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外国记者会(FCC)23日发声明坚决反对警方对记者实施“认证制度”,认为将侵蚀新闻自由。(图片来源:Wikipedia/Public Domain)
【看中国2020年9月24日讯】港警突然单方面修改《警察通例》中对“传媒代表”的定义,活跃于反送中运动的网媒、学生记者今后在抗争现场采访或面临阻挠甚至检控。香港外国记者会(FCC)23日发声明坚决反对警方对记者实施“认证制度”,认为将侵蚀新闻自由,又质疑警队若以守纪律为荣、对警员遵守指引有信心,便不应惧怕记者的聚光灯。香港7间大学的新闻或传播系也联署批评警方损害采访自由,促请警方撤销修例。
FCC:警引入“官方认证”限制采访
《苹果日报》报导,香港外国记者会的声明提到,警方重新定义《警察通例》,令传媒在报导警察行动时,篇幅的主导权由编采人员转移至警方身上。FCC又反驳了警方修例的理由,指虽然警方宣称此举是为更有效让前线人员辨识传媒代表,但FCC质疑此举等同引入“官方认证”或“发牌制度”。至于警方发言人声称此举是为了杜绝“假记者”,但警方未能提出证据显示其行动因“假记者”而受阻,或有警员受袭的证据。
新规定下,过往持有记协及摄记协会会员证的记者,将不再被警方视为“传媒代表”。FCC批评此举破坏了本地传媒机构、记协及摄记协一直以来获认可与尊重的现况。该会重申,这些机构一直以来有严格核实记者身份,警方从业界手上夺去认证记者的权力,将对香港新闻自由及媒体的独立性带来严重损害。
FCC又指,新政策严重影响自由身记者及学生记者采访,而这两类记者对过去一年反送中运动的报导引人注目,通讯社现时越来越依赖自由身记者的来稿;学生媒体的报道也令大众对去年的示威活动了解更多。FCC强调,警方的修例不止关乎记者能否进入警方封锁线采访,而是在不获警方承认下,网媒和学生记者随时面临被控参与非法集结或暴动。
港新闻自由指数堕历史新低
至于外媒方面,港警声称持有国际认可及知名的非本地新闻通讯社、报章、杂志、电台及电视广播机构所发出的身份证明文件,也符合“传媒代表”定义,但FCC声明指目前全球均涌现新媒体,媒体也未必以英文发表报道,质疑警队如何能判定该媒体是否“国际认可”,又如何得出有关判断。
声明最后强调,香港新闻自由指数早前已跌至第80位的历史新低,如港警称“一直尊重新闻自由及记者权利”说法属实,理应欢迎传媒不受限制地跟进警方的行动,并鼓励开放的报道生态,而非限制传媒数目。
外国记者会的声明再次触动中共神经。外交部驻港公署发言人23日发声明批评FCC“说三道四”、为“假记者真暴徒”洗白、“打着新闻自由幌子插手香港事务”云云,表示强烈反对和非常不满。
7间大学新闻系联署促撤回政策
另外,香港7间大学的新闻或传播系23日发表联署声明,指作为新闻系教育工作者,对警方实施新的识别传媒政策持“强烈保留”意见,关注警方此举或会损害港人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等基本权利。
声明表示,大学的新闻系课程旨在为香港培训专业新闻工作者,相信学生进行采访时,同样会依据记者专业操守行事,因此不能接受警方以“政府新闻处新闻发布系统”(GNMIS)下登记的媒体来识别学生记者及独立记者。
声明最后强调,香港作为自由社会的国际形象,近年已因社会事件而受损,警方新政策无助改善此问题;联署院校强烈敦促警方撤回有关政策。
《苹果日报》引述中大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李立峯表示,警方今次修例是新闻自由的退步,与全球涌现自由身记者的趋势反其道而行;而由记协或摄记协与业内其他机构合作,查核申请人身份的做法,比警方单方面划线界定更合理。他又质疑警方近期经常在公众地方拉起封锁线阻止记者采访,或向身处现场的记者发“限聚令”告票,做法有问题。
14大专传媒:报导真相抗争到底
另外,14间大专院校的学生媒体亦发表题为“学生媒体有权采访,毋须警方批准”的联署声明,抨击警方自反送中风波以来多次抹黑记者,又滥捕、阻碍记者采访等,如今再单方面修改传媒定义,“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警方此举,是试图以‘行外人’身份进一步箝制新闻自由,不禁令人质疑是针对对政权不利的消息。”
声明强调,学生媒体在示威捕捉到主流镜头未及拍摄的画面,多角度地呈现事件,当每帧能还原“真相”的照片及画面“被消失”,市民对政权的不信任和恐慌只会一直蔓延。学生媒体会继续以最谨慎的态度进行采访及处理每篇报道,力臻完善,不会向极权低头,“如果恪守原则,报导真相在极权眼中就是反抗,那我们一定会抗争到底。”
大律师:记者市民俱有理据提司法覆核
对于警方限制传媒采访的新举措,香港记者协会日前透露会研究采取法律行动。《苹果日报》报导,资深大律师、公民党主席梁家杰指出,《基本法》第27条涉及言论及新闻自由的条文、《基本法》第39条订明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和《香港人权法案》,均保障了香港人的新闻及言论自由;警方就算只是封杀了一部份作为巿民耳目的记者采访权利,已经违反了保障新闻采访自由的重要宪制保障,记协有法律理据就警方做法提出司法覆核。
梁家杰又说,警方虽然宣称记者在一般环境下采访不会受阻,但问题在于修例让警方有借口对部份记者作出无理拘捕和发出告票,令记者采访时有以身犯险的危机。他并认为警方收窄记者采访自由明显不合乎比例,因为若有记者在采访期间犯法,警方可以照常执法,而不应该率先剥夺部份记者的采访权。
大律师兼法政汇思前召集人吴宗峦则表示,警方的新做法明显严重损害香港新闻自由,记协应尽快去信警方要求明确交代新做法对记者日后造成的具体影响;若警方若拒绝撤回做法或作出修改,记协已经有理据提出司法覆核。同时,采访工作极可能受到影响的记者,以及因警方新做法而在获取资讯受到无理限制的香港巿民,同样具有法律基础提出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