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假证骗女子结婚16年 车祸后女儿获遗产

发表:2013-12-11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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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16年,不知结婚证是假的

丈夫车祸身亡,法院判决32万余元赔偿款由死者女儿继承,与妻子无关

陈英再婚后,和“丈夫”生活了近16年,竟不知结婚证是假。以至于“丈夫”车祸死亡后,32万元的死亡赔偿款和她无关,法院经过调查,将这笔赔偿款判给了老赵和前妻的女儿赵玲。

12月10日,提起这事,58岁的陈英仍无法接受,忍不住痛哭起来。

起因

老汉身亡女儿来要赔偿

死者老赵年近六旬,16年前,他与前妻在酒泉市法院经过调解离婚,约定女儿赵玲由女方抚养。

之后,老赵与陈英一起生活。

去年9月24日下午,老赵在下班后骑自行车回家的路上,被撞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货车司机负事故全责。

在处理老赵的后事过程中,老赵女儿赵玲从甘肃赶到首府。

其间,陈英以死者妻子身份向新市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方和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可赵玲向法庭提出质疑,要求法庭调查父亲和陈英结婚证是否真实。

法院经过调查发现,老赵和陈英的结婚证是假的,法院便驳回了陈英的诉讼请求。

今年8月2日,赵玲以老赵女儿身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司机、肇事车辆挂靠公司及保险公司共同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45万元。

10月16日,新市区法院调取了老赵与前妻在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显示赵玲为二人的婚生女,而老赵的父母均已去世,赵玲成其唯一继承人,法院扣除肇事司机先前已支付的7万元,剩余32万元赔偿款判决支付给赵玲。

困惑

16年“夫妻”成“同居”?

12月10日,陈英向记者哭诉称,16年前老赵离婚后,她和老赵走到了一起,后来领了结婚证一起生活,直至老赵去世。

陈英回忆,当年,老赵和她本来是一起去领结婚证的,但走到半路家里有事,她就让老赵一个人去领。“老赵一个人去领了,想不通结婚证为啥变成假的了?”陈英说,那时领结婚证要求不严格,一个人去也可以领证。

陈英无奈地说,丈夫车祸去世前,留了很多外债,丈夫在乌市的亲戚出面,想让赵玲和她见面协商,但赵玲不同意。

“我不会对不起我爸爸的,我会凭良心做事,但至于给她多少由我做主!”当记者联系到29岁的赵玲时,一开始她情绪很激动,她说,当年父母离异,她才13岁,十几年里,父亲每次打电话都是用公用电话给她打,偷偷给她钱,就是怕“后妈”知道。

赵玲表示,没有听说父亲和“后妈”结婚,所以她才向法庭提出质疑,要求调查父亲和陈英是否结婚。

办案法官李建忠说,经过调查,陈英确实和老赵一起生活十余年,亲戚们还给法庭提交了一封联名信,证实陈英和老赵是夫妻关系,但遗憾的是,陈英提交的结婚证是假的,因此法庭只能认定二人是同居关系。

李建忠说,从1994年我国《婚姻法》修改后,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同居关系无法得到法律保护。且死亡赔偿款和遗产性质不一样,根据法律规定,遗产分割要考虑实际尽到照顾义务人的份额,而死亡赔偿款只能由法定继承人继承。陈英因此无法获得老赵的死亡赔偿款,但法庭已给赵玲作了思想工作,希望她能考虑陈英照顾其父亲多年,适当分给一部分。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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