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蝶恋花游览车今年(2017年)2月13日在国道五号翻覆,造成33死11伤。(图片来源:自由时报)
【看中国2017年9月5日讯】(看中国记者明思综合报导)台湾蝶恋花旅行社旗下游览车早前因发生翻车事故,造成33死、11伤的重大惨剧,多位罹难者家属提告蝶恋花老板及肇事司机业务过失致死罪,经过检方半年调查,9月4日证实,游览车超速是肇事主因,但肇事司机康育薰已身亡,所以全案不起诉。
据中央社报导称,台湾蝶恋花旅行社承办的赏樱团今年(2017年)2月前往武陵农场一日游,在国道上发生翻车意外,造成33死11伤,被害者家属提告后,直至9月4日,台北士林地检署宣布此案侦结,而当初被控告为业务过失致死的蝶恋花负责人周比苍、周继弘父子,获得不起诉处分。
早前台湾蝶恋花旅行社游览车出事后,老板周比苍(中)、负责人周继弘(右)与友力负责人黄河清(左)出面说明。(图片来源:自由时报)
台北检方指出,出事路段限速为50公里,而肇事游览车当时车速却为84公里,最快更曾加速到98公里,8秒后进入弯道随即翻覆,虽然司机当时有煞车,但撞击时的时速仍达79公里,由此可见本次事故明显是因司机超速导致车祸发生。
然而,被害者家属质疑蝶恋花旅行社举办的武陵赏樱一日游行程过于紧密,令司机无法充分休息,出现疲劳驾驶,且游览车车龄已将近19年,车辆老旧,可能有机械故障等问题,故而被害者家属控告蝶恋花老板周比苍父子、司机康育薰等人业务过失致死罪。
据《自由时报》消息称,已故的肇事司机姐姐在获悉此消息后,神情悲痛的向媒体表示,弟弟康育薰在蝶恋花旅行社上班已经半年多了,每个月连续上班14天、16天、17天、22天、24天不等,难道这样还不够成长期过劳出事致死吗?弟弟是驾驶,“当然有责任,但不是全责”。她坦言,检方将所有过失都推向弟弟康育薰一人,相当不公平,未来不排除以个人身分向蝶恋花公司提告。
而台北士林地检署则强调,虽然旅行社业者违反劳基法规定,但连续出勤、超时驾车以致恍神疏忽而未减速,可能是原因之一,但非唯一的肇事原因。
另外,检方也指出,经调查后证实肇事游览车的车体结构、验车部分、保养纪录、煞车系统、轮胎胎纹,都符合公路总局所规范的标准,排除是因游览车本身的机械故障等因素导致车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