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3-07-28 14:28:23作者:文正
著名律师李庄指出:薄熙来践踏法治的罪恶,远比贪腐要大,对其“反人类、反文明、反进步”的罪恶,不应宽恕。(网络图片/看中国配图)
【看中国2013年07月28日讯】薄熙来自去年初落马后,留其活口还是判其死刑,一直是中共各派内斗的焦点之一。薄熙来是江派寄以最大希望的接班人,最希望薄熙来活下来并随时准备为其翻案东山再起的就是江派。日前,中共当局公布对薄熙来因涉嫌受贿、贪污和滥用职权被提起公诉的消息后,许多分析人士都认为,中共当局将其六罪减半,隐去必判死刑的罪行,留其活口的可能性较大。
但是,知名的江派嫡系网站多维网,却在头版发表了一篇被薄粉称之为杀气腾腾的文章:“真准备反腐:薄熙来必须死 刘志军也必须死”。文章看似要“薄熙来必须死”,实际上要薄熙来必须活。是一篇为薄熙来翻案的文章。
文章作者很清楚,中共当局是不可能真准备反腐的,那么,不真准备反腐,文章的标题可解读为 “不真准备反腐:薄熙来必须活 刘志军也必须活”
文章的内容不是从法律条文上去论证薄熙来必须死的法律依据。而用与司法角度不相干的什么:在中共第五代领导集体上台后高举整风、反腐大旗,要求“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大背景之下,必须处薄熙来以极刑。而如若再加上薄熙来通过机会主义席卷民意,与中央分庭抗礼的政治路线问题,那就薄熙来就更必须要死,以儆效尤。”指明了公诉薄熙来是政治路线问题,不是依法行事,是政治路线问题就可败寇胜王,邓小平三次被打倒,最后翻案成功,就是一例。这就为日后江派为薄熙来翻案埋下了伏笔。
为薄熙来翻案埋下伏笔的基调定下之后,文章就陈述了几个理由:
1、 文章称:早在2012年2月中国“两会”之时,前总理温家宝在记者会上就已经就这一系列案件(王立军、薄熙来妻子谷开来、薄熙来等)进行了基本的定调。那意思是说,法办薄熙来等是前总理温家宝等人的个人行为。与法律无关。
2、 文章称:“薄熙来身上除了经济犯罪罪大恶极之外,政治路线问题上的背离中央,、、、任何人,不管有多大功绩,多高能力,如果在这方面犯下错误,都会遭党内同仁遗弃。薄熙来触犯中央的大忌,他就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中共不应该谅解这些行为,必然拿薄熙来祭旗。”那意思是说,薄熙来是在政治路线问题上的背离中央,犯下了错误,不管他有多大功绩,多高能力,也不被现在台上的中共当局中共谅解,必然拿薄熙来祭旗。这又与法律无关。
3、文章说:“薄熙来身上除了经济犯罪罪大恶极之外”, 在虚晃了这一枪之后,马上就用刘志军的案件来漂白薄熙来。据传中共当局内定薄熙来涉案金额仅2500万,其中多数还不是他直接经手。而刘志军受贿6900万,374套房产,滥用职权8个多亿,这样一比,薄熙来经济犯罪那是罪大恶极,简直就是一清官。刘志军判死缓已成定局,不会因多维的这篇文章而马上就改判。文章的作者当然知道这一点。就露出真实意图说:“如果判死薄熙来的话,这样就会形成一个直接的对比,让舆论不得不去追问,‘贪污就可以免死,政治问题就必须要死?这样的舆论场一旦存在,对中共的损伤将是很大的。”还是与法律无关。而且威胁中共当局说:判薄熙来死刑,对中共的损伤将是很大的。
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 江派鼓吹薄熙来不应判死刑,法办薄熙来与法律无关,是政治问题。政治问题在中共历史上翻案的例子并不少见,江派为保薄熙来活口并随时准备为其翻案东山再起是不择手段的。
如果,习近平等现任中共当局不依法判薄熙来死刑,就给江派留下了随时置习近平等人于死地的可乘之机。
判薄熙来死刑的法律依据之一,就是著名律师李庄所指出的:薄熙来践踏法治的罪恶,远比贪腐要大,“即便薄受贿的数额比刘小,但在其他方面,给中国的改革、政治进步、文明进程造成的伤害,比刘大的可不是一倍两倍”。李庄还说,对薄“反人类、反文明、反进步”的罪恶,不应宽恕。
什么是 薄熙来“反人类、反文明、反进步”的罪恶呢?就是薄熙来王立军系统性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滔天罪行。大量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器官是这个星球从未有过的罪恶,不管是中国的法律,还是国际法,以薄熙来犯下的这个滔天罪行判薄熙来死刑,都是明正法典,谁也无话可说。
以薄熙来犯下的这个滔天罪行判薄熙来死刑,习近平等人不仅除掉了一个反人类的罪犯,也清除掉了一个潜在的杀手:以薄熙来犯下的这个滔天罪行判薄熙来死刑,还可同时除掉犯有同样反人类罪的江派一干人犯,也免除了习近平等人随时可能被江派暗杀的危险;在以薄熙来犯下的这个滔天罪行判薄熙来死刑的过程中,向世人公开薄熙来及江派江派人犯所犯下的反人类的罪证,习近平等人也免除了为江派背黑锅,沦为江派同案犯的危险。
关键时刻,习近平等人应问问自己的良知,为自己的身家性命做长久安全的考虑,依法判罪犯。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可别转错了念头,造成大罪,悔之无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