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4年09月26日讯】据海外媒体阿波罗网报导,原中国对外宣传办公室五局副局长高剑云,被爆出利用职务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且收受钜额贿赂,近日遭到双开处分;高剑云还是网路写手“五毛”的管理者之一。
中国监察部网站公告指出,高剑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要、收受巨额贿赂,长期包养情妇并育有一子,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
高剑云原本任职的外宣办五局又称为“网路新闻宣传局”,高剑云曾多次参加网站论坛会议,下达命令搜集网路讯息、严控新闻舆论,并且还是在网路上帮助共产党引导和制造网路舆论的“五毛党”管理者之一。
此消息当中的“攻守同盟”一词引起外界关注,网络上纷纷质疑此话背后的内涵。
3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副主任李伍峰在办公室跳楼自杀,据悉,高剑云曾与李伍峰长期共事,此次被查,很大可能与李有关。也有北京传言称,对李伍峰、高剑云的调查,和目前牵涉甚广的周永康案有关,是对周在文宣系统党羽的清查。
公开资料显示,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是中共当局负责对外公布信息的机构,管理互联网事务。外宣办下设九个局,分管不同方面,五局又称“网路新闻宣传局”,主管“制定网路新闻发展规划,推动中共新闻网站建设和指导互联网新闻报导工作,收集网上舆情”,并发展互联网开辟对外渗透新渠道。
2008年至2013年间,他多次参加网站论坛会议,下达搜集网上信息的命令并参新闻报导研讨会,发放严控新闻舆论的信息。
新闻资料:
中纪委有关处理“攻守同盟”的规定
1990年,《中纪委关于对妨碍违纪案件查处的党组织和党员党纪处分的规定》中提到“攻守同盟”一词。
第七条提出:被检查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立案机关批准,予以停职检查,并在处理时与原案合并处分。其中,(四)本人或指使他人与同案人或知情人串通情况,订立攻守同盟,对抗检查或进行反调查。
第九条提出:案件知情人及其他被调查人中的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其中,(四)与被检查人及其他知情人订立攻守同盟,或为被检查人通风报信,为被检查人出谋划策对抗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