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卫组织与中国有关部门4月8日就H7N9举行新闻发布会
针对H7N9禽流感的免费治疗问题,中山大学林江教授近日曾表示:考虑到截止目前,确诊病例都是散发病例,因此只能看做是个人卫生事件,只有人传人的流行病才能算作公共卫生事件。政府的钱不能乱花,公共财政只能为公共卫生事件埋单等等。对此,有分析人士反驳说,林教授的话听上去似乎很有道理。但对照国家相关法律条文,其理由是根本站不住脚的。究其原因,2004年12月开始实行的中国《传染病防治法》第62条规定:国家对患有特定传染病的困难人群实行医疗救助,减免医疗费用。
作者傩送的文章说,请注意,这里的“传染病”并未要求一定是“人传人”,“动物传人”也理应在此之列。换言之,“人传人”并非免费治疗的必要条件。至于说散发病例只能属于“个人卫生事件”,意思无非就是说,患者得了病活该,谁叫你平时不注意个人卫生呢,现在想让政府掏钱治病,门儿都没有。这种说法,更是令人齿冷。到目前为止,H7N9禽流感的传染源还没找到,是鸡是猪还是鸽子,尚且停留于猜测,如何证明患病就是个人卫生事件?
就算找到了传染源,也不能说就一定是“个人问题”——就H7N9禽流感而言,人患病首先是因为禽畜患病,而禽畜患病说明政府的动物防疫工作没做好,这个责任也不该完全由患者个人来承担。这里我还想请问林教授:什么样的个人卫生事件,会让地方政府大规模扑杀禽类,并关闭活禽交易市场呢?又能迫使多个省市同时紧急启动应急预案,并让国家卫计委发号施令,要求尽快研制疫苗呢?
网友暗影巡林转载的这篇文章又说,如果目前确诊病例都属个人卫生事件的话,则完全没有必要像现在这样如临大敌,顶多提醒民众多洗手、少买活禽就可以了。由此可见,此次H7N9禽流感疫情是不折不扣的公共卫生事件,谁也不敢说未来就一定不会“人传人”。如果真要等到确定病毒可以“人传人”时,再实施免费治疗,只怕为时已晚,一旦患者没钱治病的话,就可能被迫选择放弃治疗,这样一来,病毒就存在进一步传染和扩散的极大风险,到那时,恐怕就真的后悔莫及了!
因此,免费治疗不仅仅是公共财政的应有担当,同样也是预防和控制的关键环节,应对H7N9这种难以逆料的病毒,没有“时机成熟”,只有未雨绸缪。综上所述,作者维扬卧龙反问道,全球一百多国家都能给国民提供免费治疗,我们国家仅仅买单一些公众负担不起的病种治疗,难道还不应该吗?就连非洲国民都能享受到我国提供的医疗援助,为何我们自己国家反而没钱给百姓免点医疗费呢?
林江教授认为,现在给禽流感患者治疗费免单时机不成熟,因为没有人传人的证据,林教授的意思,给禽流感患者治疗费免单于法不符,那我们给非洲国家免费医疗援助,国家哪条法律明确有这条义务呢?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才是正当,我们补贴着全世界,哪个国家都可以用我们的钱,反而我们自己的百姓不能用,这是什么道理呢?
(原题目:舆论呼吁H7N9禽流感等到人传人再免费治疗就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