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姐龚爱爱一审被判3年 无关房事(图)

发表:2013-09-30 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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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姐”龚爱爱受审

【看中国2013年09月30日讯】陕西房姐龚爱爱因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周日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有舆论认为判刑过轻,而法院称其购买44套房产未发现违法问题引发民众争议。为龚爱爱办理虚假户口的民警张新堂则被判有期徒刑1年,他此前曾表示自己是在领导的指示下“不得不办”。

原陕西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兼人大代表的龚爱爱年初因被揭发拥有4个户口,并在陕西和北京购置40余套房产而被网民戏称为房姐。其后,龚爱爱被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批准逮捕。上周二,该案在陕西省靖边法院开审,由于罪名未涉及房产,曾经引发社会极大关注。本周日,法院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一审判处龚爱爱有期徒刑3年。

而对于民众关心的其购买大量房产的巨额资金来源是否合法,法院表示,龚爱爱先后在北京购买44套房产,总价值3.9亿元,其中1.59亿元系银行按揭贷款。资金主要来自其煤炭经营,房屋租赁以及工资,未发现违法问题。

对此,网民“崔先生小朋友”质疑道:房姐一审仅被判三年,罪名伪造买卖国家证件罪。为何不查她的购房手续是谁批准的?不查她的巨额贷款是谁批准的?网民“Lucifer-U”也表示:她为何能拿到1.59亿贷款?凭什么贷款给她?这中间难道没有以权谋私违法的事实?网民“江南水乡乐悠悠”则认为:龚爱爱近四个亿的原始房产投资,岂能一个“疑罪从无”了得。第一,是否存在违规经营,是否存在权钱交易?第二,假如巨额资金来源于经营所得,是否查过所得税、增值税缴了多少?第三,一点几个亿的借款,用什么做抵押,如何取得银行资金?如果没查,是否存在渎职?

对于有网民质疑房姐案背后是否牵涉到其他官员以及权钱交易等贪腐行为,关注中国问题的北京理工大学经济系教授胡星斗周日向本台表示,由于中国式反腐的特点,即使确实存在有关问题,当局也未必会追查下去。

“目前中国有关反腐部门,它对于反腐败的原则是就事论事,就一件事查一件事,不予扩大,也不准牵连他人。有关方面它有这方面的指示。如果要查某一个人,那就是查某一个人,不许扩大到其他人。我想这可能也就是老百姓还是怀疑是不是有相关的其他人的问题可能就没有揭露,没有查处。”

而为龚爱爱办理山西兴县虚假户口的民警张新堂周日也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张新堂当庭表示上诉。他此前在庭审时曾说,他没守住原则,表示歉意,但并不承认自己犯罪,因为“领导让我办,我不得不办。”

从被以受贿罪判刑11年半的广州“房叔”蔡彬到陕西房姐龚爱爱,他们的落马都是因为被揭发出拥有大量房产,但他们获刑却都与房无关。

网民“登海糯甜玉米糊”由此感叹:房姐被判三年,无关房事,房叔判刑了,他的腐败也与房无关。这样的反腐结果,总是让人有些如鲠在喉难以真正舒畅。如果简单地以“疑罪从无”来做挡箭牌,未免太滑稽了。请问有关部门侦查吗?如何侦查的?这不应该是秘密。看来应该先从司法上反腐了。

原陕西电视台记者马晓明周日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房地产这个事情,从掠夺土地开始,到所谓的开发,到出售,到最后的购买。这整个是当今中国对人民的掠夺和对人民财富的侵吞贪污的最严重的一个行业。当初给龚爱爱定的涉嫌的罪名就是伪造证件罪,定了这个罪名,这个案子就已经划到这个框里头去了,肯定再不追究她的其它什么事情了。这是中共在为他们自己的贪污和侵吞掩盖,为他们自己留后路,因为现在贪官污吏多了。”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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