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我们很少捕人,很少杀人(图)

作者:岩石 发表:2012-11-04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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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中许多非人待遇,是现代人难以想像的。

毛泽东时代,中国人活得像“人”吗?(下)

四、不该受刑而受刑的人们

(一)、少年儿童反革命

2000多年前,我国《秦律》就以身高为准则,作出了少年不负刑责的规定。然而,在文明的现代,毛泽东中国竟然制造了大批少年儿童罪犯——不是刑事犯,而是政治犯

工人作家杨起初先生的回忆录《“歪嘴骡子”的大墙生涯》写道:

十三岁的孩子也坐牢房

(1968年)2月16日,农历的大年三十,是合家团聚的日子。我们这些无辜的“现行反革命”却要在风雪交加、饥寒交迫中,挂牌、戴铐,在郑州大街小巷中游街示众。

一路上,囚车的高音喇叭厉声把游街的“现行反革命”一个个点名示众,随着点名声,身后的监押士兵将囚犯一个个揪起亮相,此起彼落。囚车上的高音喇叭,声若巨雷般地吼叫:“现行反革命张双石、男、现年十三岁…….”蹲在我身边的张双石,可怜兮兮的被拎起示众,毕竟还没成年,不知是冷是饥,是害怕………浑身筛糠般发抖,泪水涟涟,失声痛哭。

张双石是因书写“反动”标语而获罪——他母亲是水工机械厂的厂医。张双石这小家伙挨了母亲的打,恼他母亲,又因为他母亲是共产党员,于是在家里写出“打倒共产党”的标语———结果被人发现,不省世事的小学生被定为“现行反革命”,判刑八年!

“一打三反”十四岁的枪下鬼

安阳地区的布告更令人震惊:一个十四岁的孩子,仅仅因为他父亲被人们批斗一时气忿,用砖头扔向批斗的人群,并没有砸死人,本够不上“杀人偿命”的律条,但布告上笔锋一转:“因民愤极大,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使这个十四岁的孩子血溅刑场。

当时,全国各地有许许多多幼稚的少年儿童都成了政治犯。例如云南昭通15岁的小勤务员李曰垓、吴晗15岁的女儿吴小彦、河南大学15岁的新生张锡燕……

(二)、精神病人反革命

1981年,美国精神病患者克里欣曾制造了一起轰动世界的大案——刺杀总统里根。最后法院的裁决是:“做案时间歇性精神病发作,免于追究刑事责任。”里根说:“这是我们的制度,任何人都应服从法律。”——这是发生在当代民主国家的事情。

据《唐史》记载,太宗在位时,相州人李好德妄议朝政,被处极刑。大理寺卿张蕴古奏曰:“李好德有疯癫病,依律不宜治罪。”李世民准奏——这是发生在封建专政时期的事情。

可是在毛泽东中国,思想情绪无法自控的精神病人——而且仅仅是妄言妄语,却也同样严加惩处——1971年9月2日,疯子李香芝仅仅因为说了一些疯话,便被判定为现行反革命,处以极刑,就是其中典型一例。

韦瑞军先生的《林彪叛逃前李香芝被杀》和丁群先生的《女演员李香芝和她的冤案》都记载了这起事件的始末。

请问:在毛泽东时代,中国人活得像“人”吗?

五、非人的待遇

(一)、群众专政

1963年11月26日,在接见古巴诗人比达时,毛泽东说:“你可以看到,我们很少捕人,很少杀人,而是用群众监督的办法,监督坏人劳动,依靠70%、80%、90%的大多数人民群众监督10%、20%、30%的人劳动。”

啊!多么充满人性情怀的“伟大”政治家!多么充满人性精神的“伟大”的社会主义!——语言,美丽而动听!然而,实践如何呢?请看《“内人党”惨案始末》:

内蒙古昭乌达盟巴林左旗乌兰套海公社八一大队贫农社员李树友,为人老实,与世无争,一家4口,本本分分。1968年10月20日,大队群众专政副总指挥丛国君率领一群“群众专政”队员突然杀气腾腾,凶神恶煞一般踢开李家房门,绳捆索绑将李树友带到大队部吊了起来,当晚,开始公审批斗,逼迫李树友承认自己是“新内人党”成员。精疲力竭的老实人一再否认。

“帮助帮助他!”院里一片吼声,许多村民吓得低下了头。6个壮汉一拥而上,挥起皮鞭、乒乓乒乓朝吊起的李树友没头没脑用力猛抽。实在无法忍受的李树友在修富等人一句句诱供下,只得承认自己是“内人党”。但善良的老好人咬紧牙关,无论如何也不肯乱咬无辜他人。最后,剧痛钻心,万般无奈,他心如刀绞地说发展了自己的妻子和孩子。于是,怀着8个月身孕的于喜凤被剥光上衣带进了会场。丛国君冲到跟前劈头盖脑抽了几巴掌,接着,抓起她的头发,朝着凸起的肚子飞起就是一脚。于喜凤惨叫一声昏倒在地。但是,心似铁石的“群专”好汉并未住手,他们继续用皮鞭“帮助”这位孕妇,并逼她当着丈夫的面承认曾与他人通奸。李树友15岁的儿子和10岁的小女孩也遭到了殴打和辱骂。

第2天,于喜凤流产。由于李树友一家人缘好,几家村民串通起来将他们保释回家,以便于喜凤养伤。修富勉强同意,给了7天期限。

1968年11月28日,与世无争的一家4口一起悬梁自尽,离开了让他们痛不欲生的“光明”的世界、“幸福”的世界。

(二)、劳动教养

反右派运动展开以后,毛泽东下达了一项指示:“除了少数知名人士外,把一些右派分子都搞去劳动教养。地、富、反革命,摘了帽子的。要调皮再给戴上!搞个劳动教养条例。死刑不要轻易废除。孙悟空没有紧箍咒不行。”

“劳动教养”究竟是一项什么样的制度?这里,略举一例以观之。

北京市文联。才华横溢的青年作家刘绍棠被划成了右派!一个又一个文坛精英掉进了深渊!批斗场在四楼,突然,一个人从窗口飞身而下,随着一声撕心裂肺的巨响,鲜血染红了土地——反右派运动破碎了多少人的生活之梦!

另一个文坛才子丛维熙也被划成了右派!不久,他和其他右派一样,被劳动教养,参加劳动改造。

起初,在建筑工地,严冬零下20多度,狂吼的寒风似刀片,如针尖,一个个细皮嫩肉的知识分子抡起大铁镐拼命刨地,一镐下去一个小白点,不停地刨,胳膊震得酸痛难耐,但在监视之下,不敢稍微懈怠。一个个手背皴裂、红肿,渗着血,有的还流着脓……半天四五个小时,中间只有15分钟休息。干活时,不能说话;休息时,也不敢说话,——祸从口出之人深知出口之言的可怕。

右派们全都住在棉帐蓬里,打地铺,被窝阴冷又潮湿,为了抗御严寒,以防冻僵,他们睡觉时都戴着棉帽,围上毛巾,捂着口罩。

1958年4月,这批右派被装上卡车,运往北京西郊贾鲁峪公社,任务是挖坟坑。这是一片古荒之地,到处都是坟头。30年后,从维熙在回忆录中写道:

“我无法描述干这活时的心情,除了精神上的高度压抑以外,还有嗅觉的难以忍受。夏日炎炎,骄阳似火,跳进坑穴抡镐刨着沙石,已使人昏昏然如同木偶……,我一生闻过各种臭气,但却无法和腐烂尸体上淌出来的臭气相比。那是一种咸臭、恶臭,即使你戴上三层口罩,也能使你五脏翻江倒海!”

苦难是难以忍受的,更难以忍受的是人们鄙夷嘲弄的目光。吃饭,是右派分子最难挨的时间。他们在围观的人群中不敢抬头,但完全感觉得到,人们叽叽喳喳地在嘲笑他们,指手划脚地议论他们,象欣赏猎物一般在审视着他们。而他们,犹如笼中的猎物,犹如被捉住的小偷,犹如受伤的老鼠,在刀子似的目光中躲躲闪闪,羞愧不已。

然而,最使他们难以忍受的则是繁重劳动以后疲惫不堪之时,每日不辍的夜间思想改造批斗会。

右派斗右派,绝不亚于积极分子斗右派。因为批判是受到鼓励的,谁表现好,就有被解放的希望;而表现差,则会加重惩罚。所以,受形势所迫,在苦海中挣扎的右派分子,竟失去了同病相怜的人性,变成了在窝里互相嘶咬的困兽。与社会上的运动积极分子一样,他们也两眼紧盯同伴,常常从鸡蛋里挑刺,进行揭发检举;批判也是无限上纲上线、怒不可遏;情之所至,也往往拳脚相加。

漫画家李滨声,为农村绘制壁画,被时时刻刻都想发现阶级斗争新动向的人们发现了,指责为居心险恶,故意把牛驴画瘦,其他右派愤怒地吼叫起来:“公社的牛,都是膘肥体壮,你故意画瘦,心怀鬼胎!”

“你资产阶级右派立场不改!”“这是立场问题,你反动至极!”“反动透顶!”……

这样的思想改造会,每每开到深夜,第二天照样起早干活,天天如此。

比起这些折磨,最难以承受的,毕竟还是饥饿。许许多多回忆文章揭示,劳教场的饥饿简直到了令人无法想象的恐怖境地,许许多多右派因此而丧生。

请问:在毛泽东时代,中国人活得像“人”吗?

六、非人的酷刑

一些人不遗余力地宣扬毛时代有“最广大最充分最实在的民主”。什么叫“最广大最充分最实在的民主”呢?

内蒙古在纹化大革命清理阶级队伍和揪“内人党”运动中,通过毛泽东实行的“群众专政”,最广大最充分最实在地展现了这种无与伦比的美好“民主”。张曼娟女士编辑的《“内人党”大血案始末》写道:

托克托县伍十家村的荣第,1957年15岁时参加革命,1958年任乡长。1968年,其家被划为漏网地主,家里的财产都上了封条,吃粮、烧柴都得申请,不批准就得全家挨饿,困此,其70岁的母亲上吊自杀,14天后,其72岁正在病中的老父被勒令接受批判斗争,老人被五花大绑在门板上,抬到会场,脖子上挂着盛满尿的尿壶,两耳上挂着小脚鞋。结果在批斗会上当场死去。其叔父被关押起来不给饭吃,不日也亡故。一月后,其二哥也遭迫害而死,不出百日,一家死了四口,荣第本人被打得胸椎骨折,成了终身残废。

锡林郭勒盟科委主任那顺巴雅尔,19岁参加革命,1947年加入共产党,1964年被诬陷为“反革命”被捕入狱,1968年又被打成“内人党”。受尽了各种酷刑。他的两手被铁钉钉在木板上,然后用皮鞭抽,棍子打,用火烧,每只手都留有四五个透掌疤,打手还用铁丝勒他的眼睛,一只眼珠当场被勒了出来。

达茂旗把活人绑在马尾巴上,活活拖死。还给“内人党”嘴里灌人粪尿。该旗的白音敖包公社,把抓来的男男女女“新内人党”的衣裤强行剥光,在男性生殖器上系上绳子,让赤身裸体的女“党徒”拉着绳子,逼迫他们一边唱“北京有个金太阳”一边扭秧歌。

四主子旗的白音敖包公社秘书敖日布扎木苏被打成“新内人党”后,打手把他身上的肉一道道割开,把食盐揉进去,再用烙铁烫伤口——此刑法名曰“焊人”。

达茂旗旗委书记包国良的妻子被打成“新内人党”。群众专政队员扒下她的裤子,用一根麻绳在大腿根部拉来拉去,拉得鲜血淋淋,血肉模糊,直至将阴部和肛门拉穿。拉绳子和围观的一群男子汉称之为“拉大锯”。

一个盟委书记的妻子被打成“新内人党”,一群壮汉将她打得半死,然后在她的阴道内放炮,致成伤残。

东苏旗宝力格公社,一大群群专队员抓来了老牧民策部格扎布夫妇及其儿子两口,竟然当众剥光了父子两代人的衣裤;竟然强迫母子、翁媳当众性交;四人不从,竟然将母亲、儿媳按倒在地,将儿子、公公强行压到母亲、儿媳的身上!

……

毛泽东中国,其它的经典刑法还有:舔浓痰、吞白糖、灌香油、跪玻璃渣、冷静思考(剥光衣服,捆在零下20多度的室外让其受冻)、热情帮助(放在大火盆中间烤)……

请问:美军虐囚算得了什么?法西斯暴行算得了什么?——在毛泽东时代“最广大最充分最实在的美好民主”之下,中国人活得像“人”吗?

七、非人之死

(一)、纹化大革命第一个被打死的人

1966年8月18日!这是一个红色的日子——一个鲜血染红的日子!这是一个黑色的日子——一个暗无天日的日子!一个永垂史册遗臭万年的日子!——这一天,毛泽东打开了潘多拉魔盒,猛兽蜂拥下山,洪水奔腾泛滥。红卫兵小将响应“伟大”号召,横扫一切牛鬼蛇神,大开杀戒。

北京市101中学和育才小学,被外电外报称为“共产党的皇家子弟学校”。在101中学任教的教师,毫无疑问,都是出类拔萃的专业人才。然而,美术教师中的佼佼者陈宝坤先生却是一位遭遇十分可怜的人物,他出身于反动的军阀家庭,当时正劳动教养,接受革命群众的监督改造。因此,一场场政治运动都是斗争靶子,是一个“老运动员”。

8月18日下午,刚刚受到毛泽东接见的101中学的红卫兵小将们激情燃烧,雷厉风行,他们的第一个目标选的就是正在家养病的陈宝坤老师。

可仁先生的《第一个被红卫兵打倒的人》描绘了陈宝坤先生当时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斗被打离开人世的悲惨情景:

陈宝坤一押到学校,立刻冲上来一群红卫兵,拳打脚踢。人们的情绪立刻愤怒到了极点,就象陈宝坤杀了人放了火,十恶不赦,连平时不容易激动的人,也是仇恨满腔。人越围越多,打呀,骂呀,吐啊,那些红卫兵从腰上解开牛皮武装带,劈头盖脸地就抽了上去。学校的一些教师工友也义愤填膺地加入其中,学校的党委书记是个年近花甲的女性老干部,她也冲了上去“啪”就是一个耳光,骂道:“你这个臭流氓!”一切都发生在一瞬间,几个红卫兵象宰猪一般把陈宝坤按倒,操起一把剃刀,就把他的头发给剃了,成了个半边有毛,半边秃的所谓“阴阳头”。

那时,红卫兵干什么大家都跟着干什么,乱哄哄的,口号只有一句:“造反有理!”真理也只有一条:紧跟伟大领袖毛主席!毛主席语录喊得震天响:“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绘画绣花,不是做文章,不能那样温良恭谦让。这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这些言论和思想给了红卫兵打人的胆量和力量。

从下午两点多钟把陈宝坤带到学校以后,整个学校都在沸腾之中,红卫兵押着他在学校游走。走到那里,都有拳头,皮带,唾沫!皮带头上的铜扣打在他的脸上,立即一股鲜血。游斗之后,他被扔进学校的莲花喷水池里给泡着,说是要让他清醒一下。池内的水并不深,不过齐腰,一般情况下怎么也不可能淹死一个大人的。可是陈宝坤已被打得十分虚弱,连站立都十分艰难。潜意识的生存欲望,使他咬着牙,一步一挪地向栏杆上凑过去,他想抓住栏杆。他扭动着身躯,抽筋似地手向前抓着。也许是疼痛难忍,或是因为已竭尽了全力,他的那张脸扭曲得象一只垂死的野兽。一双深凹的眼睛如同两个黑洞洞。脸上青一块,紫一块,湿淋淋的阴阳头滑稽地向一边披散着。围观的人里三层外三层,大家平静而又惊奇地观看着他,象是看一只怪物。

惨不忍睹的暴行仍在进行,一些十多岁的孩子们,戴着红卫兵袖章围着池边乱叫嚷着,向水中扔着石子。他们喊着:“痛打落水狗!”一颗石块在水池里溅起一阵水花。陈宝坤一个踉跄翻在浪花之中。池边的一群“革命”的孩子们得意地笑着、叫着、骂着,对着那个孤立的、走投无路的“落水狗”瞄着靶子。就在陈宝坤拚命地躲避开水花,咬着牙抓住栏杆的刹那间,“通——”一块石头砸在他的身上,“通!”又一块,重重地正好落在了他的腰部,他刚刚触到栏杆上的手松开了。“通——”象一块大石头一头扎在了水中。水花息了。那时是下午4点16分……

他死了!连挣扎一下都没有,就这么死了。死在一群围观者欢快满足的目光下;死在一次次残忍地咒骂和落水下石之中。没有一个教师、工人和红卫兵有一丝同情,也没有一个人为他们断送了一条生命而有一丝忏悔。这是“革命”,是天经地义的!

公安局来人草草地检查一下,定案是:溺水致死。公安局的人竟说:“象这样的流氓死就死了,你们为人民做了一件好事,除了一害。”

如此骇人听闻的惨案,应称为“阳光下的暴行”,还是称为“暗无天日时代的天经地义之举”?

(二)、内蒙古“牛鬼蛇神”大悲大惨之死

《“内人党”大血案始末》还写道:

敖日布扎木苏被整死后,群众专政队员们又抓来了他的妻子道尔吉苏,在对她多次奸污后,他们用烧红的铁钎子插入其阴道,生生将其捅死!——原来一个幸福的家庭,当小两口被杀死后,只剩下一个不足5个月的幼小孤儿,很快也被活活饿死。

托克托县五申公社的李福宽,遭受毒打时,被烧红的铁钎从肛门一直捅进肚子里,活活捅死!

自治区物资局的金雪云,被铁钳子将牙齿一颗颗拔掉,鼻子、耳朵都被拧掉,最后打断了脊椎,痛极致死!

(三)、国家主席刘少奇大悲大惨之死

刘少奇是中国共产党的第二把手,只是因为在自己党的七千人大会等会议上,或当面对毛泽东讲了一些实话。如“饿死那么多人,问题那么严重,第一责任在中央”、“彭德怀只是反对毛泽东个人,不是反党”、“谈问题必须谈够”、“饿死那么多人,历史要写上你我的;人相食,要上书的”等等,意在正视灾难,正视错误,尽快扭转国家濒临崩溃的局面,结果在国家主席任上受尽屈辱和折磨——文革开始不久,贵为国家主席的刘少奇便失去了一切自由,也失去了申辩的权利。在被强押批斗时,年近7旬的老人被打得鼻青脸肿、腿部受伤。不久,因内分泌紊乱动作失常,丧失自理能力,但却无人服侍,1968年已经病入膏肓的老人,随时可能病故。这时医疗人员突然接到最高层指示(毛泽东是刘少奇专案组负责人):“一定要想尽一切办法延长他的生命,让他活着知道开除他的党籍,最好在70岁生日那天通知他。”——1968年11月24日,刘少奇70岁生日。专案人员特意放广播给他听:“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共委员会第12次全体会议公报……将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老人睁大眼睛,喷出愤怒的火花,血压骤然升高至260/130汞柱,胸脯剧烈起伏——实在残忍至极!

河南开封,1969年11月12日清晨6时45分,头发胡子芜杂纷乱,白发一尺多长,嘴鼻已经变形,下颌一片淤血,满面通体肮脏污浊的国家主席在奇痛大苦之中孤独地离开了人世!

(四)、张志新大悲大惨之死

张志新,一个永垂史册的英名!一个胜过万千男儿的巾帼豪杰!

与林昭先生一样,张志新先生既有超凡的思想又有超凡的勇气,既能洞察社会黑暗而又不畏强权勇于揭露。与林昭先生不一样的是,她是中国共产党员,时任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干事。

张志新先生也因言而入狱。身陷囹圄之中,同样不屈不挠,视死如归;同样受尽虐待受尽折磨。所不同的是,女共产党员竟被同党“同志”故意投进男囚室之中,任凭男犯蹂躏!所不同的是迫害张先生的元凶是毛泽东的侄子毛远新!所不同的是,张先生在押赴刑场之前,竟被惨无人道地按倒在地割断气管!——卑怯的当权者害怕张志新先生发出正义的声音——囚车之上张志新先生昂首挺胸,为了抵制巨痛,她咬烂了自己的舌头,身上鲜血淋淋!

请问:如此之死,如猫如狗吗?——在毛泽东时代,中国人像“人”吗?

……

以上所述,只不过是冰山之一角而已。毛泽东时代的“伟大光明幸福美好”,实实在在罄竹难书!罄竹难书!

写作这篇文章用时两天,有些地方的确难以下笔!两天以来,我的心一直在滴血!落笔之际,现在我泪流满面。呜乎!——呜乎!

之所以强忍巨大的悲痛写成《毛泽东时代,中国人活得像“人”吗?》,是为了表达一个心愿:希望一切善良的人们——兄弟姐妹们,后代子孙们,千万不要忘记罪恶,千万不要忘记教训,千万不要使悲惨的历史重演!

愿人权的灯塔在中华大地上高高矗立,永放光芒!

(完)

来源:中国报道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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