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庭在选举呈请案胜诉后,在法院门外见记者。(youtube视频截图)
【看中国2019年9月2日讯】香港众志成员周庭2018年报名参加立法会港岛区补选,但遭选举主任取消参选资格。周庭指选举主任未有给机会她回应,向高等法院提出选举呈请。法院裁定她胜诉,在补选中胜出的区诺轩,并非妥为当选(not duly elected)。
周庭于2018年1月18日,向选举主任递交表格,参加立法会港岛区补选,并签署表明拥护《基本法》的“确认书”。但选举主任邓如欣以周庭所属的香港众志主张民主自决为由,取消周庭的参选资格。
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在判词中,引用陈浩天选举呈请案,基于程序公义,若选举主任认为参选人不合资格,必须给予参选人机会解释。法官认为,邓如欣未有给予周庭机会解释,违反程序公义,裁定周庭胜诉。判词又裁定,在该次补选中胜出的区诺轩并非妥为当选。
周庭在法院外回应选举呈请胜诉时表示,选举主任在DQ(Disqualify)她之前,违反程序公义,没有询问她的政治主张和立场,便取消她的其参选资格,法官认为是严重违规、违反程序,判她胜诉。
但她说,判词跟之前的陈浩天案一样,确认了选举主任有权力,根据候选人的政治立场,判断其是否符合拥护《基本法》,决定是否有权参选,形容是“惨胜”。
她质疑自己若再次参选,选举主任询问她的政治主张后,仍然可以DQ她,又认为做法严重剥夺了《基本法》赋予港人的参选权和被选权。她又强调,提出选举呈请并非为了自己,而是让香港人,尤其是民主派不同政治主张的人士的选举权利受到保障。
被问到未来会否再参选,周庭回应,由于区诺轩被法庭裁定当选无效,相关议席是否出缺或须重选,要视乎律政司或香港众志会否提出上诉,自己仍未有决定。她并重申,至今仍主张自决,因香港人有权“自己决定的自己未来”。
另外,在同一次补选中,参加新界东区补选的刘颖匡也被取消资格。他认为,周庭案件的判决不完美,但可以接受。他个人的选举呈请案,将于周三(4日)在高等法院提案,他透露律师团队正研究周庭案件的判词,为聆讯作准备。他强调相比选举呈请的胜负,现时香港的抗议更重要,只要香港人成功赢得民主的政治制度,便不再需要选举呈请。
区诺轩促选举主任引咎辞职
区诺轩下午见记者回应法院的裁决,他裁决标志他一年多的议会生涯将告一段落,同时亦掴了政府一巴掌。他批评邓如欣的做法违反程序公义,应引咎辞职。
又强调,为了民主运动需付出代价,个人的得失不重要,又形容他的议席,可换取日后支持民主人士参选资格,是伸张正义。他未来会继续服务市民,也会在议会外发声,更不排除参加立法会选举或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