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华夏银行理财产品到期不能兑付一案引发投资人惊惶、愤怒和声讨。从星期三中国媒体的报道看,案件一个焦点问题集中在是华夏银行还是与案件有直接关系的银行员工应该为客户上亿元人民币的亏损负责?
事情的发生开始余去年11月。
华夏银行上海分行嘉定支行一名叫濮婷婷的高级理财经理给众多客户推销一款名为“北京中鼎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入伙计划”的理财产品。该产品共分四期,共历时半年,在2012年4月之前陆续到期。
然而,2012年11月26日,濮婷婷告知这些投资者,他们的投资理财产品出事了,他们的投资钱不仅没有像承诺的那样有高回报而且血本无归,打了水漂。受害者于是认为华夏银行诈骗钱财,近日聚众到上海陆家嘴华夏银行总部门口抗议,要求赔钱。
然而,华夏银行则说这是濮婷婷经理的私自个人行为, 银行根本没有代理销售中鼎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入伙计划这款理财产品。究竟谁应该为这起案子负责?是员工濮婷婷, 还是华夏银行?
为此,《谁是下一个有钱人?》和《普通百姓致富之路》两本书的作者,中国知名投资理财专家段绍译表示:“如果员工私自销售银行代售以外的理财产品那可以说是银行管理不善,银行是有过错的, 因为老百姓购买理财产品, 看中的不是某个人而是员工工作的银行。老百姓认为, 员工的行为代表着银行的行为,我认为银行应该承担部分责任,甚至主要责任。”
上海华夏银行日前已经改口说,银行将对中鼎亏损产品承担应有的责任。
有分析人士指出,投资人购买产品所签署合同上的公章是通商国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而非华夏银行,华夏银行很难承担全部责任。濮婷婷目前不仅已被所谓“火线开除”而且还被上海经侦总队带走询问并拘留。濮婷婷的家属为其喊冤,并对外透露“真相远远不止现在这些”。
自由亚洲电台粤语部有记者星期三采访华夏银行案受害者之一的龚先生认为,华夏银行应该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
“员工哪有那么大的胆,这些产品涉及可是几个亿,并不是几万几十万的事,现金存款划出去划进来, 而且就坐在银行里的大客户贵宾室里办公,你说银行怎会不知道?”
另一位受害人杨先生也表示,华夏银行不能因为投资人购买产品所签署合同上的公章是通商国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而非华夏银行就推卸责任。
“我们是把钱投给华夏银行的,不是案中所说的投资公司,我认为华夏银行不可能骗我的钱吧?因为华夏银行也是政府开的,私人不能开办银行吗!”
投资无论在哪个国家在哪个地方都会有风险,所不同是风险的大小和回报的多寡。高回报一般而言风险也随之放大。
段先生告诫普通投资者不能盲目投资。
“首先要有理财意识,多了解真相,要有法律意识,选择比较大的银行,大银行相对保险可靠。此外,投资者要仔细阅读相关投资合同,自己不懂的,不要轻易参与。再者,要注意信息来源的真伪。 例如,有银行工作人员打着银行的旗号私自兜售理财产品,但兜售时不是在正式的银行柜台内进行,稍加注意很容易识别。”
迄今,中国有关监管部门已经进驻华夏银行实地调查处理,华夏银行理财产品中鼎财富负责人的魏辰阳也已被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