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月娥与广东省省长马兴瑞签订一地两检协议,但不对外公开内容,加上日前多名京官都开腔质疑一地两检法律基础,港人对此表示担忧。(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看中国2017年11月19日讯】(看中国记者钟灵综合报导)15日“一地两检”议案在立法会强行获通过后,林郑月娥昨日即与广东省省长马兴瑞签订被港人指为“割地方案”的一地两检《合作安排》。然而林郑以“尊重人大常委”为由拒绝公开《合作安排》全文。不过一地两检的法律基础竟连京官都质疑,日前基本法委员会成员饶戈平被传媒问到“港府是否可引用《基本法》20条提出一地两检”时,更反问“20条怎么能适合一地两检”。
《苹果日报》报导,林郑月娥昨午在礼宾府与马兴瑞签署《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再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设立口岸实施“一地两检”合作安排》(简称《合作安排》),并于下午与多名局长在政府总部举行记者会,实现林郑月娥早前提出的“三步走”立法的“第一步”。
林郑指签订《合作安排》后,将会提请国务院及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及确认《合作安排》,人大最快在12月作出决定,并表示港府将争取在明年2月提交立法会进行本地立法,确立“一地两检”及设立内地口岸区、并在区内执行内地法律的程序。
外界早质疑“一地两检”是中央命令,在香港“割地”行内地法律,并引进内地执法人员及设有枪械库,担心严重削弱港人自由及人身安全保障。林郑昨日称,“要尊重内地法律程序”,因此有关协议的内容要待人大常委作决定后才公开,引起外界更大质疑。
然而,早前多名京官都曾开腔质疑港府以《基本法》第20条作“一地两检”法律基础的可行性。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饶戈平日前被传媒问到“港府是否可引用《基本法》20条提出一地两检”时,表示“根据香港社会发展的需求给香港追加自治权,授权的主体是人大常委会,被授权的是香港特区”。饶之后更反问,“一地两检谁向谁授权呢?这样的规定怎样能适合一地两检呢?”暗示《基本法》20条并不适用于港府自行提出“一地两检”。
立法会议员兼大律师陈淑庄指出,既然多名京官都质疑“一地两检”的法律基础,批评港府不但漠视民意、更无视法律基础,企图提交人大后以高压手段强推“一地两检”,实际动机更令人质疑。
陈批评,港府不公布协议内容就签署“比黑箱作业更黑箱”,认为港府行为是极不当及不负责任,因为这份协议有关港人的切身利益,包括港人在内地口岸区遇到问题时是否可以拨打香港求助电话999、突发情况是移交内地执法部门处理还是香港执法部门处理、内地执法人员数目、枪械数目等。陈表示,人大如果确认授权后,就不会再有回旋空间,情况令人忧虑。
林郑月娥昨日对法理依据的问题均无正面回应,仅重申“三步走立法已经为一地两检提供法律基础”,并称“三步走”程序已经与内地“反复讨论”。对于人大是否无须引用《基本法》即可确认一地两检,林郑月娥只说一地两检并非“释法”的问题。林郑又指“三步走”最大的难题在于本地立法,期望非建制派议员“合作”,顺利通过本地立法。
港媒分析指出,林郑月娥急于推行“三步走”立法程序,目的为在明年3月立法会补选前实现本地立法,因早前6名民主派议员被律政司覆核取消议席,在建制派议员占大比数的情况下,立法会现在并无否决政府议案的力量。
除了一地两检正利用立法会失去否决权的空窗期外,立法会内部亦战云密布。建制派早前提出修改《议事规则》,近日已在立法会内会完成讨论,即将提请大会辩论。一旦获得通过,民主派议员的议政空间或将被大大削弱,甚至失去对政府政策的否决权,使立法会监察政府、制衡政府权力的功能几乎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