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5年4月29日讯】看了一个非常那什么的案子,属于多条主线并行,且每条主线,都让我不知道说什么……心情特别复杂……
我先给大家介绍其中一条,女方当年不幸被拐卖到农村,生下一个女儿后,想尽办法逃跑了。
男方眼看老婆跑了,就不想要这个女儿,准备把小姑娘给卖掉。男方家一个穷亲戚不忍心,把小姑娘给收养了。穷亲戚,条件是真差啊,但是,也是真爱孩子,夫妻俩对孩子都非常好,养的是如珠似宝。
就这么过了十几年,在此期间,女方一直处于消失状态(没有任何说这个状态不好的意思,仅单纯描述客观事实),男方对这个女儿,不管不问,几乎也处于消失状态。
其实日子一直这么过也挺好的,但是,万万没想到,小姑娘12岁的时候,男方工伤没了,扣掉丧葬费之后,拿到了一笔29万的赔偿金,继承人是小姑娘。
得知是29万之后,各方人马都来了,其中一条主线,就是女方。
女方表示想认回女儿,并把小姑娘接到身边抚养。
小姑娘不愿意,于是双方就上了调解节目。
女方表示,她是受害人,她当年也是不得已。小女孩的养母已经去世,如今单独把小女孩交给养父这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她不放心,她是真心爱孩子。
可无论女方怎么解释,小女孩就是不认妈,并且女方一讲她养父不好,她就炸,就是要跟着养父,主持人怎么调解都没有。
主持人又问养父意见,养父表示,你如果是真爱孩子,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家地址,你为什么不第一时间来看孩子?你为什么第一时间找律师来跟我讲,让我给你4万块,你放弃抚养权。你不是真想要孩子,我不会把孩子给你的。
主持人又问女方,你是为了钱吗,女方表示,绝对不是,是想弥补前面十几年母爱缺失。
双方就没谈拢,女方就到法院起诉了,准备把女儿要回来。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是把小姑娘判给女方的,但是法院的人表示,这个也得尊重一下当事人,也就是小姑娘的意愿。
然后,小姑娘啥态度呢?
记者采访小姑娘,说要是把你判给你妈,你咋办?
小姑娘表示,我就一头碰死在法院!
最后法院还是把小姑娘的抚养权判给了养父,养父把钱存在小姑娘的个人账户上,等小姑娘满十八了,让她自己支配。
全貌是这样的,有点长……
女方当年不幸被拐卖到农村,生下一个女儿后,想尽办法逃跑了。
男方眼看老婆跑了,就不想要这个女儿,准备把小姑娘给卖掉。
对于男方的这种行为,男方的两个兄弟,也就是小姑娘的两个伯伯,都是非常支持的。但是,小姑娘的姑姑不同意,就把小姑娘给接到自己家里养。
于是,小姑娘的姑姑,就成了小姑娘的养母。
但是,小姑娘的养母家条件非常差,丈夫车祸去世了,留下两个孩子,现在又多个女儿,一个农村妇女,带着三个孩子的生活,其中艰辛可想而知。
丈夫的弟弟是个老实人,就经常过来帮助孤儿寡母的,久而久之,养母就和曾经的小叔子一起搭伙过日子了,小姑娘就有了养母和养父。
日子虽然紧巴,但也算幸福美满。可万万没想到,没过几年,养母也车祸去世了。小姑娘就只剩一个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的养父了……
就是这个养父,靠着收破烂、卖菜、卖鸡鸭、卖羊拉扯大了三个孩子,四十多岁的人,满头白发,看上去像六十多岁的老头。
小姑娘倒是养的很好,收拾的干干净净的,讲话也是大大方方的,肉眼可见是被好好对待的。
日子就这么过着,转眼到了小姑娘十二岁的时候,自打她出生起,就跟消失了一样的亲爹,因为矿难死了。煤矿给赔了32万,按规定之前应该是给小姑娘的。
于是,过去十二年消失的无影无踪的两个伯伯,瞬间全部出现了。
两个伯伯表示,孩子还小,心疼孩子,钱应该交给他们保管,等孩子大了,再把钱给孩子。
养父表示既然心疼孩子,为什么前十二年不闻不问,现在才要孩子?
两个伯伯表示主要是看妹妹困难,所以才把孩子给她养的,这不都想着照顾妹妹的困难吗?
不要问逻辑,反正我理解不了……
然后,在两个伯伯的要求下,村委会就积极的参与到此事的斡旋中,为什么村委会这么积极呢?我们后面说……
经村委会协调,32万扣掉丧葬费之后还剩29万,养父保管14万,两个伯伯各保管7.5万。
养父拿到村委会交给他的存折之后不放心,怕妮的钱被人动,就跑去银行查了一下,发现少了2.5万!再一查,是村主任偷偷取的……
然后,在养父的要求下,村主任才打了借条,表示这是借的……
然后,这还没完,小姑娘的户口之前和亲生父亲在一起,其中一个伯伯偷偷把小姑娘的户口转移到自己,与此同时,以养父和养母没领过结婚证为理由要求剥夺养父的抚养权,把孩子交给他,当然钱也得给他。
然后,双方就开始打官司。打官司前,双方人马扭打成一团,好一番恶战。不过,公道自在人心,村民纷纷表示,孩子是养父拉扯大的,就该跟着养父!
然后,新的问题来了来了,养父和小姑娘年龄相差小于四十岁,不符合收养条件的。
这时候,养父的朋友就给养父介绍了个对象,两人认识了一个月就结婚了,小姑娘有了第二任养母。
第二任养母表示:我跟他,就是觉得他是个好人。
当然,小姑娘的伯父不这么想,小姑娘的伯父表示:养父就是为了钱结婚的!你们知道吗?他找的那个女的比他大十二岁!!!
与此同时,孩子的亲妈也来了。
亲妈表示想认回女儿,并把小姑娘接到身边抚养。
小姑娘不愿意,于是双方就上了调解节目。
亲妈表示,她是受害人,她当年也是不得已。小女孩的第一任养母已经去世,如今单独把小女孩交给养父这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她不放心,她是真心爱孩子。
可无论亲妈怎么解释,小姑娘就是不认亲妈。亲妈想抱抱小姑娘,刚走过去,小姑娘就各种躲,不让亲妈碰。并且亲妈一讲她养父不好,她就炸,就是要跟着养父,主持人怎么调解都没有。
主持人又问养父意见,养父表示,亲妈如果是真爱孩子,又不是不知道他家地址,孩子亲爹死了后,亲妈为什么不第一时间来看孩子?亲妈为什么第一时间找律师来跟我讲,让我给你4万块,就放弃抚养权。亲妈不是真想要孩子,我不会把孩子给亲妈的。
主持人又问亲妈,你是为了钱吗,亲妈表示,绝对不是,是想弥补前面十几年母爱缺失。
双方就没谈拢,亲妈就到法院起诉了,要抚养权。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是把小姑娘判给亲妈,但是法院的人表示,这个也得尊重一下当事人,也就是小姑娘的意愿。
然后,小姑娘啥态度呢?
记者采访小姑娘,说要是把你判给你妈,你咋办?
小姑娘表示,我就一头碰死在法院!
最后法院还是把小姑娘的抚养权判给了养父,养父把钱存在小姑娘的个人账户上,等小姑娘满十八了,让她自己支配。
整个案子看完我的心情是非常复杂的,人性更是复杂中的复杂。此外,同样一件事儿,代入角度不同,看法肯定不同,所以观点自然也会有各种各样,大家求同存异……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来源:天涯历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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