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规:公职人员包养情妇可开除公职

发表:2012-10-05 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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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局推出新规定:事业单位人员包养情妇可开除公职。中国国家人事部门近日发布并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加以惩罚,还对包养情人等违反公共道德者作出处分。有观察人士指出,这表明中国社会道德滑坡已经波及到传统的“净土”行业,积重难返。

中国官方新华社10月4日说,这一规定9月1日实施。

*规定首提‘包养情妇’ *

按照这个规定,凡事业单位人员,如有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等行为;利用职业身份进行利诱、威胁或者误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利用权威、地位,压制不同观点,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在申报岗位、项目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以及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者,都将受到警告或记过处分,或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特别引起关注的是,按此文件,当局还将惩罚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嫖娼、包养情妇等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包养情妇”出现在人社部对事业单位人员处分规定中据认为还是第一次。

*‘净土’已不净*

按照官方规定,教、科、文、卫、体等部门属事业单位。

中国社会现在道德水准滑坡、世风日下已成为一种通病,就连原来被称为“净土”的教育、卫生等行业也难幸免。有观察人士指出,仅凭人社部的这个处分暂行规定,难以“医治”社会各种顽疾,说到底是体制问题。

北京的自由撰稿人高瑜10月4日对美国之音表示,从该规定可以看出,事业单位的道德水准已经滑落到何种程度。

她说:“现在的社会道德已经非常沦落,也影响到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显示)无论最高学府还是知识殿堂现在已经到了什么状况了。这种腐败是全社会性的,因为它是制度上的犯罪。包括事业单位也是服从党的领导,也是一党专政下的,什么都没有监督。”

高瑜说,这样的处分规定一直有,只不过在新的腐败形势下,人社部要对新的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做法补充进去。高瑜把这形容为“与时俱进”。

*田奇庄:监督机制不健全 民众无权质疑*

社会问题学者田奇庄同一天对美国之音表示,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应该为社会做出表率,但是社会对这些人的监督力度不够。“我们现在的问题就是对公职人员的限制、批评、质疑太少。民众对他们基本上处在一个无权的状态。”

田奇庄认为,整个中国社会目前呈现出的这种道德低下的状态非常可悲,而且政府出台的一些道德规定起点降低。本应公民一般的道德标准,现在却要明文规定。

高瑜和田奇庄都认为,道德水准低是当今中国社会的通病,是中国执政当局执行的政治制度所致。因此,仅凭一项或者几项纪律处罚或者处分规定,无法达到净化社会风气的目的。

原题目:中国新规定:事业单位职工包养情妇可开除公职

来源:美国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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