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4年05月09日讯】日前,中共中央纪委对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廖少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政资金重大损失。(5月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在很多贪官落马的原因中,我们无不找到诸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滥用职权”等字眼。而官员之所以能“贪”,也无不和其“职权”有关。利用职权、滥用职权,以此来谋取私利,已经成为贪官们的发财之道。有了“职权”,也就等于拥有了“金钱”。权钱交易,“成就”了不少贪官,亦使得人民深受其害。
我们经常说,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但在现实情况中,权力正如张牙舞爪的老虎,以各种“公正”的名义在侵害着人民群众的利益。事实上,贪官们在肆意敛财之前,都给其找到了一个合情合理乃至合法的外衣。可就在这“漂亮”的外衣之下,则是我们所看不见的权钱交易。
在滥用职权上,为政一方的贪官们最为“动听”的名义便是“利国利民”。换而言之,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国家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以廖少华为例,根据公开资料梳理,廖少华履职黔东南州期间,布局发展的战略重点为工业强州、城镇带州、旅游活州。他还提出过“四圈一区”、“凯麻同城化”等同样宏大的构思。无论是“布局”还是“构思”,单从表面上来看都是“利国利民”的好事。
官员为政一方,当然需要办几件“利国利民”的好事。而如廖少华所提的“布局”和“构思”,要想将这些“布局”和“构思”化理想为现实,便需要卖地皮盖房子,也便必然的会牵涉到房地产。如果你真正的“为国为民”,倒也无话可说。但问题是这“利国利民”的好事,又有多少是贪腐者“假汝之名”而行“中饱私囊”之实呢?据报道,在廖少华主政黔东南州7年间,就与两位湖南籍商人关系密切,两人或承包工程项目,或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
可见,廖少华从其两位商人朋友处获得了不少好处。其实不只是廖少华,类似廖少华的贪腐官员还有很多。凡主政一方的官员,无不有其所谓的“布局”或“构思”,他们也无不在这上面去大做文章。即便是主政某个单位的领导,尽管无法像地方要员那样去大手笔的“布局”或“构思”,他们亦不会放过任何可以利用的机会。你不是要“利国利民”么,我就去做“利单位利集体”之事。至于这其中的猫腻,明眼人一看便知。
就拿近日网友爆料的河南某房管局成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事来说,这等越权行为不能不令人深感惊诧!若以此作为参考,政府职能部门岂不是都可以边监管边经商了?房管局可以盖房子,教育局可以办学校,卫生局可以开医院等等,天下岂不乱了套?那以后也不要什么商人了,干脆政府部门全给包下来算了?如此做法,不仅滥用职权还是与民争利。而该房管局官员对此的表示则是,之所以成立公司搞房地产开发,是为了给职工解决吃饭问题。
这个理由是多么的“大义”,又是多么的“无私”!为了给职工解决吃饭问题,房管局才不得不盖起了房子,房管局领导也不得不当起了公司老板。正是在这些貌似“冠冕堂皇”的理由之下,掩盖起了某些人谋取私利的真实目的,继而还堂而皇之的干起与民争利的行为。当权力不受控,并能以一个“华丽丽”的名义滥用时,有多少官员能如柳下惠般做到“坐怀不乱”?当我们揭掉其虚伪的外衣后,露出的无不是丑陋和狰狞的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