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一名藏人因煽动自焚罪获刑13年(图)

发表:2013-02-09 09:59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3个留言 打印 特大

中国藏区又有一人被以煽动藏人自焚判处重刑。据中国官方通讯社新华社2月8日发自西宁的报道,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周五以故意杀人、煽动分裂国家等罪名,判处一个名为普化的藏人13年徒刑。

根据新华社这则报道,青海黄南藏区司法当局经调查后得出结论,认为被告人普化曾在2012年6月和7月在黄南同仁县向僧人卓玛杰灌输“自焚者是为了藏族的自由独立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是藏民族的英雄”等思想。

在煽动自焚指控外,普化的另一个罪名是煽动分裂国家,司法当局提出的理由是普化曾向藏人赠送西藏流亡政府人员画像,宣传藏独思想,并在2012年11月在黄南同仁县多哇乡组织非法游行。

藏僧卓玛杰虽然并没有因为普化的煽动而自焚,但普化仍以故意杀人罪被宣判有期徒刑九年,他同时被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有期徒刑共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在此之前,1月31日,四川境内已有两名藏人被以煽动自焚罪名被判处重刑。

为了应对境内频繁发生的藏人自焚事件,中国政府加强了打击措施。根据新华社周四报道的消息,仅在青海境内,近日就有70人被捕,其中有12人被正式批捕。

自2009年初以来,中国境内已经有近百名藏人以自焚表达抗议,其中大部分人均不治身亡。中国政府苦于无法制止藏人自焚行动,反复指责西藏流亡精神领袖达赖喇嘛以及藏人流亡政府幕后操纵,煽动藏人自焚,但海内外独立藏人团体以及关注西藏局势的人士则认为自焚事件频繁发生显示藏人已经无法忍受北京在西藏推行的镇压政策。海外人权团体以及西方政府多次呼吁中国政府开放外国独立观察团体前往西藏,调查事实真相,但都没有得到北京方面的积极响应。



来源:法广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