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吃掉8800元官员 处分3月后调任一把手(图)

发表:2014-01-18 23:10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0个留言 打印 特大


郑州市纪委关于惠济区长兴路办事处书记王东亮和主任陈增林的违纪处理通报。赵晖摄

【看中国2014年01月18日讯】一顿饭吃掉8840元,被处分的办事处主任,三个月后,由“二把手”,换了个位置成了一把手

据大陆中新网报导,一顿饭吃掉8840元,被郑州市纪委处以严重警告处分,郑州市惠济区长兴路办事处主任不仅未降,三个月后,反而调任郑州市惠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由原来“屈居”办事处书记之下的“二把手”,换了个位置成了一把手。

记者17日从郑州市惠济区相关部门获悉,该区长兴路办事处主任陈增林等人于2013年9月初被郑州市纪委通报批评,陈增林被处以内严重警告处分,而2013年9月,陈增林随又调任惠济区城市执法局任局长。

郑州市纪委的这份通报上显示,2013年1月6日,长兴路办事处与永威置业有限公司商谈城中村改造相关事宜,经办事处书记王东亮同意,办事处主任陈增林、党政办主任师刘伟等人和永威置业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马某及其工作人员等人,到郑东新区鲁班张酒店就餐,公款消费8840元。

时隔三天,1月10日下午,长兴路办事处与信基调味品市场人员商谈有关问题,会后,陈增林、师刘伟和信基调味品市场总经理李某等人到中原区鲁班张餐馆就餐,公款消费4954元。

2013年9月初,郑州市纪委对此事查处通报。郑州市纪委认为,长兴路办事处到鲁班张酒店进行公务宴请,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郑州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十个严格”、“十个不准”的规定,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办事处书记王东亮党内警告处分,主要责任人办事处主任陈增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参与公款消费的其他人员诫勉谈话,责令陈增林等人承担全部费用。

然后,时隔三个月后的2013年12月,时任办事处书记的王东亮和主任陈增林双双调离原单位:王东亮调任惠济区新区主任助理,而陈增林则调任惠济区城市执法局局长。

来源:看中国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欢迎给您喜欢的作者捐助。您的爱心鼓励就是对我们媒体的耕耘。 打赏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