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科龙集团实控人顾雏军10年申冤,获得了43万国家赔偿。(图片来源:Adobe Stock)
【看中国2022年1月9日讯】(看中国记者丁晓雨综合报导)前著名民营企业家、科龙集团实控人顾雏军,身陷牢狱7年,出狱后又经历近10年的漫漫申诉路,终于等来了国家赔偿:43万元人民币。称自己无罪,是遭受“贪官污吏”陷害的顾雏军,十年来唯一做的事情就是为自己申冤,他真的赢了吗?
据《南方日报》报导,1月7日,广东省高级法院对前科龙集团实控人顾雏军申请国家赔偿案作出决定,决定赔偿顾雏军人身自由赔偿金28.7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4.3万元,返还罚金8万元及利息。
这43万元国家赔偿金,是顾雏军用了3400余天,不断上诉、申诉的结果。从2005年9月被捕,到2012年9月出狱,经历了7年的牢狱之灾的顾雏军,出狱后只做了这一件事。
2008年1月,原任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格林柯尔制冷剂(中国)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顾雏军,被佛山市中级法院以犯虚报注册资本罪、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犯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09年3月,广东省高级法院维持原判。
2012年9月6日,顾雏军结束7年牢狱生涯,获减刑出狱。9月14日下午,顾雏军在北京举行了出狱后的首次媒体发布会,他戴着高顶白帽,上书“草民完全无罪”六个黑色大字,让到场的100余位媒体记者一阵骚动。
此后,顾雏军开启了漫漫申诉之路。
据媒体报导,2018年6月13日,深圳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再审顾雏军等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一案。
顾雏军在自辩环节,发言长达70分钟,针对原判认定的三项罪名逐一进行反驳,坚称自己无罪,并多次提到自己遭受了“贪官污吏”的陷害。
该案于2019年4月10日宣判,顾雏军由原来的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挪用资金罪三项罪名,改判为挪用资金罪一项罪名;刑期由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80万元,改判为有期徒刑5年。
顾雏军在接受《凤凰财经》采访时说:“现在还有一条罪,我还会继续申诉,没有完全平反,什么都干不了,不可能重返商场或二次创业。”他说:“判决书用‘疑似格林柯尔系公司’来作为证据判刑事罪名。疑罪从无,我认为这给了我一个翻案的机会。”
2019年10月,顾雏军告证监会案终审也胜诉了,北京市高级法院要求中国证监会向顾雏军公开当年科龙案相关调查文件。
顾雏军认为,那些文件将还他清白。但结果,却让他瞠目结舌。
11月4日,中国证监会给他出具了《政府信息告知书》,称他要求公开的文件不存在。因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证监会的回复“有理有据”。
在强大的国家机器面前,顾雏军看似赢了,却赢得毫无意义。
2021年1月12日,顾雏军发布微博,称其已于1月11日向广东省高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
据《华夏时报》报导,顾雏军的赔偿申请书长达19页,提出了16项赔偿事项申请,要求赔偿其人身自由损害和精神损害赔偿1.2亿元,以及他被刑事拘留前控股的4家国内上市公司原科龙电器、原扬州亚星、原合肥美菱、原襄阳汽车轴承的股权和系列非上市公司所拥有的近8000亩土地及地上建筑等10余项经济权益赔偿。
顾雏军认为,公安机关依据这两项“最终完全不成立”的罪名对格林柯尔系公司实施扣押、查封和冻结手续,最终导致格林柯尔系公司的全部资产被抢、被毁。他说:“总要有一个案例,给民营企业家以信心。”
2021年1月,广东省高级法院受理顾雏军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一年之后,顾雏军等来了国家赔偿:43万元人民币。不知道对一个失去7年人身自由、15年光阴的民营企业家来说,这份判决是不是能够给他和中国所有的民营企业家以信心。
网友评论说,此案要想搞清, “除非包公再世”,“还会有下一个顾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