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字诗属于诽谐诗体,是由民间曲艺艺人发明的。(图片来源:国立故宫博物院)
十七字诗,又称“无赖体”,俗称“瘸腿诗”、“吊脚诗”、“翘脚诗”。“十七字诗”属于诽谐诗体,全诗四句,句式是“五五五二”排列,即前三句均为五字,末句为两字,共十七字。据宋人王灼《碧鸡漫志》一书的卷二记载,十七字诗是由民间曲艺艺人发明的,最负盛名的当推北宋著名曲艺家、诨话艺人张山人。
张山人,本名张寿,山东兖州人。约生于北宋仁宗天圣五年至十年(1027~1032)间,约卒于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宋仁宗至和三年(1056)至京城汴梁(今开封),在瓦舍中说诨话,颇受欢迎,蜚声于宋神宗熙甯至宋徽宗崇宁间。晚年倦于卖艺生涯,在由汴梁返回家乡的途中病卒。
张山人说诨话时,多以俳谐体十七字诗穿插其中,语言俚俗,颖脱而含讥讽,为时人所津津乐道。据说当时有人用以影射朝廷,官府怀疑是张山人所为,曾抓他审问,可见十七字诗影响之大。
还有一首流传很早的是南宋时无名氏作《临安十七字诗》。宋朝皇帝崇奉道教,常驾临景灵宫祭神,届时都要太学、宗学、武学生员身着制服,立在礼部衙前恭迎。由于这些生员大多没有真才实学,有人写了首诗道:
驾幸景灵宫,诸生尽鞠躬;乌头身上白,米虫。
这首诗讽刺南宋太学生等,每年花费薪资,只作些迎接皇帝的无聊事情。据《西湖游览志余》:“车驾飧(祭献)景灵宫、太学、武学、宗学诸生,俱在礼部前迎驾。临安府有人作十七诗(如上录)。盖讥其襆头襴服,岁糜廪禄,不得出身,年年迎驾耳。”按头乌身上白,指头上戴黑襆头,身上穿着白襴衫。米虫,蛀米虫也。
十七字诗很像“打油”,在古时是登不得大雅之堂的,因此辑录甚少。但是,因为它来自民间,构思巧妙,尤其是最后两个字,结构突兀,极尽诙谐幽默之能事,颇有“画龙点睛”之妙趣。所以,十七字诗“虽为小道,亦有可观焉”,很是为广大劳动人民所喜爱。
十七字诗的相关记载,还散见于《广笑府》、《笑笑录》、《坚瓠集》等典籍。例如,《笑笑录》中记载:元朝末年在江浙举义的张士诚,建国后以其弟士信为丞相,宠信奸臣黄敬夫、蔡彦文、叶德新,专干坏事,人们讥之为“黄菜叶”。后来朱元璋扫荡天下,诛杀了这三个坏蛋,并将其尸首悬挂在竹竿上让风吹干。时人就编了一首十七字诗加以嘲讽:
丞相做事业,专用“黄菜叶”。一朝西风起,干瘪。
语意双关,讥刺深刻,令人捧腹。
十七字诗很像“打油”,在古时是登不得大雅之堂的,只有民间百姓甚为喜爱,因此辑录甚少。(图片来源:国立故宫博物院)
明郎瑛《七修类稿》载:“正德年间徽郡天旱,府守祈雨欠诚,而神无感应。无赖子作十七字诗嘲之云:
太守出祷雨,万民皆喜悦;昨夜推窗看,见月。
守知,令人捕至,责过十八,止曰:‘汝能再作十七字诗则恕之,否则罪置重刑。’无赖应声曰:
作诗十七字,被责一十八;若上万言书,打杀。
守亦哂而逐之。此世之少有,无赖亦可谓勇也。”
此事于明冯梦龙《古今笑史》中补之曰:“一说:守坐以诽谤律,发配郧阳。其母舅送之,相持而泣。泣止,曰:‘吾又有诗矣:
发配在郧阳,见舅如见娘。两人齐泪下,三行。
盖舅乃眇一目者也。”
此事清代独逸窝退士撰《笑笑录》又补之曰:“既至配所,官喜其诗,令试为之,应声曰:
环佩响叮当,夫人出后堂。金莲三寸小,横量。”
此故事在四川民间又有一说,情节差不多,但用的是四川话,显得更口语化:
从前有个喜欢做三句半人称吊脚诗的,一天进城买东西。走到较场坝,看见县太爷顶着烈日在法坛上求雨,他于是诗兴大发,大声即兴赋诗:
大人求雨泽,万民沾恩德。站在雨坛下,非热。
县太爷听见了,很生气,叫人把他抓了起来,重打四十大板。在挨打的过程中,他又做了一首诗:
大人把怒动,板子不歇空。一五又一五,精痛。
县官以为他是精神病,就叫他滚,他马上叩头又做了一首诗:
谢过大人恩,屁股还在疼;冤枉挨一顿,气人。
县太爷一气之下,就命令手下人把他关进了监狱。他独眼龙舅父来看他,二人抱头痛哭,他的灵感又来了:
见舅如见娘,珠泪洒胸膛;两人热泪流,三行。
清代道光元年(1821),有广东省秀才叶某,回乡赶应省城,路过樟源岭,恰逢天下大雨,他入亭歇脚,正遇一个看相卜卦的道人也在亭中。这个道人一见叶某,大喜。向他左看看,右望望,然后起身整整衣衫向叶某深深一揖,说:“贵人!请受山人一拜。请问尊姓大名,府居何处?”
叶某一见忙三还礼,一一实告。并问:“道长何故如此称呼,又何行此大礼?”道人说:“贫道幼学麻衣相法,今见先生天庭饱满,地角雄厚,此乃大贵之相也!”叶某本是个自命不凡的人,经道人这么一捧,更觉飘飘然了。
当日叶某因雨大没有下岭,便宿于庙中。夜晚问及庙内斋公:“此岭何名?”斋公告诉他说:“这里是樟源岭。”因语不同,叶某误听为“状元岭”,认为这是自己中状元的吉兆,即向神前路拜许愿。及应试,得中头名状元,更自认为“才高八斗”,又有神灵保佑,今科状元是稳稳中的。
第三年春三月,入京会试和殿试,他特弯道至樟源岭,出资先修凉亭,并亲写“状元岭”匾额一块,旁书“皇清道光三年粤秀才大叶××敬书”几个字。匾额于亭中,叶某走时告诉斋公说:“状元头上一点,要我中了状元后再来加上。”
从此以后,叶某一去杳无音信。有人说,进士未中上,而是“名落孙山”了,所以无颜再来了。但樟源岭从此又叫“状元岭”了。
清代末年,有个私塾先生由此而过,听了这个传说后,曾在石壁上题诗道:
叶氏恃才过自矜,江山前代有奇英。状元待点匾犹在,留得遗谈诲后人。
还有位无名氏写了首“吊脚诗”,讥笑道:
叶子雄才屉,相士功不浅。状元金榜挂,未点。
通常都用十七字诗来讽刺人的,但也有用来嘲笑当局的。贡少芹为民国初年作家,曾任小说新报主编。所编丛书,多为伤感讽刺时事之作。贡少芹十七字《感时诗》,按《新式滑稽丛书》载,原诗八首,现择四首录如下:
一、时髦政治家,志大而言乏,满口讲法理,肉麻。
二、将领拥貔貅,气势猛如彪,临阵未开战,先溜。
三、奸商心计工,一味用欺蒙,混将外国货,冒充。
四、游学更西洋,趾高又气昂,姘合华英字,外行。
从内容上看,十七字诗是亦庄亦谐的结合,前三句多是庄重的铺垫,后一句多是诙谐的调侃,在句式的起承转合中增强了述事的戏剧性;从形式上看,它是整齐与错落的统一,前三句每句三顿,合辙押韵,通俗流畅,后一句忽而变为一顿,在节奏的跌宕起伏中增强了语言的韵律美。这种样式很像“打油诗”,难登大雅之堂。但是,因为它来自民间,构思巧妙,特别是最后两个字,结构突兀,机锋骤现,颇有“画龙点睛”之妙,尤为普通老百姓所喜爱。后来,这种变体诗最终发展成为一种顺口溜式的民间曲艺形式,即人们通常所说的“三句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