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法案未有期 国情沦为遮羞布

作者:神州观察 发表:2013-10-27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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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2013年10月27日讯】俄罗斯总理梅德韦杰夫结束访华行程打道回国,但他在华期间提及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引起的冲击还没平息。内地官方喉舌声称,财产公示制度既不符合中国国情,亦无助改善俄国的腐败,可见内地当局将财产公示视为洪水猛兽,梅氏的言论无意间踩到了他们要害。

其实梅氏并非主动挑起争议,他是在回答中国网民关于俄国领导人带头公布个人财产时表示,“我觉得这个做法很正常,全世界都这么做,没有什么特别的”。然而,梅氏眼中的“很正常”,在中国却引起“很不正常”的反应。中国网民羨慕俄罗斯有财产申报制度而中国没有,官方《环球时报》则反唇相讥,指俄国官员公示财产未能有效打击腐败,并指有关制度不符合中国国情,一旦实施,会引起中国动乱。

断章取义 为我所好

一向语出惊人的《环球时报》曾发表“允许适度腐败”论,今次为中国不推行财产申报制度辩护,并不令人奇怪,但该报指有关制度无助反腐则令人啼笑皆非。财产申报制度由二百多年前的瑞典首创,受到广泛推崇,如今世界上有一百多个国家实行有关制度,包括俄罗斯。中国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研究实行有关制度,九十年代全国人大酝酿立法,然而至今仍然只闻楼梯响。前几年还在地方搞试点,现在财产申报几乎与“普世价值”一样变成禁忌,提都不能提了。

财产公示是公认的反腐利器,跟“普世价值”无关,为什么中国迟迟不推行呢?说到底是因为来自官僚阶层的阻力太大。官僚阶层利用手上的权力,获得大量财富,他们不想让这些来历不明的财产曝光,自然将财产公示制度视为洪水猛兽。

执政当局口口声声与国际接轨,学习国外先进经验,实际上不是断章取义,就是选择性采用,凡有利自己的就推行,美其名“符合国际惯例”,凡不利自己的则拒于千里之外,声称“不符合中国国情”。“中国国情”成为当局拖延或拒绝改革的托辞,掩盖制度性腐败的遮羞布,可以说,反腐制度一日不健全,刘志军、薄熙来倒下去,还有千万个站出来。

(有删减)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东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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