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有何意义?

作者:蔡慎坤 发表:2013-07-03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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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2013年07月03日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新法选在7月1日正式实施也是很有意思,体现了党对老人的一份关怀。新法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为老年人随配偶或者赡养人迁徙提供条件,为家庭成员照料老年人提供帮助。

常回家看看”其实是每一个中国人的心声,“合家团圆”也是每一个中国人的希望,谁不希望与父母住在一起?谁不希望能赡养老人。“常回家看看”即使不写入法律,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也会想到自己的父母,也会尽一切力量去赡养老人。 

中国现有的1.67亿老年人中,有一半为空巢老人,近100万人为80岁以上老人。民政部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09年末,中国80岁以上老年人达到1,900万,100岁以上老人达到4万。而中国有940万老年人生活无法自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有1,894万。

世界银行曾预计,至2015年中国老龄人口到将突破2亿人。老人的赡养问题如今已经成为中国严重的社会问题。涉老案件频繁发生,大多是因为财产纠纷或不孝顺引起的多子女家庭赡养老人的纠纷。近年被媒体曝光的养老院虐待老人事件层出不穷。

中国绝大部份老龄人口缺乏养老和医疗保险,老年生活非常困难。中国老年人社会福利制度不完善,多数老人利益得不到保障,医疗和保健等相关措施跟不上,导致中国老年人普遍陷入养老难的困境。

按照国际标准,60岁以上人口所占人口比例如果达到10%以上即为老龄社会。中国从1999年即迈入老龄化社会,此后人口老龄化现象逐渐严重。有专家测算,到2045年,中国老龄人口将占中国总人口的30%以上。

面对如此严峻的养老形式,完善保障机制增加民生投入才是政府正确的选择,仅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并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反而有点滑稽可笑。

实际上,现在的独生子女在外也很孤独,也想常回家看看,然而中国地域广阔,无论是城乡还是东西部发展都存在巨大差距,人们不得不舍家外出奔波,由于岐视性的户藉政策,导致人们无法在城市安居乐业,因而中国出现了严重的家庭分离现象,不仅老人得不到关照,连小孩也失去了父爱母爱,政府本该废除恶劣的户籍制度,让老人可以无忧的与子女居住在城市,政府不作为而仅限于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岂不是荒谬透顶!

再说中国的各种交通路费与其收入相比极其昂贵,许多人的收入除去生活费用,不足以支付常回家看看的路费,再加上外出打工子女离家路途遥远,假期稀少,为求生存常被加班、被全勤,休年假仅是奢望,导致远在他乡的子女不能常回家。城市高房价又远非工薪阶层所能触及,使得父母投奔子女的愿望永远落空。

中国严厉的计划生育政策已经执行数十年之久,导致如今中国社会“421家庭”普遍存在,两个成年人要赡养四个老人并抚养一个孩子,生活压力倍增。这种家庭的子女若想常回家看看,难度更加巨大。政府应当强化养老保障,增加养老场所,推行养老制度,而不是仅仅用法律强制子女尽义务,推卸政府自身应负的职责。

很多人为了生计劳命奔波,过着艰辛的生活。常回家看看受到种种条件限制,很多人来回一趟的车费,可能耗掉半年的收入。如果老人和子女不受经济之累,常回家看看不是问题。对于绝大多于工薪阶层而言,常回家看看又只能是期盼,能否实现还得看法律如何执行,看企业、看用人单位如何配合,看整个社会大环境如何改变,特别是看政府如何改变恶劣的户籍政策和岐视性的养老政府。否则,常回家看看即使写入法律,也不过是一句空话。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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