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兴国获刑十二年 官方称供出他人获轻判(图)

作者:晏清流 发表:2017-09-25 21:42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1个留言 打印 特大

黄兴国(网络图片)
黄兴国(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7年9月25日讯】大陆官方9月25日公布,中共天津市原代书记、市长黄兴国,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官方通报提到黄曾检举供出他人。而黄兴国此前背景被揭是江派的人,与江派常委张德江、张高丽都有工作交集,特别是与张高丽在天津搭档5年,关系密切。

据检方指控,黄兴国于1994年至2016年,利用担任浙江省台州地委书记、台州市委书记、浙江省政府秘书长、副省长、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天津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委代理书记、天津市市长等职务便利,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折合人民币4003万余元。

官方通报提到,黄兴国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检举揭发他人违纪线索”,故对其从轻处罚。

黄兴国到底检举供出了谁,引人猜测。

2016年9月,黄兴国被免去天津代理书记和市长职务,其派系背景亦被揭露。

香港《争鸣》杂志报导指,黄兴国2003年调入天津是江泽民下台前有意的布局。

海外《明镜网》2016年12月6日引述北京政界人士透露,黄兴国是现任政治局常委张德江的心腹。

黄兴国又与另一名现任政治局常委、前天津市委书记张高丽关系密切。2007年12月,黄兴国出任天津市代市长,仅用了1个月就转正为市长。黄兴国与张高丽合作共5年,时任天津市委书记张高丽与黄兴国经常在天津官场内外互相吹捧。



来源:看中国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