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规发布即实施,同时废止1994年起沿用的免税条款。(图片来源:rabbit75_fot/stock.adobe.com)
中国近年口口声声说要“稳外资”,但9月1日出台的一项新规,却让人看到另一幅图景。9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宣布,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自9月1日起不再免征个人所得税,统一按20%税率征收。企业在向外籍个人支付分红时,还必须代扣代缴,并于次月15日前申报。这项新规发布即实施,同时废止1994年起沿用的免税条款。
这不是一项无关痛痒的技术性调整。它结束的是一项延续32年的制度安排,也反映出当局在外资下滑、地方财政吃紧、资金外流压力加大的情况下,正在重新盘算如何先把能征到的税收留下来。
一边喊“稳外资” 一边取消免税
这几年,中国官方不断提出要稳定外资,改善营商环境,放宽市场准入,也多次承诺让外资企业享有“国民待遇”。政策方向似乎是希望外资留下来、继续投资。但现实数字并不乐观。
商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26年1月至7月,中国实际使用外资为4383.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2%。虽然同期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量增加4.4%,但真正落地的外资金额仍在下滑。这说明外资企业登记注册的状况,未必能掩盖资金投入放缓的趋势。
在这样的背景下,取消外籍个人股息红利免税,便显得格外耐人寻味。
如果政府最在意的是外资信心,通常会避免在税务上增加投资者的不确定性;更何况,新规不是设定较长的过渡期,而是9月1日发布、9月1日生效。对已经安排分红、正在进行股权激励、或准备调整资金回流的企业与个人而言,这种突然生效的方式,很难不增加心理压力。
税率本身未必是外资是否撤离的唯一原因,但政策能否预测,往往比一项税率更能影响长期判断。企业可以把20%的税率算进成本,却很难预先计算下一项会突然变动的规则。
三十二年前的承诺 如今被收回
这项免税安排,要从1994年说起。
那时候的中国,仍处于改革开放后大力吸引外资的阶段。资金不足、外汇不足、技术不足,地方政府和中央都把外资看得很重。外商投资企业可享有较低税率、减免期、土地与进出口便利;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股息红利免征个人所得税,也是同一时代的产物。
这是一份很清楚的交换:外国资本愿意把钱带进来,中国便提供比本土企业和本国居民更有吸引力的条件。
中国希望借由外资接上世界市场,获得外汇、订单、技术和管理经验。从经济特区到沿海开放城市,从加工贸易到出口制造业,外资确实在中国经济起飞的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但今天回头看,这套制度也留下了另一面。只要内外资待遇差别足够大,就会有人想办法把自己摇身一变,成为“外资”。
一些本来在中国境内经营的企业主,可能先设立境外公司、取得境外居留身分甚至外国国籍,再将原本的内资企业改造成外商投资企业。如此一来,除了公司架构上的便利外,个人分红也可能因外籍身分而享有免税待遇。
这就是常被称为“假外资”或“返程投资”的现象。原本为吸引境外资本而设的制度,被部分本土资本反过来利用了。
新规瞄准的是谁?
从政策文字看,新规针对的是外籍个人。但若从实际利益格局看,它真正碰到的,未必只是普通外籍人士。
一般跨国公司的中国业务,多数由境外法人公司持股,例如透过香港、新加坡、日本、荷兰或美国的公司投资中国子公司。这类企业的股息安排,通常牵涉企业所得税、股息预提税及双边税收协定,并不完全等于外籍人直接从中国公司领取分红。
真正受冲击较大的,是那些以外籍个人身分直接持股的人:在中国经营企业的外籍创业者、中小企业主、持有股权的外籍高管,以及透过外籍身分或境外身分持有中国企业股权的人。
例如,一名外籍个人直接持有一家外商投资企业,企业决定向他分红100万元人民币。过去,这笔收入在符合原有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免缴中国个人所得税;现在,原则上要先缴20万元,到手只剩80万元。
这个变化把一条原本存在多年的资金通道重新加上闸门。对真正依赖个人持股、并透过分红取得投资回报的人来说,成本增加立竿见影。
海外政论人士王赫在文章《中共为何终止外籍个人股息红利免税》中认为,当局此举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堵住“外籍身分—外商投资企业—免税分红”这条路。官方公告没有明说要打击“假外资”,但从政策效果看,这个空间确实被大幅压缩。
财政缺口下的“跨境补血”
那么若只把新规理解成“税制公平”,恐怕还是太过表面。
中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本就适用20%税率。那么,为什么偏偏在外资承压的时候,选择取消外籍个人的特殊免税?
一个很现实的答案是:这笔钱容易收。
对税务机关而言,股息红利是相对理想的税源。企业发放分红时,金额、收款人、支付时间都明确,企业又在中国境内,税务部门可以直接要求其代扣代缴。新规正是这样设计的:企业支付股息红利时负责扣税;如果企业没有扣,外籍个人仍须在取得收入的次年6月30日前缴纳。
这比向居民个人追查境外投资收入容易得多。境外收入涉及海外券商、银行帐户、资产信讬、不同税收居民身分,以及跨境资讯交换,核查成本高,执行也更复杂。相比之下,分红从境内企业帐上支付,企业端就是现成的征管入口。
今年以来,中国也在加强对居民个人境外所得的补税工作。据报导,2026年1月至5月,有境外收入的纳税人累计补缴税款130亿元人民币。这项数字本身,已可看出在税收压力下,跨境收入正成为税务部门更重视的来源。
王赫将这类政策概括为“跨境补血”:一面加强追征中国居民的海外所得,一面取消外籍个人在中国分红的免税。两条线的共同点,是都瞄准了过去较难掌握、或享有特殊待遇的跨境财富流动。
至于新规每年能带来多少税收,目前没有公开的官方预测。有人提出每年可能达到200亿至500亿元人民币。
不分红 钱留在境内
新规还有另一层效果:提高把利润分给外籍个人的成本。
一家企业赚到钱后,可以把利润分给股东,也可以暂时留在企业内,用来扩建工厂、添置设备、还债、补充现金流或再投资。如果直接分给外籍个人股东,就要面对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不分红,个人层面的税就暂时不会发生。
这自然会使一部分股东重新计算:是把钱拿走,承担税赋;还是把钱继续留在中国企业里?
王赫认为,这正是新规的一项深层目的,即以税收压力延缓外资企业利润汇出,让更多资金停留在中国境内。这种做法未必等于法律上的资本管制,但效果上确实会改变资金流出的成本。
对当局而言,外资企业累积的未分配利润,是一笔值得争取的资源。若企业选择将利润留在境内,对地方投资、就业、产能和外汇稳定都有好处;若企业选择大量分红并汇出,则意味着境内资金和外汇压力可能同步上升。
问题是,把钱留在境内,未必等于企业就会真正扩大投资。
企业愿不愿意投资,最终还是看市场有没有需求、经营是否赚钱、法规是否稳定、资金能否自由安排,以及未来是否看得清楚。若企业对前景缺乏信心,它即使暂时不分红,也可能采取缩减投资、减少招聘、降低库存或透过其他方式调整资产配置。
因此,税收可以改变企业分红的时间表,却很难替代市场信心。
税收究竟留给谁?
在全球税收制度下,不少国家会对本国税收居民的全球收入征税。也就是说,一名美国、日本、英国或其他国家的税收居民,即使在中国取得分红,回到本国后也可能需要申报。中国过去若不征这笔个人所得税,并不表示分红完全没有税赋,而可能意味着这部分税收由投资者所在国取得。
现在中国开征20%的个人所得税后,外籍个人在其居住国申报时,视双边协定和当地法律而定,可能可申请外国税额抵免。对部分投资者来说,最终总税赋未必增加同样的幅度;但对中国而言,至少有一部分税收会先留在本国财政体系内。
这样的盘算,从财政角度并不难理解;但从外资观感来说,问题也很现实。当一个市场一面承诺改善外资环境,一面又在外资金额下降时取消长期优惠,投资者自然会追问:这是走向公平一致,还是在财政吃紧时优先寻找新的收入口?
从1978年改革开放到今天,中国对外资的态度并非一成不变。
早期的中国需要外资,因此愿意以土地、税收和市场准入换取资金与技术。1990年代,外资是地方招商引资的重要指标;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进一步融入全球供应链,外资企业成为出口、制造和就业的重要力量。
到了2008年,企业所得税实现“内外资并轨”,外资企业长期享有的普遍低税率开始被取消。这标志着中国不再把“外资”本身视为理所当然应获优惠的身分。
今天,新的外籍个人股息红利税,则代表另一层并轨:过去仅凭外籍身分就可享有的个人分红免税,也被正式收回。
在外资持续承压、财政收入需要补强的时刻,这项政策很难完全脱离现实政治经济环境来理解。它至少显示,中共当局正在把政策重点从“给外资优惠”转向“要求外资承担更多成本”,并希望以税制把一部分跨境收益、境内利润和资金流动重新纳入掌控。
对外资而言,真正引起担心的未必只有20%的税率,而是政策逻辑的改变:过去的承诺可以在一天之内撤回,那么未来还有哪些成本、限制或规则,会在企业尚未准备好时突然出现?
这正是外资最难用财务模型计算的风险。
责任编辑:程晶莲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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