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少管所服刑 或将丧失减刑假释机会(图)

发表:2013-12-04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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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威人士称,如果李某某继续坚持此前在本案审理过程中的态度,在狱中拒绝认罪服判的话,他很可能将丧失减刑假释的机会。

【看中国2013年12月04日讯】备受关注的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随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宣判而告一段落。据悉,就在法院裁定此案维持原判的第二天,也就是11月28日,李某某便被移送到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始了他自己正式的服刑生活。有权威人士称,如果李某某继续坚持此前在本案审理过程中的态度,在狱中拒绝认罪服判的话,他很可能将丧失减刑假释的机会。

据《北京青年报》今天(12月3日)的报道,根据相关规定,李某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虽然目前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但是当他在这里服刑至18周岁时,还要被移送到专门关押成年罪犯的监狱。据了解,依据目前监狱的相关规定,在狱中凡是认罪悔罪,服从管理,表现良好的罪犯,都将获得减刑假释的机会。

有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李某某入狱服刑之后,仍旧拒绝认罪服判和悔罪,甚至继续申诉的话,这将直接影响到他在未来狱中的减刑或假释。因为按照相关规定,认罪悔罪以及写悔罪书是他目前面临的第一道关口。如果他坚持不认罪悔罪、不写悔罪书的话,他将有可熊失去减刑假释的机会。

此外,李某某此前在二审中曾自我辩解称, 难道就因为自己是李双江的儿子,所以所有的矛头都指向他,遭到法官的当庭驳斥。对此,有分析人士点评说,本来这就是一起强奸案,但也正因为李某某是李双江的儿子而被社会广泛关注,但人们关注的目的,并非是想要让李某某付出比一般强奸犯更高的代价,而是希望法院不要因为李某某的身份而网开一面。

作者吴若愚的文章说,如果说社会的关注在本案的判决中起到了什么作用的话,那么,可以肯定的是起到了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使这起情况特殊强奸案的审理过程趋向于公正。试想一下 ,假如李某某不是李双江的儿子,而且又没有公众舆论的监督,判决的结果可能比这更惨,因为普通人家不可能请得起那么好的律师,法官也不可能对一个没有任何背景的强奸犯网开一面。

所以,李某某抱怨自己获刑10年就因为自己是李双江儿子的缘故,完全是因为其母梦鸽言传身教的结果。梦鸽总是认为,这个社会仇官、仇富,甚至有敌对势力在作祟。实际上,他们错了,即使这个社会有穷人仇官、仇富的现象,也不可能左右得了法官判案,因为法官并非某一阶层的代言人,如果要偏向,也只能偏向有钱人,而不会偏向穷人。

所以李某某认为自己获刑10年,只因为自己是李双江儿子的想法,是非常荒唐的,也是一种无知的表现。

原标题:李某某进入少管所服刑 如继续拒绝认罪将丧失减刑假释机会



来源:法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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