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山博爱医院女院长王莹(左)、原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右)(看中国合成图片)
【看中国2018年6月18日讯】(看中国记者李文隆综合报导)在上一周,最在网络上抢眼的官场新闻又与性乱有关。一个是金融高官项俊波,让人关注的不是贪腐,却是传闻有高达123名有夫之妇与其有染;另一个是被罕有公布奸名的中山博爱医院女院长王莹。在中共官场,这两人的同类者却是无数,包括已落马和仍在位者。
北京时间6月14日,原中共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受贿案一审在江苏省常州市中级法院开理。检方指控,项俊波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妻子)杨光受贿约数千万元人民币。
据中共官方新华社报道称,庭审后项俊波“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杨光是项俊波的妻子,长期在美国生活,二人结婚、离婚,后又复婚,他们所受贿赂中,最大一笔达到700余万元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0.156美元)。杨光现已被另案处理。
此外,中纪委曾通报,项俊波违反生活纪律,搞权色交易。
项俊波被指个性专横独霸、作风糜烂、生活奢靡在金融界甚为出名。
外界流传的消息称,项俊波有严重的生活作风问题,他被举报不但包养情妇,而且还有私生子。项俊波为了摆脱私生子嫌疑与情妇假结婚,但实际上项俊波跟原来的妻子一直都住在一起。
也有未经证实的消息称,项俊波共有21个固定情人,经常在办公室和下属淫乱,还有6个私生子,但经鉴定只有1个是他亲生。
还有海外媒体消息透露,项俊波好色成性,而且喜欢有夫之妇,审计署、央行、农业银行、保监会漂亮的有夫之妇均和他有过不正当关系,据查实共计123人。
项俊波荒淫无度,相关爆料情节尺度之大再次惊呆了世人。但在当局反腐后,高官情妇成群的案例早已屡见不鲜。更早之前落马的江苏省建设厅原厅长徐其耀,他的成名不是因为受贿金额巨大,而是据报导竟拥有146名情妇,创下另类记录。
梳理中共十八大之后落马的高官腐败细节可见,绝大多数官员均有“贪色”行为。周永康和令计划,被通报“与多名女性通奸”。薄熙来和王立军亦被通报“与多名女性发生或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孙政才一审宣判中,一个惹眼的词汇——“特定关系人”频繁出现在媒体上。
2007年7月8日有中共最高法文件显示,“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孙政才和情妇之一黄苏支(右二)(网络图片)
据陆媒不完全统计,中共十八大以来落马官员中,至少30人的判决书中提到“特定关系人”,其中七成“特定关系人”被指为“情妇”。
根据之前的报导,孙政才的“特定关系人”就是他的情妇,并且孙的受贿财物绝大部分都是“特定关系人”直接收受。
孙政才情妇有几名女商人,包括亿赞普(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核心人物黄苏支、曾一手打造知名饮品“牵手”果蔬汁的北京女商人刘凤洲、有“白手套”之称的女富商段伟红。
针对贪官情妇现象,已经落马的副厅级贪官金维芝曾公开直言,“像我这样级别的领导干部谁没有几个情人?这不仅是生理的需要,更是身份的象征,否则,别人会打心眼里瞧不起你。”
在官场上,男性官员的荒淫案例早已屡见不鲜。而女性却极少被提及。但在北京时间6月15日下午,广东省中山市纪委监委发布了一条女干部被“双开”的通报,也是让人吃了一惊。
通报中直指中山市博爱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王莹(副处级)“人前攀附领导、巴结奉迎不知耻,人后穷奢极侈、放纵糜烂不检点”,“在婚姻存续期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全家移民香港,当隐形“裸官”,经商办企业,披着医者仁心的外衣收着黑心回扣,涉受贿犯罪等等。
该通报篇幅长达993字,信息量巨大。有网友戏称,此次官方通报比世界杯还要精彩,还要好看,还要劲爆,还要厉害!
从此份通报来看,这个王莹院长的升迁是和她放纵糜烂的私生活紧密相关。那么,对于给王莹升官一直出大力、流大汗、提供不正当支持的上级官员,也要另案披露。
女官员放纵糜烂乱搞的其实也还有被官媒报导的,只不过没有王莹这么“狠”的表述,那些无耻情节则屡屡被作为案例报导。
如深圳罗湖公安分局原局长安惠君,在1995年9月至2003年6月任深圳罗湖公安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权之便,多次以出外考察的名义,指定年轻英俊的男警员单独跟随她外出,并做出性暗示。被称为“权色局长”。
据悉,这些下属如果顺从她的要求,回深圳后迅速升迁;反之则升职无望。据报导,安惠君有“两大绝招”:一靠权力诱惑;二靠权力挤压。
安惠君(网络图片)
辽宁抚顺市顺城区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罗亚平的风流事迹也令人咋舌。她与比自己年少10岁的下属发展为“情人”后,拿出100万元让“情人”摆平妻子,以免后院起火。她又“相中”一位区领导。一天下班后,罗走进这位领导的办公室,直言说道,“今晚,你跟我走,我让你发一笔小财”。带着这名领导走进一家酒店的豪华套间后,罗直接从包里掏出5万块钱扔在床上,要求这位领导“陪一个晚上,这5万块钱就是你的了”。此后,只要罗高兴,就带着这位领导去酒店开房“发点小财”。
罗亚平(网络图片)
原中共广东省中山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启红,2011年10月27日因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万元、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调查显示,李启红与十名男子关系不一般,可能是情夫,叫人吃惊的是,其中一名是她的女婿。
李启红(网络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