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上午,社民连(一行4人到政府总部外的公民广场请愿。(社民连FB)
【看中国2024年5月1日讯】(看中国记者李怀橘综合报导)自从2020年后香港再无大型游行,即使劳工游行亦被禁止。今年5月1日上午,民主派组织社民连(全称:社会民主连线)一行4人到政府总部外的公民广场请愿。即便是4人的微型游行,却遭到20名警员戒备。社民连提出保障劳工权益的六大诉求,并指政府计算最低工资的方法已经不合时宜,若要保证民众不致因贫穷而受相对被剥夺,今年最低生活工资时薪应为61.5元(港元,下同)。
八小时工作制 经历一番抗争
社民连将诉求写在横幅上:“劳工权益丢一边,老板要求大过天;五一劳动节,工人要团结;不要贫穷工资,我要生活工资”,并指香港的工作时数世界第一,工作占据生命比重如此高,背后的社会成本,对人生、健康及家庭的冲击,往往遭到忽略。若果把打工仔塞车,来回工作地点的通勤时间纳入计算,每日工时更为恐怖,香港人真系有苦自己知。
社民连指,当年海外劳工们争取八小时工作制,也是经过一番抗争。1886年5月,美国芝加哥劳工争取“八小时工作,八小时休息,八小时自由分配”,被警察武装镇压。事后八名工运领袖被警方检控,并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当中七名领袖被判处死刑,是为“干草市场事件”。
1889年7月,第二国际在巴黎大会决议在翌年举行纪念活动,并决定把5月1日定为国际劳动节。“五‧一”遂成全球劳动者捍卫尊严,争取权益的大日子。
社民连表示,可惜自2020年起,香港再不复见劳动节游行,甚至在疫情退却,“社会全面复常”之后两年,仍然连续第五年没有劳动节游行,不禁令人唏嘘。
五一前夕,本港两大建制劳工团体工联会及劳联,均表示不会举办游行示威。至于以后五一是否都不再举办游行,工联会理事长黄国称要视乎实际情况,强调不同时期有不同方式、方法表达诉求,并指“香港已踏入由治及兴的阶段”,因此工联会不申办今年五一游行。
工联会在五一当日举办一系列活动,包括举办酒会,邀请行政长官及司局长落区慰问工人等。社民连质疑,工联会惟独不举行游行,是否响应港澳办主任夏宝龙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演辞:“游行不是表达利益诉求的唯一方式。”“环保、民生等利益诉求很容易被骑劫。”
工人被剥削 最低工资不足以维生
香港五年没有游行示威,但并不代表环境有改善。相反香港工人的劳动条件和民生却不断恶化。社民连引述政府数据指,香港工人的实质工资从1992年9月到2023年12月仅上升了26.9%,但同期的香港GDP扣除通胀后(以2023年市价计算)却已增加近1.7倍。因此,香港贫穷问题这“深层次矛盾”的根源是低工资而致使劳工不可能单凭勤劳脱贫,本应由法定最低工资及其他劳工法例,修正市场上劳资力量不对等带来的缺陷。
社民连批评,特区政府从来是“老板要求大过天,劳工权益丢一边”,立法标准工时从2013年成立“标准工时委员会”,至今12年仍未有改善。但是,与财团和老板有利的输入外劳和撤辣,却以惊人速度推行。
4月30日五一劳动节前夕,政府宣布接受最低工资委员会建议,最低工资检讨机制引入“可加不减”方程式,按此方程式计算,本港最低工资将会加1.8元至41.8元。
社民连批评,所谓增加最低工资,不过是望梅止渴。其实,最低工资早被“无害化”, 2023年最低工资的覆盖率仅占劳动人口中1.5%,已经严重与劳动力市场脱节,从这个起点出发按方程式每年调整最低工资,实质将最低工资长期锁定在低水平。政府在面子上满足劳工界多年以来的诉求,里子却是堵住劳工的嘴,将最低工资“无效化”。以最低工资每小时41.8元计算,工人即使每月工作26日,每天8小时,扣除强积金后月入仅9,152元,假设为一家四口的双职家庭,最低工资比贫穷线还低,最低工资实为贫穷工资!
工联会在五一前提出最低生活工资应为55元。而另一个民间团体乐施会早在2018年便已建议生活工资应建立在可以满足食物、居住、医疗等基本需要,并且可以体面生活,使民众不致因贫穷而受相对被剥夺(relative deprivation),若然今年生活工资时薪应为61.5元,社民连指,这种一蓝子的参考比以政府提出的通胀数字和GDP增长作方程式更为贴地,以低工资水平计算,如何彰显劳动有价、改善生活!?
六大诉求 保证劳工利益
社民连续批评,建制派劳工团体——工联会,已经无法代表香港劳工的权益。在完善后“爱国者治港”后,工联会朝中有人:民青局局长、劳福局副局长和立法会议席均在囊中,完整参与政策的制定、立法和执行。当政府的立场政策与工联会有所冲突,工联会不仅应该辞职抗议,从政府中抽身;更要恢复当年工联会有份否决的集体谈判权,一旦工会无权代表工人同老板议价和谈判工作条件,恶果便会演变为政府一意孤行输入外劳。
早前有指工联会属下的建造业总工会调查出75%受访扎铁工人无工开或开工不足,约28%称一星期仅开工1~3天,约25%表示已经数月无工开。有鉴于此,社民连促请政府回应六大诉求:
(一) 设立标准工时、全民退休保障及失业援助金;
(二) 立法集体谈判权,推行全民普选,让劳动者拥有真正的决策权;
(三) 除最低工资一年一检外,并应将其调整为“生活工资”水平,按乐施会建议,此水平应为61.5元;
(四) 停止引入外劳,应改善劳工待遇,加强培训本地劳工;
(五) 尽快就其他劳工职业安全相关的事项立法;
(六) 恪守《基本法》第廿七条对港人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