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在“两会”后,全国人大加快审议通过《金融稳定法》。(图片来源:Adobe stock)
(看中国记者李正鑫综合报导)中国央行3月3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中提及推动《金融稳定法》出台。预计在“两会”后,全国人大加快审议通过,因为这部法律与中共总书记习近平提及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和金融反腐的目标相契合。
中国央行行长易纲3月3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金融稳定法》已经通过全国人大的第一次审议,央行将推动《金融稳定法》出台,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做好平台企业金融服务整改,加强常态化监管,支持平台企业健康规范发展。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议事程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案中,审议法律案是常委会的经常性工作。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过常委会会议三次审议后,再交付表决;对法律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两次审议后交付表决;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以在当次会议上审议通过。
北京当局将在3月5日开始召开“两会”,即人大和政协的会议,料将会有更多经济与金融政策公布,特别是今年的“两会”尤为引发外界关注,因为国务院及下属重要部委将换届。
预计在“两会”后,全国人大加快审议通过《金融稳定法》。因为从中国央行发布的信息来看,金融风险不可小觑。
中国央行网站2月24日发布《2022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其中提到,一些领域金融风险恐加快暴露。一是流动性收紧加剧金融市场的调整,带动资产价格大幅波动,养老金、保险公司、对冲基金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压力加大,部分财务状况较差的市场主体面临冲击。二是美联储加息加速避险资金回流美国,其他国家特别是发展中经济体的资本流出压力上升。三是强势美元与本国经济前景恶化压力叠加,一些美元债务负担较重的新兴市场经济体偿债能力面临考验。
据中国人大网发布的信息,中国《金融稳定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分为总则、金融风险防范、金融风险化解、金融风险处置、法律责任、附则共六个章节49条具体细则。
在金融风险防范方面,《草案》规定,除经依法批准或者国家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金融机构,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在金融风险处置方面,《草案》提出,国家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作为处置金融风险的后备资金。金融风险严重危及金融稳定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金融稳定保障基金。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松表示,《金融稳定法》定位是金融领域的基本法。
外界普遍认为,金融“维稳”始终是中南海经济决策层工作的核心。中共总书记习近平近年来在不同会议上提出,“要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海外智库“天钧政经”此前撰文《习近平控权抓钱 有了绝佳的理由》指出,经济犹如一个人的身体,而金融好比血液。要想身体健康,首先得血液健康和流通顺畅,然而,中共祸国殃民数十年,经济成为烂摊子,金融系统也是千疮百孔。以至于习近平在中央层级的会议上不断发声,要求下面各部委“守住不发声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眼看着底线要守不住了,干脆从裁判员变成运动员,直接下场干预。在无官不贪的中共体制内,随便在“钱、权、色”这三样找个借口就可以拿下一个官员。然而金融与官场大不相同,在前几年以“反腐”为名清洗官场的同时,习近平当局也想在金融领域“反腐”。但是金融领域关系错综复杂、利益纵横交错,稍有不慎则极有可能引发金融危机,所以犹如剥洋葱一般,进度很慢。
《华尔街日报》去年底报道认为,在中共二十大会议结束、习近平如愿获得第三个任期后,将进一步展开对中国金融系统的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