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拟于5月中下旬,重新启动针对郭美美事件的调查,并邀请社会公众同步参与。23日,红会社监会新闻发言人王永表示,目前,社监委内部已经对重查郭美美案达成初步共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也表示愿意配合这次调查。(《新京报》4月24日)
红会选择在这个时候对外界发布消息,表示要重新调查郭美美事件,显然大有深意。四川芦山地震当日,红会接收到的社会爱心人士捐赠款额仅14万余元,尚不及壹基金的一个零头,被网友讥笑为“也就够给美美买个包”;地震第二日又有媒体报道称,中国红十字会要求台湾红十字组织先援助500万元人民币,才能进入芦山地震灾区参与救助。此消息虽被台湾红十字会证伪,但不可否认的是,自芦山地震伊始,红会再次因公信力不振而陷入舆论漩涡,而此时的红会,正担当着灾区慈善救助的重任。在红会看来,这样的尴尬境地无疑与郭美美有莫大干系。
2011年6月,郭美美在实名认证为“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微博上炫耀名车、别墅,引起舆论大哗,自此掀开“郭美美事件”的大幕。当年12月底,中国红十字总会公布事件调查结果,称红会下属的商红会中不存在“红十字商会”这一机构,没有设立“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这一职务,郭美美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及商红会没有任何关系,其炫耀的财富与红十字会、公众捐款及项目资金没有任何关系。然而这个“老子调查儿子”、“自己调查自己”的调查结论显然不足以服众,亦未阻止郭美美事件的继续发酵。
重启对郭美美事件的调查,调查由红会社监会主导,并邀请社会公众参与,这样的调查当然比作为当事人的红会单方面进行调查有公信力。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是第三方独立监督机构,由16名来自社会各界的委员组成,所有委员和红会均无隶属关系,也不从红会领取任何形式的报酬——应该不存在“吃人嘴短”的问题。然而事情发展到今天,纵然重启的调查可以让公众相信郭美美与红会的确并无任何瓜葛,又能怎么样呢?能够藉此挽回红会几近体无完肤的公信力吗?
有必要重温郭美美事件发韧之初,一位网友对事件的经典评论:“一切大事件的导火索,几乎都来自细节与个体。郭美美从来都不是郭美美事件的主人公,她只是一起深度公众事件的源头和切入点。”此后事关红会的一系列负面新闻,都证明此言非虚——上海卢湾区红会一顿饭消费达9859元,被曝光后被责令退回全部超标款项;北京“7·21”暴雨后,北京红会急救车要求遇难者家属交纳620元尸体转运费;成都红会在汶川地震后设立的募捐箱善款因多年未取,导致箱内纸币发霉,有的甚至长出白毛;多地中小学生被要求加入红十字会并缴会费,被曝光后一律叫停……
什么是“郭美美事件”?如果这个事件只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弱智女子有可能花公众捐给红会的钱给自己买了几样奢侈品,只是一个孤立性事件,那么“重启调查”当然意义非凡,只要能够证明此事为莫须有,自可恢复红会声誉。但“郭美美事件”显然已经远远超出“郭美美炫富”的范畴,时至今日,虽公众每说起红会言必称郭美美,然而“郭美美”这个名字已经只剩下符号价值——用媒体人刘春的话说,“大家不是放不过一个炫富的小姑娘,而是正针对她背后那些利用慈善机构谋取不当暴利的商业组织,针对不透明不规范的慈善机构与慈善行为。”
换言之,郭美美事件指向的是红会千疮百孔的管理漏洞,指向的是红会不透明、不公开的运作机制。将红会推下公信力断裂深渊的,是红会自身存在的种种问题,而不是那个在网上晒名车名包的女孩。郭美美只是一不小心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只要这个魔盒本身就存在,总会有人打开它,就算不是郭美美,也会有张美美、李美美……时间早晚而已。
遗憾的是,红会始终未能清醒地认识到郭美美事件的实质。2011年11月,新上任的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声称“郭美美事件三天毁掉红会一百年”;时间过去一年多,赵白鸽仍然坚持这样的观点:“雅安地震救灾中,郭美美事件仍然给我们带来负面影响。”正是由于对自身问题反省不到位,尽管这两年红会在在舆论倒逼下做了一些改革,但改革始终不彻底。比如其新建立的网上捐赠信息发布平台,发布的数据疑点重重,难以令公众信服;再比如,在事关红会改革至为关键的“去行政化”问题上,因为涉及到“要侵犯太多人的既得利益”,“拿掉官帽”被认为“不现实”,最终未列入红会近期改革计划。
重启对郭美美事件的调查,不能说完全没有意义,任何去伪存真都是价值的。然而事件两年之后的人们,对郭美美这个人与红会是否有牵连已经兴趣不大,人们关心的是,丑闻不断的红会能否真正做到洗心革面,进行脱胎换骨的制度变革。红会必须认识到,一个郭美美毁不了红会百年基业,能毁得了红会的,只有红会自己;一个郭美美挽回不了红会的百年声誉,能救得了红会的,也只有红会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