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两个星期前,我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前往中国大使馆,第三次试图向政府自首,结果和前两次一样,完全不得其门而入。在采取这个动作之前,我在大使馆门外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当然第一个问题首先是为什么我会采取这样的行动。
我采取这样的行动基本上有两个原因:
首先,我已经与父母家人未能见面长达二十三年,骨肉分离的痛苦已经到了令人无法忍受的程度。八九年,我因参与学生运动被政府追捕而逃离海外,开始了我的流亡生涯;而同时,我的父母亲也被限制出境,无法取得护照。这一政策源自当初公安部转发到各省的一纸通知,是不是每个被通缉的学生家人都受到同样的待遇,我不得而知,根据对中国政府行事习惯的瞭解,我相信,至少几个“首犯”应该是相同的,换言之,王丹、柴玲的父母所在省市公安局入出境管理机关应该是收到了同样的通知。
后来,陆陆续续,其他被通缉学生家人可以出国看他们的孩子了,这其中包括各方面情况与我极为类似的柴玲,我和柴玲都是被通缉名列前茅,也都未受逮捕即成功逃离中国,我们两人的父母在八九年之前也都未曾取得中国护照,而这些在我看来直接影响我们的家人能否取得护照并申请出国的条件完全一样的情况下,柴玲的父母终于能够来到海外与她相见,为她高兴之余,我也积极安排父母的出国申请。
然而,他们的申请遭到明确的拒绝,新疆地方政府官员甚至明确告知,他们的护照申请被拒绝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有一个通缉犯儿子。
我完全无法理解这样的结果。愤怒之余,开始了长期的努力,希望能够与政府沟通,改变这一荒谬更是违法的政策。这些沟通还包括与当局公安、国保系统的见面,无数次的希望和失望,最终我感受到的是屈辱和绝望。二零零九年,我流亡已经二十年,这期间我的父亲两次病危,母亲中风,他们已经不再年轻,不再健康,也不会更年轻、更健康。我才下了决心,用投案自首的方式,寻求回家,希望最终能够与父母相见,哪怕这种见面必须要以探监的方式进行。这将会给他们带来多大的冲击和折磨,我已不敢现象。
我决定投案的第二个原因,是希望能够建立与政府之间的对话。
八九年,我们走上街头,用最和平、最理性的方式、向中国政府提出来的要求就是对话,我们从来没有试图推翻共产党,从来没有想要站在政府的对立面,然而政府对于我们的和平、理性诉求,用血腥镇压来回答,并自此将我们这些主张推动民主化的公民推到完全敌对的一方,持续污蔑、压制与迫害,二十三年过去了,我不改初衷,仍然期待与政府建立起当初诉求的“对话”,我投案自首,就是希望,哪怕是以起诉书和答辩的方式,开启这个对话。
陈光诚在北京进入美国大使馆,寻求来到美国,因为这是在今天的中国,他唯一能够找到的避免当局迫害的途径。国内外营救陈光诚的努力多年未见功效,北京当局纵容山东地方政府对于这位维权英雄黑道流氓式的迫害,却最终不得不在陈光诚进入美国大使馆,面临极大国际压力之下,作出让步,停止对他的迫害,并不得不允许他前往美国,这不能说不是一次悲壮的胜利。我欢迎他来到美国,祝福他,同时对于他开始流亡,深感同情。中国政府在陈光诚事件,以及之前的冯正虎事件上都是敬酒不吃吃了罚酒,我再附送中国政府另一个成语,希望中国政府能够“吃一堑,长一智”!
受他启发,我希望进入中国驻美国大使馆,寻求前往中国。更希望中国大使、中国政府能够受到美国大使、美国政府的启发,让我回国,继而停止迫害本国公民。
原标题: 我为什么要采取自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