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称,如果传媒可以从自律、提升专业水平层面去处理“虚假讯息”,则不需要立《假新闻法》。(香港政府新闻处)
2019年反送中事件后,香港“爱国”阵营不断倡议就“假新闻”立法。近日,香港政府方面正式回应称暂无计划就假新闻立法,但希望传媒“自律”,即要求媒体自我审查,自动自觉变成“爱国”媒体,只能唱好,不能唱衰,政府就可以减少管治成本,无需再劳神劳心劳力为假新闻立法。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接受《南华早报》访问,称订立《假新闻法》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而近期生效的《基本法》23条已涵盖煽动罪行,故目前不会考虑立《假新闻法》。
23日特首李家超出席行会前会见传媒表示,当局一直密切留意“虚假讯息”而导致的问题,称本港传媒的资讯发放较以往有所“改进”,与“最坏时候”对比有进步。
他表示,如果传媒可以从自律、提升专业水平层面去处理“虚假讯息”,则不需要立法。
反送中运动后,当局将一切不利于政府的新闻都纳入“假新闻”范畴。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曾指,“假新闻”令市民憎恨政府和执法部门,手段和目的均危害国家安全,因此需要作出规管。
至于“假新闻”、“假消息”的定义,邓炳强指最简单的界线是:“有否意图发布自己也不相信是真、不理会真假或明知是假的讯息,而该意图是危害他人和社会”。
中共、港共最厉害的一招就是以“意图”定罪。“假新闻”的定罪根据当然也“意图”。照此推理,政府可以称2019年6月16日的200万人大游行是“假新闻”。理由是举办游行的民阵(民间人权阵线)没有将游行人士精确统计到个位数,只是按照统计学得出了一个大概率的数据。那么,按照邓局长给出的定义,民阵就发布了“不理会真假的讯息”,而且其意图是具煽动和危害性的。
此外,反送中期间发生过多宗抗争者意外死亡事件,香港人所熟知的有陈彦霖浮尸海面、周梓乐堕楼身亡;还有传8.31太子站恐袭中,有市民被警员活生生殴打致死(因此当局封锁太子站数日);以及抗争者被送中被刑讯逼供等等。这些新闻和消息都被当局归类为“假新闻”、“假消息”。
事实上,“假新闻”、“假消息”之所以存在,是因为掌握最大公权力的政府没有办法证实自己的清白。即政府有太多不可告人的秘密,又不想引发公众关注和讨论,就盘算用《假新闻法》封住传媒和市民的嘴。
不过,目前政府已经有了《国安法》和23条,两部香港有史以来最严酷的法例护航,可以将任何人定罪,只要市民有“意图”,不管是什么“意图”,政府都可以找到证据将其入罪,管它合不合理,能不能说得通,反正香港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合一归于政府手中,当局可以国安名义,要抓谁就捉抓,这就是为何《假新闻法》暂时未在政府议程之上的原因。
作为政府来讲,最高级别的统治是将“恐怖”植入每个人的灵魂,香港市民每时每刻都在自我审查之中,不利于政府的言论就主动噤声,媒体更加如此,只能唱好,不能唱衰,面对“外国势力”抹黑,必定和政府统一阵线,大声反驳。这样一来,政府就省心了,不必动用国安、警察及司法等公权力部门去调查、检控每一宗可疑案件,始终政府人手不足,财政储备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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