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逼卖淫幼女或成〝湖南郑玉娇〞?

作者:金世遗 发表:2012-08-12 10:02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0个留言 打印 特大

湖南省政法委已经组成调查组前往永州,他们分成5个小组,对涉及强奸、劳教、‘假立功’、秦星与警界人士之间的关系5个方面分别进行调查。”一位接近湖南政法部门的人士8月9日向本报记者透露事态的最新进展。而受害者乐乐由于长期备受折磨,已患上终身性病和应激性精神障碍,“她害怕见到熟人,一看到男人就紧张,现在不得不寄住在外省亲戚家治疗。(凤凰网)

尽管永州被逼卖淫幼女之母唐慧被劳教一案引起湖南省政法委的高度重视,也成立了5个分别调查强奸、劳教、假立功、及犯罪人与警界社会关系的工作组。但笔者认为,其结果可能只有一个,就是说,湖南省政法委在了解实情后,发现此案涉及面太大,牵涉的官员太多,在法不责众,不好全部惩处的情况下,为了消除负面影响,就会想出招数,象征性地惩处几个警察,再把被逼卖淫幼女及其父母,以治疗、人道及组织关爱的名义,把他们变成“湖南邓玉娇”,“保护起来,不与外界接触”,从而达到平息舆论,维护社会稳定,掩盖“黑质而白章”的本质。

为何如此说呢?因为,这是由“稳定压倒一切”的内在要求决定的。不信,大家不妨来回顾一下湖北烈女邓玉娇及其被处理的结果。

大家知道,轰动一时的“邓玉娇刺官案”,发生在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野三关镇。2009年5月10日晚8时许,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3名工作人员在该镇雄风宾馆梦幻城消费时,对当时在该处做服务员的邓玉娇主动进行强暴,邓玉娇用水果刀刺向两人,其中一人被刺伤喉部、胸部,经抢救无效死亡。邓玉娇当即拨打110报警。次日,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对邓玉娇采取强制措施。死者名叫邓贵大,当年44岁,是野三关政府招商办公室主任;另一名伤者而未处理的叫黄德智,以前是该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当年年初抽调到招商办工作。另一名工作人员也是邓贵大的同事,他们三人均工作在同一间办公室。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把邓玉娇被当作抑郁症病人,强制将其送入精神病院治疗。

此后,这个轰动全国的邓玉娇,在舆论与湖北官方的较量中,被法院认定防卫过当,但有属于“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并以自首和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相关规定为据,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家人陪伴生活。

据时代周报记者了解,目前,邓玉娇对外已不使用“邓玉娇”这个名字了,大家都称她“小张”。恩施州委斜对门的恩施电视台舞阳微波站,就是邓玉娇上班的地方。如今的邓玉娇,每天早晨从恩施州委大院走到马路对面的恩施电视台上班,下班后再走回恩施州委大院的住处,基本过着从宿舍到单位的两点一线式生活。

透过邓玉娇案,人们不难理解,如果湖南省委不处理好“长期备受折磨,已患上终身性病和应激性精神障碍,且失去生育能力的11岁被逼卖淫幼女及其父母”的生活保障问题,那么,抨击湖南及其永州的舆论就会永不停息,民愤就会越来越大,这样,无疑就不利于湖南及永州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也更谈不上,湖南以“法治社会”的姿态向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八大”献礼。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湖北邓玉娇其及结局,无疑就是11岁被逼卖淫幼女及其父母的样板和最好的归宿。因此,笔者也坚信,湖南定会效仿之。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天涯社区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欢迎给您喜欢的作者捐助。您的爱心鼓励就是对我们媒体的耕耘。 打赏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