼”。“六礼”中,前四项属于订婚方面的内容,后两项则属于结婚方面的内容,这些程序基本上囊括了男娶女嫁的全过程。在我国古代,婚姻一直是社会最基本的组合方式,婚姻的缔结也直接影响到一个宗族系统的发达与否,所以婚姻虽为好事,但它在缔结的过程中又会受到各种各样有形无形甚或神秘力量的干扰,故而在这个过程中就需要恪守一系列的禁忌。
议婚禁忌
议婚是指在可以选择婚姻配偶的范围内和民间习俗允许的方式下,对可择婚对象所做的具体交涉活动,它为男女订婚服务。在议婚阶段及其操作过程中,有一些禁忌规约需要遵守。
忌找多嘴媒婆说媒以避免酿成灾祸和悲剧。民间认为媒婆说媒切忌事未成就四处张扬,开始时要尽量避人耳目,否则不但婚事不能说成,还要遭人唾骂。媒未说成时,远亲近邻就都知道了,会坏了女方的名声;若是到了最后还是未说成,女方会认为失了“名节”,从而酿成灾祸和悲剧。在现实生活中,青年男女谈恋爱,不管是自己认识的还是别人介绍的,开始时都很隐蔽保密,只有到了一定程度才逐渐公开,也是这个道理。这是千百年来这种民间禁忌习俗的发展和衍化。
纳彩时忌用死的动物。纳彩通俗地讲就是指男家请媒人到女方家提亲。古时纳彩常用活雁作为提亲时的礼物,现在,许多地方还有提鸡、鹅等禽类作为纳彩礼的。但不论是雁还是其他家禽,作为纳彩礼都要用活的,忌用死的。因为婚姻是人生的大喜事,与死联系起来太不吉利了。据说,雁一生只配偶一次,失去配偶,终身不再配对,民间纳彩送雁即取婚姻忠贞不二之意。
婚龄与生肖冲克的忌讳。在结婚年龄上,历朝历代都有自己的规定,各个民族也都有自己的忌讳。某些男女年龄不适合婚配的,如果仍为婚不禁,轻则婚后受难,重则犯刑、冲、克、害,为避免这些灾难,在婚龄上出现了诸多忌避。如达斡尔族女子忌在母亲生自己的那个年龄结婚,忌在十六、十八、二十等偶数年龄结婚,男子则无此忌。畲族忌在十八岁时结婚,以为婚后会受“十八难”。在婚龄禁忌习俗中,男女双方年龄不宜相差太大,婚嫁不宜过早过迟等都是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科学性的。生肖即为人的属相,一个人不管生于何年,都会有一个相对应的动物作为属相。在合婚时,民间有避女属虎、属羊之说。
订婚禁忌
订婚俗称定亲,通过订婚来确定男女双方待婚配的关系,是嫁娶之前的重要事项。
订婚的第一项是纳吉。所谓纳吉是把问名后通过占卜得到的合婚消息告知女方的一种礼仪,这是订婚阶段的主要仪式,俗称“送定”、“过定”、“定聘”等。在“定聘”中有许多忌讳,为的是辟邪和消灾去祸。如定聘时的定金必须是偶数,忌单数,定礼也要成双成对,忌单数。
订婚的第二项是纳征。纳征又称“纳币”、“大聘”、“过大礼”等,男女双方已达成婚姻协议,男家就正式将聘礼(俗称“彩礼”)送往女家,这就是纳征的仪礼。纳征的仪礼也有许多忌讳,以避免不幸的事情发生。比如,聘礼数目忌单数,忌送女方鞋子,此含有避免女方穿上鞋子溜掉的心理。
在定亲的过程中,有些地区和民族有卜婚的习俗。卜婚中,有时是以人们对某种物象的好恶感来决定婚姻的。由于某种物象被认为是灾祸、妖邪的征兆,所以凡是婚姻跟这种物象联系在一起,那就是要忌避的。如布依族订婚那一天忌有响雷,对他们来说,响雷是恶兆,为防万一,只有自动解除婚约。哈尼族婚姻的缔结要经过“踩路”仪式的考验,所谓“踩路”就是让男女双方家族的老人一同在村寨外林间崎岖的小道上默默地走一段路,看是否有兔子或狼等野兽出现,若有则不吉,婚约只好取消。不过这一习俗现在已经改进,至于是否有野兽出现已不起决定作用,它只不过成为一种例行的订婚仪式罢了。
请期禁忌
请期是“六礼”之一,旧时指男家择定婚期,备礼告知女家,求其同意。婚期的择定因趋吉避凶而有了一些禁忌。据《中华全国风俗志》记载,旧时南京一带“男家欲迎娶,先将男女八字送星家诹吉,必使无冲犯,无刑克之良辰,以全红柬上记新人沐浴何时,水倾何方,新人上轿何时,合卺何时,避忌何人,谓之送日子”。在婚期方面,对于年、月、日都有忌讳的规定。
首先是禁忌某些年份。民间对结婚安排在哪一年是有选择的,有些年份必须忌避,以祛凶辟邪。汉族许多地区忌无立春日的那一年结婚,认为这一年是“寡年”,而“寡年结婚不养崽”。对于有两个立春日的那一年是否应忌避,各地就很不一样,一些地方认为这一年结婚好,取“双春双喜”之意,一些地方认为这一年结婚不好,因为“双春喜冲喜”。德宏傣族则有忌避“凶冲喜”的习俗,在直系亲属长辈去世一年中因服孝要忌举办喜事。
其次是禁忌某些月份。汉族、佤族及其他一些少数民族忌避五月、七月、九月嫁娶,说这几个月是“恶月”,鬼很多。由于恶鬼出没作祟,这期间嫁娶是不易成功的。
再次是禁忌某些日子。汉族和许多少数民族都有忌避单日嫁娶的习俗,反映了民间“好事成双”的信仰。汉族某些地方尤忌七月七日嫁娶,反映了人们夫妻要长相伴随的心理,而不要像牛郎织女那样长期分离,只有在七月七日那一天才能相会。
迎娶禁忌
迎亲过程中的禁忌要求。迎亲当天是大喜的日子,是婚礼的开始。在迎亲过程中为了辟邪是有些忌避的事项的。汉族和其他一些少数民族都要选择吉日作为迎亲日,在这个基础上再行禁忌事项。如朝鲜族迎亲时,新郎忌用脚踩地。另在湖北神农架一带有半夜打鼓迎亲的风习。当夜深人静的时候,男家即遣迎亲者敲锣打鼓燃放鞭炮去女家迎娶新娘,这里的敲锣打鼓燃放鞭炮固然是为了喜庆热闹,但也有惊吓山中野兽而辟邪的作用。燃放鞭炮不独在半夜迎亲的习俗中才有,一般它在整个婚仪中都可能出现。
送亲过程中的禁忌规定。送亲是指女方亲友送新娘出嫁。在中原一带送亲时有一些带有辟邪意义的习俗规定,如:送亲的人要“全活人”,忌避寡妇、孕妇送亲。在渤海湾一带,有“送爹不送妈”、“姑不娶、姨不送、舅妈送、一场病”之俗谚。为了避病等邪气,只有禁止女人送亲了。这种习俗一方面根源于对女人的蔑视,另一方面源于女人所具有的特性:心肠软且感情脆弱,看见亲人出嫁会生出悲伤的情感而落泪,对嫁娶不吉。不过民间这些禁忌俗信往往来源于人们对某人某物的好恶感受或错误联想。
新娘上轿、坐轿、下轿、入门过程中的禁忌行为。在迎亲过程中,新娘始终是中心和焦点,举手投足都有忌避,从而从上轿到入门有诸多禁忌事项。按汉族的习俗,上轿前新娘要蒙上红盖头,红盖头即是一块两尺见方的红布,可蒙住新娘的头面脖肩,使其不能被人看清楚面目。据说这种习俗是很古老的,有类于女娲“以草为扇”,是遮羞的,其红色象征火,可以辟邪。在陕西一带流传着“盖头一掀、必生祸端”的俗谚,就说明红盖头在民间信仰中确有防邪避祸的功用。新娘上轿前还要带一串制钱、一面铜镜,据说这两种东西都是驱邪避煞的法物。还有新娘上轿时禁忌足踏土地,这一习俗在过去是很多民族都具有的。为了不让新娘脚踏地,上轿的办法有许多种,有的是由新娘的父兄或背或抱送进花轿,有的是由新郎将新娘背进或抱进花轿。
中国民间有“一好百好、一顺百顺”的俗谚,人们总认为开始的时候怎么样往往便认为最终也会有相应的结果,任何事情的“始”总是被赋予带有某种征兆(兆头)意义的。在嫁娶中,一般把新娘子接上轿往新郎家抬去的途中看作是一对夫妇始合阴阳之“始”,所以,这一段路被认为是带有兆示意义的。如果一路平安无事,没有触犯什么应忌避的事或物体便大吉大利,反之则不是好兆头。故此,途中坐轿应该采取一些禁忌的形式以祛祓凶患,确保平安无事。按照汉族旧时的传统,新娘下轿时是要燃放爆竹的,爆竹的噼里啪啦的声音不但是为了增加婚礼的喜庆气氛,同时也是为了崩掉新娘子带来的煞气。
婚仪禁忌
这里的婚礼仪式是较为狭义的,我们把它界定为新娘接回家后在男家举行的一些活动仪式。这段时间的活动及其仪式是婚姻的高潮,主要包括拜天地、婚宴和闹洞房。
拜天地又名“拜堂”,是汉族和其他一些少数民族中典型的婚礼仪式之一。一般是在男家中庭设一香案(俗称“天地桌”),新郎和新娘在唱礼官的唱导下行交拜礼。婚宴就是民间所说的“吃喜酒”,即新郎家大办宴席招待来宾,一来为了答谢众亲朋好友,二来也以此凑凑热闹,增加婚礼的喜庆气氛。洞房即所谓的“新房”,是特意为新婚夫妇准备的寝室。民间普遍有“闹洞房”的习俗,闹洞房又称“逗媳妇”、“闹房”、“听房”、“吵房”,是对新婚夫妇的一种祝贺方式。闹洞房的习俗产生的原因在于新房本身为禁忌之地,有一种说法认为洞房中有狐狸、鬼魅作祟,为了驱逐鬼魅、避开邪灵的阴气,增强人势之阳气,才有了闹洞房的活动,“人不闹鬼闹”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婚后禁忌
一般人都以为婚姻的过程或结婚的程序至闹洞房后即告结束,其实不然,婚姻的程序应该包括回门等礼仪,甚至还包括对新娘在夫家最早几天的规束要求。我国民间男尊女卑的思想影响深久,家人希望家庭和睦、发子旺孙,既寄希望于刚过门的新娘,又担心她带来不吉利,故形成一些俗规禁忌来束缚新媳妇的行动,以讨吉利。
回门是婚姻过程中最后一个重要的程序。回门的节目结束之后,婚姻仪礼才宣告完成,新夫妇的生活就正式开始了。回门又称“归宁”,也就是俗话所说的“回娘家”。回门过程中有许多禁忌,比如在回门的时日方面,规定新妇必须严格遵守往来之序,不该回门时一定不能回门,该回门时一定要回门,如果不遵从这一规定,就会有凶事发生。还有所谓命犯“离窠”(夫妻离散)及“回头禄”(遭天灾)的新妇,她们要在4个月后甚至是3年后才能回娘家。这里对新妇回娘家的时间规定也是为了辟邪祛灾。不过,回门仪式比之于迎娶仪式简单多了,这也说明了民间婚姻是重男家而不重女家的。
上述的各种禁忌规则无不渗透着人们避凶求吉的心理和对幸福、美满婚姻的向往。
(文章略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