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5年07月21日讯】自7月9日开始,中国各地有接近200位(截至7月16日下午4时半)维权律师被公安不同程度的滋扰。除了被问话,有的更被带走,甚至被刑事拘留。
中央电视台的报导指,这些律师是在“炒作”敏感事件,与网上推手及上访民众相互勾连,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律师被官媒打造成“滋事者”,冠上负面标签;但所谓“炒作”真的是负面吗?例如今次当局矛头直指的“庆安事件”──今年5月,访民徐纯合与其母亲上访时,于黑龙江庆安火车站被民警枪杀;事后政府直指徐袭警在先,因而开枪“是正当履行职务行为”。但访民家属对警员的做法有所质疑,而当局迟迟不肯公开闭路电视片段的做法亦令人感到欲盖弥彰,引起不少访民不满。
对公权力执法是否合宜的讨论,要求当局公开相关资料,本是一个公民社会中最正常不过的事;而所谓的“网络推手”──就是在网络中的一些知名度较高的博客等,他们点出事件,就是希望引起公众关注和社会对事件的讨论,希望利用群众力量迫使当局公布更多的资料;世界各地成熟的公民社会也是如此──这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九条所赋予每一个人应享有的资讯权利和表达自由权利。
引发讨论并希望揭示真相的民众,却相继被政府拘押和拘捕。5月20日有14名曾于火车站前举牌抗议警察射杀徐纯合的维权人士被当局拘捕并处以行政拘留15天;6月27日,曾于网上质疑当局对“庆安事件”处理不当的“屠夫”吴淦则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诽谤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等罪行被捕。而直至本月,协助这些访民的律师──王宇、王全璋、周世锋、黄力群等也相继被带走或失去联络(“被失踪”)。
更令人担忧的是,最近于全国对维权律师的拘捕和骚扰,并不局限于涉案的律师,全国各地近200名律师亦受影响。中国宪法有明文保障公民的表达自由,其第35条订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国号称“依法治国”,但如今竟将行使表达自由的公民打造成“滋事者”,甚至再之拘捕骚扰,到底谁才是有法不依呢?
这些维权律师和维权人士只是希望捍卫真相,但就被当局视为“炒作”而被刑事拘留或被失踪。国际特赦组织诚邀你一同联署,要求当局尽快确认所有现在失踪律师的下落与法律状况,并确保他们能与其家人和律师见面,以及不会受到任何酷刑或不人道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