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剿匪”原预算十万人杀一万,其后发展成一场血腥历史。(网络图片)
上世纪50年代初期,湘西剿匪名噪一时。这场由47军主持的对投诚国军、地方武装、会道门、土匪的大剿杀发生在抗美援朝前夕,鲜为人知的是“剿匪”预算十万人杀一万。
杀人立威 镇反就是放手屠杀
湘西,是指湖南的西部。镇反,是镇压反革命的简称。反革命,按照中共的说法,凡属反对共产党推行的无产阶级专政以及它所宣称的社会主义制度者,都是“反革命”。镇压,同样按照中共的说法,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处决,即枪毙;二是判处徒刑,关到牢狱里去;三是管制,即限制其自由,交由群众监督管制。本文所称镇反,是指处决毙命一项。
中国封建时代改朝换代之初,统治者常实施怀柔政策,并且大赦天下,意在缓和矛盾,取得民心。中共于1949年10月取得政权后,则反其道而行之。只是考虑到国民经济在战争中受到严重破坏,尚处于起步恢复的初期,而且考虑到新政协中资产阶级和民主党派的存在,同时全面的土地改革即将展开,因而提出“不要四面出击”,镇压“反革命”虽然在进行,但没有大放手。
1951年1月1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47军关于镇压反革命的报告中,一个小小的湘西,在一个多月时间里就处决了4,600多人,相比之下,上海六百万人口,只杀了200余人。南京是国民党的首都,又是50万人口的大城市,已杀72人,准备再杀150人,也只200多人。而华东几个人口大省总共才处决了2,911人。河南一个省在将近一年时间里执行死刑3,000人,就不敢再杀了。(注1)
按需杀人 被杀人数有预算
47军在湘西大张旗鼓地镇压反革命是从1950年12月中旬开始的。由中共湖南省委党史委组织编纂的《湘西剿匪》一书说道:“从12月中下旬至1951年1月底,先后镇压2万名匪首、贯(惯)匪、匪霸、特务、在乡作恶军官、地霸和有民愤血债的乡保长,以及其他有民愤血债的反革命分子。”(注2)据47军向上级的报告,已杀的4,688人,其统计截止时间是12月20日(永顺专区为12月21日)。
47军报告中还说道:“全区八万土匪、几千在乡旧军官,及恶霸与伪警队伪乡保长等坏分子将近十万,我们经过几次讨论,决定分化瓦解消灭敌人。在这个总方针下作出了杀一万人的预算。”
这个“杀一万人的预算”,可以有两种理解,一是已杀的4,688人,包括在这一万人内,再杀5,312人,就完成了预算。另一种理解,就是已杀的4,688人不包括在这个预算内,再杀一万人,前后相加就是杀14,688人。
然而,从1950年12月中旬到1951年1月底,在不到50天时间内,实际已杀2万人,按第一种理解,杀人数超额一万。按第二种理解,杀人数达到24,688人。
不管按哪一种理解,杀人数都大大超过了原定预算。本来,根据47军于1950年12月31日向上级的报告,他们是准备收缩的。报告是这样说的:“中南局……指示均悉,我们都进行了讨论,并已告各部队和地方,镇压匪首惯匪已收到相当效果,应基本上停止,并已指示总结与检查这一段执行情况。”因此可以说,大大超过原定预算的杀人数,是在毛泽东批示高度肯定其向上级报告的鼓舞下,他们又进一步放手杀人了。
背弃诺言 大批“投诚”国军惨遭屠杀
在湘西是怎样杀反革命的,根据已有资料,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方式:
(一)公审大会后处决。这是一种大张旗鼓的方式,选择的对象为重大的反革命分子,参加大会的人从几千到几万,并组织与会者登台控诉其罪行,然后公开宣判,处以死刑。
1950年12月16日,在47军军部和中共湘西区党委所在地——沅陵的校场坪广场,就组织了几万人参加的公审并处决汪援华、潘壮飞、周振寰的大会。
汪援华,永顺县人,曾在国军中任团长、副旅长、副师长,还担任过湖南省保安第十团团长、湖南省保安第二总队队长等职,参加过北伐战争和抗日战争,官至少将。在1937年上海淞沪保卫战中,他率领特务营坚守浏行地区,激战五天五夜,全营损失惨重;汪援华左脚腕和左脚板被炮弹击碎,仍然率部坚守阵地,出色地完成了阻击任务。当时南京《中央日报》曾以《浏行喋血记》文章报导汪援华率部英勇抗日的事迹。(注3)1949年初,他还在中共湖南地下党省工委策动下,联络其他武装,打出讨伐国民党常德十七绥靖公署主任李默庵的旗号,一时间搅得湘西各县局势大乱,这就是有名的“湘西事变”。但这个“湘西事变”在打乱国民党在湘西的部署的同时,也给沅陵人民甚至湘西人民带来了灾难。(注4)同年7月,汪援华被华中军政长官公署副长官兼第十四兵团司令宋希濂收编为暂编第五师师长,9月升任为暂编第一军副军长,辖暂四师暂五师两个师,共约5,500余人。
10月中旬解放军发起大庸战役中,汪援华向解放军投诚,随即动员其所部暂四师暂五师投诚,并参与动员永顺县长、八区专员兼保安司令周振寰率部投诚。
潘壮飞,早年在唐生智部下任团长、副师长等职,参加了抗日战争中的南京保卫战。1948年为国大代表。在出席国大代表大会后,由于没有得到他所企望的出任第十区专员公署专员的封赏,遂与同为国大代表、同样没有得到满意的封赏的杨永清勾结,组织土匪武装,于3月25日,由潘壮飞指挥,攻打黔城,造成“血洗黔城”的浩劫。随后在反共的旗帜下,潘壮飞被收编为芷江警备副司令兼长沙绥靖公署直属清剿第三纵队副司令。1949年11月,解放军发起攻势,所部很快被击溃。潘决定投诚,讨价还价不成,最后只要求“保证其生命安全”,在得到肯定答复后,便率部投诚。
在这次公审大会上处决的三人都是投诚人员,而且还许下了“保证其生命安全”的诺言。在公审大会上宣布汪援华罪行时,说他“自1926年起,24年来一直危害人民”(注5),从上引湖南省档案馆主办的《档案时空》杂志上文章,说到他在1937年参加抗日战争中淞沪保卫战的英勇事迹来看,显然不符合事实,难道率部英勇抗击日本侵略军也是危害人民吗?
1950年12月26日,在芷江举行有芷江、怀化、黔阳、晃县等六县代表参加的公审杨永清的大会。杨永清年轻时即为匪,后被湘西地方部队招安,先后任过连长、旅长、师长。1927年被解职回家后,继续为匪,横行乡里,并以发展帮会组织手段扩充势力,成为“复兴楚汉宫”的双龙头。1949年3月25日,他参与“血洗黔城”事件,不久先后被加封为芷江警备司令和长沙绥靖公署直属清剿第三纵队司令。同年8月,华中军政长官公署长官白崇禧来到芷江,对其赞赏有加,加封其为反共救国军司令,并随即给他送来一部电台、一万发子弹和三千元光洋。贵州省主席谷正伦给他送来两万发子弹和两千元光洋,封其为湘黔边区反共游击总指挥。11月驻芷江解放军对杨部发起进攻,其所部很快被击溃,但杨本人逃脱;他到处藏匿,最终化妆成新娘乘坐花轿出逃时被抓获成为俘虏,公审当日被公开处决。
(二)训练后处决。1949年10月,解放军湘西军区政治部在沅陵开办了一个名叫“和平军官训练班”,参训的学员都是高级别的投诚起义人员。在办班初期,也确实像个“教育改造原国民党起义投诚军官”场所。解放军部队作家李金明在《新中国剿匪反特大纪实》一书中,在说到为争取“湘西王”陈渠珍起义,47军政治部联络部部长顾凌申陪同陈渠珍参观了这个训练班,他是这样记录的:“这个班的学员都是原国民党县、团级以上的投诚起义人员,有不少还是陈渠珍熟悉的部下。陈渠珍见到这个训练班既没有铁丝网,也不设警戒,有家眷在(沅陵)的人星期六还可回家团聚。这比想像中的情况要自由得多。再看看学员们贴出的学习墙报,人人自觉接受教育,写出的学习心得实在,很受启发。沅陵之行,使陈渠珍坚定了和平起义的决心。”
可是,风云突变,在抗美援朝战争爆发,特别是47军奉命赴朝参战前夕,前后参加这个训练班的几百名投诚起义人员,几乎全部被杀害。
笔者的一位曾在永绥(后改称花垣)工作的朋友说,处决高潮期间,曾目睹从永绥向沅陵这个训练班运送学员的情况。他说,花垣是和平解放的,县里举办了一个投诚人员学习班,县领导人给了这些人礼遇,请他们吃了饭,希望他们改造好,为人民服务。但到了1951年元旦前后,他们中的一些人被分批送到沅陵上述“训练班”。他说,他亲眼见到一次送去五人,其中一人名叫刘启诚,他是原永绥县自卫大队队长,手下有一百余人枪。他率部向47军139师投诚后,获得了投诚证,并曾出任新成立的永绥县支前委员会委员。这些人被送去后,永远没有再回来。
在这个“训练班”的被处决的人多达279人(注6)。据说大部分处决是分批进行,用机关枪扫射。
47军政治部于1950年10月14日在沅陵《湘西日报》上发表其“自进入湘西以来……向我军投诚的团(支队长)以上伪军官和匪首名单”中,“向我军投诚的(有)158名”。
设定这158人都进入了“和平军官训练班”学习。那么,被处决的279人减去158人,余下的121人,则应为当时湘西所辖各县送去的。他们统统都被处决了。
(三)成批处决。笔者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中作为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常驻记者,曾经听人说过这种屠杀:先选择一个山谷地方,预先布置好刑场,山谷两端设置警戒,随即将要处决的人,以转场名义重兵押送过来后,立即进行枪决。
著名作家、中国通俗文学研究会副会长宋梧刚,在1950年春至1955年底都在湘西自治州,先后担任下乡干部、通讯干事和中共区委书记等职。到了九十年代后期,他将其亲身经历写成传奇通俗作品,反映当年作为通讯干事跟队目睹集体屠杀投诚匪首和匪徒的情况。这位被称为“花匪”的司令,在解放军层层围剿后,所部被打散,因为身怀绝技,只身与解放军周旋了一段时候,最终还是投诚了,并协助解放军找到国军败退时藏匿在山洞的大量武器,立了功,解放军还向他颁发了立功状。之后他和一批匪徒被安排在学习班学习。
宋梧刚是这样写的:
一天,在“在一个金秋刚过,寒风吹起的日子”,学习班举行结业典礼,接着酒会为之饯行,领导举杯祝酒说,明天一早“就要回你们的故乡,你们的岗位了!”
第二天清晨,“迷迷糊糊,已是玫瑰色曙光入室了。我披衣起床,听见汽车声从门前马路轰轰压过。我洗漱未毕,就传来公路吊桥两岸密匝匝的机枪扫射声……”因为担心身怀绝技的匪司令未死,于是由执刑队抛出一束手榴弹。再有本事也该粉身碎骨了。(注7)
像这样的杀戮,当然不会当天贴出判决布告,也不会通知其家属的。
47军向中共中央中南局和中共中央的报告中也说到:“有的地方有成批杀的现象,如芷江、辰溪、沅陵几个城市中曾一天杀过三五十人的。”
(四)每天处决。47军定于1951年2月入朝参战。在中共看来,为了确保安全,必须在47军撤离之前消除可能出现的隐患。截至1951年1月15日止,除去此前处决的外,此时尚关押36,583名匪特和其他反革命分子(注2),分别在湘西三个专区及所属各县的监狱和临时关押点。放手镇压是从1950年12月中旬开始的。那时各处关押的人会在五万以上。时间紧迫,要处决的任务大,便不得不成批处决和每日处决了。仓促行事,以致有的就杀在空路上,也有没有及时掩埋的。
2012年12月《看历史》杂志载文披露:“1950年12月,金珍彪正在离家不远的佛塔坡古庙里‘集训’。一同关押在这里上千人中,几乎每天都有十多人被处决,地点是金珍彪所在小阁楼对面的那片小森林。”
47军向上级的报告中也写到:“一段时期每天都有枪毙的。”
(五)借刀杀人。我国古代有“充军”之制,百度搜索网上关于“充军”一词的解释是:罚犯人到边远地区从事强迫性的屯种或充实军伍,是轻于死刑、重于“流刑”的一种刑罚,作为死刑代用刑,“刑莫惨如此”。据当年在沅陵县公安局工作的杨先树回忆,上级布置任务时就是说,“找批身体健康、罪恶不大的,准备充军去”。47军撤离湘西时,带去朝鲜前线充军的约7,000人(有说带去的近一万人;后来因前线减员严重,又陆续在湘西筛选了几批,这样充军人数要超过一万——注8)他们虽然身着志愿军军服,但并非正式军人,他们自认有负罪感,是走上“救赎之路”。原47军军长曹里怀将军在《湘西剿匪史稿》定稿座谈会上说:“湘西土匪大多是贫苦农民,逼上梁山的。你们想像不到他们在朝鲜打仗有多勇敢。他们打出了国威。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战死了,很壮烈。我常在梦中念着他们。”(注8)可以说,他们是被当做“炮灰”送到前线的,是共产党借刀杀人。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本文(四)节中说到的金珍彪,是被充军到朝鲜的前土匪,他却是杀敌最多,获得勋章最多的志愿军战士,志愿军总部曾授予他一等功臣、二级战斗英雄称号。可是他在1962年8月复员回到湘西张家界武陵源区故乡小山村时,迎接他的不是英雄礼赞,而是冷漠、戒备、警惕,并被打入“另册”,以致他不得不遁入深山老林,开始了长达数年的野人生活。(注8)
中共决定按比例杀人
1951年2月,中共中央专门召开会议讨论处决人犯的比例问题,决定按人口千分之一的比例,先杀此数的一半,即千分之零点五,看情形再作决定。随后毛泽东又提出处决人犯的“最高限度,即千分之一点五”。(注1)1950年12月31日47军向上级报告已杀4,688人,即已超过湘西350万人口千分之一的比例,达到千分之一点三三九。而在本文第二部分说到的处决两万人,是指在1950年12月中旬至1951年1月底期间处决的。这个两万数,所占人口比例已经高达千分之五点七一了,大大超过了毛泽东所说的“最高限度”。在1950年12月中旬以前,就进行了处决反革命;在1951年1月31日以后,镇压反革命运动还要继续进行;而且从1951年2月开始,湘西地区陆续开始土地改革,在土改中还会要杀人的。因此这个杀人比例会高得惊人。如果把送到朝鲜前线当“炮灰”的几千人计算在内,这个杀人比例就更高了。正如本文标题所示:这真是惨烈的大屠杀。
湘西在大饥荒中饿死数万人
47军撤离后,又经过近两年时间,在完成土地改革和土改复查后,中共终于宣称彻底消除了绵延几百年的湘西匪患。
可是,湘西老百姓却遭受了前所未有的苦难和空前的浩劫!土地改革,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此处姑且不论。湘西农民在分得土地后,经过互助组、合作社和人民公社,土地所有权一步步被剥夺。紧接着是和全国人民一道,经历三年大饥荒,饿死的人高达几千万!在湘西,以古丈县为例,该县在1958年人口为76,850人,到1961年末,当时流传的说法,饿死的人高达四万多!饿死人的比例超过百分之五十!在春耕时有的村寨的劳动力全部饿死,秧苗无法插下去,公社、大队便组织别的队的人去支援,可是去支援的人,也由于饥饿而倒毙在路上和田边!据《湘西自治州志》说,1959年至1961年古丈县人口只减不增,至1961年底人口减至59,463,减少了17,387人。这当是官方认可的所谓非正常死亡的数字,即使按这个说法,其死亡比例还是高达百分之二十二点一!
随后,湘西人民面临的又是文化大革命的全民性浩劫!
镇反是国共内战的延续
1950年3月,解放军中南军区在部署剿匪的军以上高干会议上明确指出:“匪患问题实质上是一个阶级斗争的问题,是农村中地主阶级与国民党反动残余势力的结合,抵制征粮、反对减租退押、反对土改的严重问题。”(注2)
由中共湖省委党史委组织编纂的《湘西剿匪》一书中说:“还需指出的是,社会上有‘十万湘西土匪’的说法。其实,所谓十万之众,是指湘西解放前夕国民党军队、旧政权武装、封建割据武装、地主武装、会道门和土匪武装之总和。”该书还说:“到了解放前夕,湘西各路股匪的活动,几乎全部具有反共反人民的性质。”
因此,可以说,在湘西剿匪,或者说镇压“反革命”,是国(民党)共(产党)内战的延续。中国共产党在大陆镇压和消灭一切反对力量和反对党,是违反宪政原则的。没有了制衡和制约的力量,使得中国共产党在一党专政的独裁体制下的一切倒行逆施得以畅通无阻,从而使中国人民陷入苦难的深渊。
这就是不尽的血泪和无数的生命换来的历史教训!
作者后记
据中共湖南省委统战部主编的《湖南统战回眸》一书记载:1979年初,中共中央下达落实对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政策指示,湖南有关方面对1950年12月中旬至1951年1月处决的沅陵“和平军官训练班”的279人,进行了审理,平反撤判了其中的193人。至1987年这一落实政策工作结束时,全省共认定起义投诚部队137支,共产党领导的地方武装108支,与党有联系的地方武装45支。认定起义投诚的75,527人,地方武装人员38,940人,共计114,467人。其中省、将级515人,县、校级4,185人。为4万余人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其有关政策。其中恢复名誉、恢复党籍、恢复公职、重新安排工作或离休、退休的有4,990人。虽然只做到这一步,但可说这只是在胡耀邦主政下的德政。
注1:杨奎松《新中国“镇压反革命”运动研究》,载《史学月刊》2006年第1期。
注2:《湘西剿匪》,王中杰主编,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
注3:《湘西事变始末》,载《档案时空》2008年第5期。
注4:《山城匪事》,精品文学网。
注5:《新湖南报》1950年12月29日一版。
注6:中共湖南省委统战部主编《湖南统战回眸》。
注7:《宋梧刚自选集》,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
注8:《抗美援朝的“另类英雄”》,《看历史》201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