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鸿锦尸展越做越大 中南海誰在撑腰?(图)

作者:横河 发表:2012-08-30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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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河:人体展越做越大的公司背后是什么?

上一周我们讨论了谷开来的案子和人体展,上周我们节目做完以后,人体展成为了国内微博等等社交媒体上面最热门的话题之一,以致于连第一财经网站上面都发表了文章来谈论这件事情。大家广泛讨论的热点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一个就是作为中国人来说,不能够接受将中国人的死者做成标本去展览,另外更多的是关于这些尸体是从哪里来的,这些人生前是什么人,为什么会尸体拿去做标本展览?很多人对这件事情表示了愤怒。

网络上有几条评论很具有代表性,而且很说明问题,我今天看到几条特别有意思。一条是一位丁律师说的,说哈根斯到美国办厂,人家有博爱没成功;说到新加坡人家有法治;到同一个体制的委内瑞拉,人家又没有尸体;到没有民意压力的沙特,人家有信仰;想到海盗横行的索马理,人家有人性。这时候他想到一个无法治、无信仰、无人性,有黑恶,有尸源的国家。

另外还有一个帖子也很有意思,提出了几点要求,一个就是收回全世界每一具华人的尸体,第二是用DNA检测失踪者的家属进行对比,就找到这些被展览的人是谁,第三是抓捕审问相关人员,第四是清查公司进出项目,第五个要求国际法庭介入,最后一个,第六个是想知道死者是谁。特别说到罪恶如果得不到审判的话,就会悲剧重演。

我们今天继续讨论这个话题,首先来看一下,我们注意到了国内网民大多数讨论的都是哈根斯。事实上在国内进行展览的,而且在国际上展览的,哈根斯有一个最大的竞争对手是鸿峰公司,这两个公司其实在中国遭遇的是不同的命运,我们现在来看一下他们两个有什么不同,为什么不同。

哈根斯和鸿峰公司的对比

首先看一下哈根斯的公司现在怎么样了,国内有人自告奋勇的去调查,是新青年,发现哈根斯的公司已经人去楼空了。根据他们调查的情况,有一个录像在网站上,至少知道在今年2月29日这个公司原来厂房的大门外被贴上了封条,现在整个公司似乎正在拆迁,附近的人说是去年年底就搬空了。这个事实也被哈根斯公司现在的掌门人,就是原来冯‧哈根斯的儿子鲁克立‧冯‧哈根斯,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的时候证实了。

根据他说是从2006年北京政府就下达了规定,禁止进出口人体塑化标本,他说从此以后他们就再也没有做人体标本,又做了两年的动物标本,也做了展览。这个说法和一般人所知道的情况不太符合,因为他说再做了两年,也就到2008年,然而附近的人看到的是2011年年底才搬走,也就是至少还延续了三年。但是不管怎么说吧,哈根斯公司在大连的这个部分,因为它在全世界一共有三家公司,那么大连这个部分在2006年以后逐渐的衰败,这点恐怕是一个事实。

而跟这个相对的是另外一家公司,就是哈根斯大连公司的负责人,后来一年以后跟哈根斯分道扬镳,另起炉灶的隋鸿锦。他在2002年开了一家名字叫作大连医科大学生物塑化有限公司。这一家公司,也是做塑化,也是做人体标本。实际上这个公司后来有人去调查,和2004年正式成立的鸿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同一家公司,打了两块牌子。也可能是大连医科大学为了避嫌,而把名字从这个公司拿走了,这个公司必须成立一个独立的公司。

这家公司却越开越大,当时开的时候他们就说得到中共政府的支持,要在2008年奥运会开一个人体展来吸引游客。在国内它确实从2004年开始,就从北京开始在各个城市进行展览。而2004年开始的在北京中国建筑文化中心主办的那个人体世界科普展览,是经过卫生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批准的,而它的主办单位是中国解剖学会,所以它整个是一个官方在后面支持的人体展。

说到这个2006年的规定,那是什么呢?就说2006年的规定是由卫生部、科技部、公安部、商业部等九个部委,联合做的一个规定,叫作《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这个规定里面分别规定了可以用作进出口的,只有两种情况,第三条规定是出入境殡葬,就说他如果是外国人,死在中国了,他要回他原来的国家去,这个容许出境,也同样的,如果是一个中国人在国外去世了,那么他要回国来,这也是可以的;另外第四条规定就是医学科研用途。除这两项以外,一律不准人体、尸体和器官进出口,这是非常严格的规定。

也就是说哈根斯公司后来他们自称受到这个规定的影响,就没有再继续做人体标本了。问题是似乎2006年的规定,一下子就把哈根斯的公司给整的不能再继续做人体了,但是好像对隋鸿锦的公司没有任何影响。从他的网站看,至少有一系列的展览是在2006年以后才开始的,至少在他的网站上列出来的就有,匈牙利的布达佩斯2008年、爱尔兰的都柏林2008年、捷克布拉格2012年、立陶宛的维尔纽斯是2012年。当然还有没有登出照片来的,这仅仅是从照片上看。

当然美国也有很多城市展览,但我们暂时不把美国城市计算进去,因为据说美国的这家代理,买下他的人体标本,这样来说的话他买下来以后,就不需要在2006年以后再从中国进口了,也就中国不需要再出口给他了,所以可能不一定牵涉到2006年以后的进出口的问题。但是那样一来的话,因为如果说他的代理把他买下来了,这个展览就是他的代理做的,应该不算他的展览,不应该放在他的网站上。

至于说2006年的九个部委的规定,对他是没有效果的,不能够限制他继续把人体标本出口,他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哈根斯公司做不到的,他怎么做到的?要知道哈根斯和隋鸿锦这两家公司的主要差别,是哈根斯坚持说他用于展出的人体是来自欧洲捐赠者,而隋鸿锦展出的人体,完全是来自中国。真正我们能够肯定的,就是一定有这样的事情,是把中国人做成标本,在中国和全世界展出的是随鸿锦的公司。

这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2006年那个规定上签名的,就包括当时的公安部长周永康和商业部长薄熙来。在《德国之声》采访冯‧哈根斯的儿子的时候,《德国之声》问了一个问题,就说2006年以后公司不能够再继续进行人体进出口了,是不是和薄熙来离开了大连以后不再给他撑腰有关系?鲁力克‧冯‧哈根斯回答说,据他所知这两者毫无关连,当然鲁力克他的父亲当年和大连官方打交道的细节,究竟知道多少,即使知道了又愿意说多少,我们现在难以做出评价。

但是《德国之声》在采访的时候,鲁力克确实谈到,说他父亲当年在大连做客座教授期间,获得了大连友谊奖章,而且他确认这枚奖章是当时的大连市长薄熙来授给他父亲的。在授与仪式之前或者是仪式之后,说他父亲有机会和薄熙来短暂相见,当然他说除此以外,他们家和薄熙来没有任何私交,有关薄熙来的消息都是从媒体当中报导看到的,就是说他们得到薄熙来的消息都是从其它途径,和大家一样的途径。

那件事情指的是1999年底,在大连建市一百周年活动和第十一届服装节的期间,冯‧哈根斯被市政府邀请作为大连市的特邀嘉宾,参加了纪念活动,同时薄熙来接见了他,授给他了星海友谊奖,同时还授给他大连市荣誉市民的称号,当时他的身份是大连医科大学的客座教授。

薄熙来为什么要给他授奖,这点是一个疑问,因为中国的市长褒奖,和西方的褒奖是不同的。比如在美国,美国一个市长给的褒奖,他都是给那些对当地社区做出贡献的人或者是团体授奖,他特别注重的是这个人对社区的贡献,注重他的草根性。而中国城市授奖或者授荣誉市民的话,完全是出于政治考虑,如果没有特殊的关系,那就是项目本身的意义,或者是引进项目这个人在当地政界、经济界的势力或者是关系网,是由于这种关系来考量,和他真正对当地社区做出什么贡献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因此,在那个时候薄熙来为什么要给他授奖,为什么要授他荣誉市民称号,这个是什么原因,这是值得怀疑的。至于说有没有私交,我认为当然在这里不是私交,这应该是政治利益、商业利益,或者是其它利益的勾结,而绝对不是私人交情。尤其是如果冯‧哈根斯这个企业能够为薄熙来的政治上的某种目的服务的话,那么这个褒奖就更能说明问题了。

展出的人体标本究竟哪来的

我们现在还是要回到人体遗体的来源问题,就是冯‧哈根斯他虽然坚持说他的展品是来自欧洲自愿捐献的网络,他们自己建了个网络,而且他在各地警方调查的时候也能够出示一些相关的文件,但是确实发生过他的尸体标本有问题,而被迫把展品退回中国的事情。那是在英国,2004年1月23日英国《卫报》就报导,说在英国展览的时候,冯‧哈根斯将退回中国7具标本,这7具标本被发现头上有伤痕,他承认他的展品当中可能有处死刑的死刑犯,他说他不能证明这些尸体不是处决的,尽管他相信不是。

而且他也说了,说他是从中国官员得到这些尸体,但是他不能确认来源。在这篇英国《卫报》的文章里面,至少他承认了,他的尸体是来自中国的官方,那么也就证实了我们在上次节目当中所谈到的他在大连设工厂的动机。就是制造成本低和给他一些免税的待遇的话,任何一个其它城市,甚至很多其它国家都能够提供,而唯独一个丰富的尸体来源,这是别人可能不能提供的,所以至少在这点上,他在大连设厂一个动机很可能就是有丰富的尸体来源。

刚才我们讲的是冯‧哈根斯,现在我们再看一下另外一个大规模的展览,就是随鸿锦的鸿峰公司。他在2004年北京展览的时候,他对当地媒体的解释是,用来做标本的尸体全部是通过有关部门合法渠道,提供给医科大学用于医学解剖实验的,基本上是自然死亡的、无主的,或被弃尸体。在这里其实很值得推敲的,他不仅仅说出了他的部分尸源,或者是全部尸源是来自医科大学,更重要的是说出了医科大学尸体的来源,是有关部门的合法渠道。

我们现在不讨论中国的法律,在这个问题上怎么谈,而是说在中国有关部门是一个最神秘的部门。他只要一说是有关部门的合法渠道就搪塞过去了,中国的媒体大概也没有办法,也不敢再去继续追问,这种卫生部许可的展览什么是合法渠道。但是我们只要想想在中国能够通过合法渠道提供尸体的有关部门,不就是从中国的司法机构的公检法部门吗?死刑犯是监狱法院系统提供的,而公安提供的就更可疑了,因为公安不管死刑犯的问题。

他这一说是搪塞过去了,而隋鸿锦在美国的代理第一展览公司就没有他在中国那么幸运了。他必须面对媒体和司法机构的调查,他不能够用有关部门来搪塞了,因此他不得不在免责声名上说明了是来自中国警方。从隋鸿锦开公司的2002年到北京展览到2004年,中国警方管辖下的各级看守所的大批的临时的关押场所,关押最多的是什么人?关押最多的就是法轮功学员。而警方除了在它关押的管辖的看守所和临时关押场所之外,警方是没有办法找到大批尸体,而这时候被关押的很多的法轮功学员,很多人是没有身分证件的。北京在那段时间就曾经将大批的到北京上访的,而拒绝透露身分的法轮功学员转移到辽宁去。

隋鸿锦一直表示他的尸体是来自自愿捐献和合法途径,刚才我们谈到所谓合法途径是什么,现在就来谈谈自愿捐献的问题。从文化和传统上我们知道中国人对于捐献器官本身已经是非常不愿意,而把遗体整个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去供展览的话,不论是本人还是家属都是极不可能的,比捐献器官还要少得多,除非是极少数的极端唯物主义者。不过这种人表面上说,真正叫他捐我看也是不愿意。

《德国之声》在对冯哈根斯的儿子的采访当中问到,说有没有中国人向你表示愿意捐献自己的遗体。他的回答是他们试图在中国建立这样一个捐献的网路,也有一些中国人表示愿意捐出,但是他说截至目前他们只从这个网路当中得到一具中国尸体。要知道他们在1999年就到中国去开这个公司了,而到2011年,就是去年年底才全部撤出。也就是说在11年多的时间之内,只得到了一具自愿捐赠的尸体,说明在中国没有人愿意捐献自己或家人的遗体来供展览给大家看。

既然没有捐给哈根斯,也不会捐给隋鸿锦,我想这种推断是很自然的。也就是说隋鸿锦的公司,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国外展览,至今我们没有看到一例是能够明确说明尸体来源的,这也许就是最终哈根斯公司没有办法在中国继续生存,而隋鸿锦一直受到官方支持的原因之一。因为哈根斯怎么说也需要对国际社会做出一定的回答,而隋鸿锦不需要。对于大规模处理来源可疑的尸体,包括被海外媒体揭发出来的、披露出来的,用法轮功学员的遗体这样的事情,某些公司显然用起来会更顺手一些。

党的喉舌为什么要插手

我们再看一下,这件事情曝光以后,在过去一段时间我们发现党的喉舌媒体也开始插手这件事情。他们为什么要插手?官方对这个尸体展的支持,还体现在媒体的报导上面。《第一财经》前几天的报导当中,很有意思的是它们全篇介绍的都是有关哈根斯尸体展的争议,就是说这个德国人的展览引起过多少多少争议,有多少在中国的争议,有多少在国际上的争议。然而对于隋鸿锦它只是一笔带过,说有一个他的前雇员由于担心搜集到可能是死刑犯的尸体,而触犯中国法律,而从那个公司退出来。除了这句话以外,只字不提另外一家中国公司。

然而它在最后一段却引用了美国人体世界展的免责声明,就是那个关于展出人体的标本,可能是来自中国警方的说明,却不说人体世界展是谁的展览。结果不清楚这事情原委的人,会误认为这个展览和声明都是和冯‧哈根斯是有关的。实际上就是第一展览公司,展览是来自隋鸿锦公司的人体标本,也许那就是那篇文章想要得到的效果和印象。

而在今年早些时候,就是在六月份的时候,两个半月以前,《半岛晨报》发了一篇文章,这篇文章是为鸿峰公司捧场的,而且为它捧场祭出的居然是民族主义。它这篇文章题目是:美国电视节目质疑大连民企用死刑犯尸体作为标本,讲的就是我们上次介绍美国ABC做的《二十二十》节目里面,有一个证人,出示了证据,说的是他为鸿峰公司收集的尸体,包括死刑犯处死后的照片。

《半岛晨报》文章中说鸿峰公司为这件事情,把ABC和哈根斯告上法庭。依据是什么呢?依据是那个证人被隋鸿锦找到了。说那个证人承认是被哈根斯指使了诬陷他的。据隋鸿锦说,大连的中级法院判他胜诉,哈根斯被判名誉上侵权,赔偿500万元,而ABC电台和隋鸿锦达成了庭外和解道歉。这件事情,很有意思的是,在中国如果这个证人被找到以后,无论在法庭还是在这么有靠山的隋鸿锦,或者是在隋鸿锦后台的那些司法机构的压力下,这个证人有多少可能,才能做到像在ABC采访的时候,作为独立的证人那样子作证而不改变他的证词,这是很值得怀疑。

关于ABC电视台道歉的这件事情,我确实很怀疑大连的法庭有多大的权力判ABC道歉。ABC是美国的媒体,美国的媒体是有监督权的,对官方、对公司或者对社会现象都有监督权,况且那个证人自己找来,自己说的,他出示的介绍信在电视节目里面,确实是和大连医科大学有关的。所以媒体在这件事情上,它只是公正的报导,如果真的有错的话,那是那个证人的错,ABC没有必要为一个证人的错,去向它道歉、认错。

当然我们知道中国某些人宣布,而且是在中国宣布,它的官司胜诉是怎么回事。就像谷开来那本书《胜诉在美国》。结果发现了是谷开来雇用了一家美国公司打这个官司,她本人根本就不在律师名单上,而所谓胜诉的官司,只不过是一场缺席听证会而已。因为这件事情,最后也没有真正的上法庭,在美国的法庭纪录都是公开的,在公开的法庭纪录上,都查不到这个案子。这是《半岛晨报》发的文章。

就在这个月,就是八月份,环球时报也发过一篇文章,8月7日,它的题目是:且看西方道具们的表演。它就把当年ABC电视台的报导,说成是西方的阴谋,说是栽赃他人的德国公司,大肆炒作的美国媒体,先后赔偿认错。姑且不管它说的事情是真的赔偿还是认错,问题是在ABC的报导当中,证人、可能的受害者,不明尸体的来源,都是中国人。怎么就变成了西方的阴谋了呢?难道把这件事情一提高到民族主义的高度,就连全世界展览中国人的尸体标本这样一件事情,都能变成中国人的骄傲了?

如果说《半岛晨报》,还是《辽宁日报》集团办的媒体,就是说,它是有地方因素的,当然我们知道,辽宁日报集团,它是中共辽宁省委的机关报,它是一个地方党报,如果说它还有保护地方企业的动机的话,那么作为《人民日报》旗下的《环球时报》,那可是中央级的喉舌,为什么辽宁省的党报和中央级的党报,都急于为一个专门作尸体标本展览在国内外牟取暴利的公司站台。这是为什么?

这个事情还在持续发展,我想我们提这么几个问题,我不敢说代表谁提这个问题,但是作为中国人来说应该有权知道,而且中共当局必须回答的。就是中国人有权知道真相,中共的地方和中央政府,必须对这件事情作出解释,因为这是发生在中国,所有的受害者都是中国人。第一个问题很简单,就是用于展出的中国人的尸体,都是哪些人的?通过哪一个官方渠道,哪一种合法的途径,做成标本展览的?第二个问题就是鸿峰公司为什么在2006年以后,能够继续出口中国人的尸体标本,用于商业展出?是谁给它的许可证,是谁给它开的绿灯,哪些部门要承担责任?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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