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緣於浙江省臺州市椒江文化館的國家舞台上,在50週年國慶前後,在小學校園前,公開表演脫衣舞、脫褲子舞、同性戀演出等長達5個月之久。政府文化官員拿納稅人的錢,不去普及文化,不搞救助兒童的「希望小學」!竟然國營起(國家經營)KTV包廂、桑拿中心、電子遊戲室、卡拉OK夜總會;在國家舞臺和機關賣春、賣色、賣淫嫖娼。在距小學校門十五步之遙的地點大辦色情業,誨淫誨嫖侵害青少年兒童身心健康。而老百姓敢怒不敢言,因為誰也不敢得罪有權有勢的紅、黑道人物,在大陸也只有黑社會老大、政府權貴的勾結,才能讓政府拔款投資數百萬,國營色情業,在國家舞台上進行賣春、賣色的光屁股表演。如今大陸是黃潮滾滾,真可謂繁榮娼盛。
北京畫家嚴正學目睹這一畸形勾結的怪物,為了保護未成年人不受侵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26條禁止性法律,多次向政府舉報、投訴無果。於是就一紙訴狀將政府的文化機關告上法庭。
嚴正學在法庭上有很多精粹的披露和批駁,現摘錄如下:
「審判長:原告早己向法院提交了「要求傳喚出庭作證的名單」,其中包括市長、區長及主管文化的領導、政府辦公室任、宣傳部長、文體局長、公安局長、公安局治安大隊警官、文化館長等在內的十四位公民,希望他們能作為「自然人」出庭作證、支持訴訟。今天他們沒有到法庭,所以我們無法想像作為證人的父母官能否如實作證;或看到他們在法庭上當眾說謊臉不紅、心不跳的本領;他們不願「自毀形象」,而採取迴避辦法,原告表示理解。
縱觀中華五千年歷史,從盤古到三皇五帝至晚清民國,最荒淫無恥的昏官,尚無公開開國庫辦色情業賣淫嫖娼去賺錢的史例。被告用政府撥款辦「色情業」應屬史無先例的創舉。而把卡拉OK夜總會、桑拿中心、KTV包廂、電子遊戲室等營業性色情業,辦到小學校園門口,辦到少年宮內更屬荒唐之最!這是人性的墮落!
「中央的三申五令、政府的法令法規可以不顧,為了一已私利自行其道;烏紗帽照戴、官照做。就算是「割據的藩鎮」,也不敢上抗中央,下欺黎民百姓如此!
「直看看那些撞倒在槍口下的貪官污吏,官階的飄升、權力的膨脹和腐化墮落成正比;橫瞧瞧被舉報的文化官員張國勝竟身兼三職;既是機關法人文化館長,又是企業法人夜總會老大,同時又是椒江文化稽查大隊長。因此我們有理由正視中國當代貪官的排行榜上所曝光的貪官污吏們;那些身兼數職的,往往既是國家政府官員,又是私營企業總經理,正因為官商一身,他們很容易把這個錢袋的錢放進另一個錢袋……「「絕對的權力產生絕對的腐敗!」權力的自我監督改變不了體制的腐敗,反而使制度性腐敗和集體腐敗愈演愈烈。一個無效制度的最可怕之處是它製造出維護這一制度的人,在既成利益格局中抗拒著民主和法制的實現。
「奉勸本案的被告應對氾濫的權力有所約束,過度膨脹會的適得其反。文場得意、官場得寵、情場獲利的日子總是要過完的。文化斷層帶來的是道德的滄喪,而張狂滿足於生物意義上人的為所欲為,喪失了社會意義上人的自我約束。當腐敗和墮落成為一種司空見慣的常態,連道德批判都難以企及時,手握實權官員的我行我素,才會顯得尤其可怕!
「應是改弦易轍的時候了,因為文化的墮落使「望子成才」的家長們□心忡忡!為人父母的不能不擔心幼少孩子的心靈受熏陶、被誘導、走上邪路而跌倒在起跑線上!文化的危機是中國的危機、教育的危機是中國的危機、中國的危機更是道德的危機!信仰的危機!理想的真空、德性的滄喪,是文化革命的後遺症,統冶者的假共產主義,已經害苦了我們整整一代的中國人!難道我們還能目睹腐化官僚把色情業開辦在校園前和少年宮內而貽誤我們子孫萬代!
「文化墮落是民族的自殺!
「敲起警鐘、讓官僚們明白:中華民族已經到了最危險的時刻!捍衛校園的純潔,給孩子們留下最後一片淨土,是作為一個有良知中國人責無旁貸的職責,也是原告請求法庭依法判令被告:限期搬遷設在校園門前僅十五米和少年宮內,國營的卡拉OK夜總會、桑拿中心、KTV包廂、電子遊戲室等營業性色情場所的全部理由。
「假若政府堅恃不履行法定的職責,不搬遷校園前和少年宮內的色情場所、不處理涉案的瀆職官員和提供場所的責任人,原告將義無反顧地上訴、上訪、申訴;繼續向被告的上級、上級的上級、上級的更上級、更上級的上級控告、請願、揭發直至遊行、示威……如果一切的努力都無法改變現狀、原告只能期待歷史的審判,最終將腐敗的官僚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法庭上,嚴正學還控訴:
「提起對政府部門的訴訟,怎麼都想不到得罪了黑社會人物。當代中國,權力買凶、舉報人被剁腿割舌已不算新聞;在權、錢、色一統,原、被告對峙的局面下;原告也許會像那些黑道老大在電話裡警告一樣;將被「放倒!」或我的房子同被付之一炬,甚至耳聞夜半電話鈴後,神秘人物為我播放的哀樂……。
嚴正學在談到「賣淫女」時說:
「在我們生活的城市,每天可以看到被稱為「雞」的婦女,徘徊在昏暗的夜色中,等候著能給她錢的男人來交易。她們是迫於生活,為了給她們孩子尋找食物在出賣著自已的肉體。作為政府的官員,本應幫助她們找到能賴以生存的工作;而不是把她們當作可供開發的資源,逼她們作三陪女或登臺作色情表演,甚至脫她們褲子逼迫她們賣色賣淫,去賺她們的錢。我們可以不念抽象而空洞的道德經,但總不能不正視世界已有5000萬,中國已有幾百萬愛滋病人的事實,去自毀我們人類!自毀我們的民族!
「在椒江的反黃史上,曾幾何時,我們還看到這樣的一幕:一個80來歲邁著小腳、白髮蒼蒼的老太太,被五花大綁押赴刑場,執行槍決!政府禁黃的決心不可謂不大。小腳老太太自己已賣不了淫,罪名僅是「數次」容留;這和公開提供場所搞色情買賣的文化館館長、書記無法相比,但老太太被處以極刑!而後者至今仍頂戴花翎!難道21世紀的中國還有「刑不上大夫」的法!!!
「如果老太太在不歸路上回頭看一眼如今遍地黃花的「色情業」;瞧一瞧口誅筆伐判她上路的官員,以及他們現在紅紅火火色情業的現代化經營;她會自愧勿如!感嘆「州官放火」放到校園大門前!國營到少年宮內!
「假如,文化官員們一定要搞「中國式社會主義特色」的黃色經營。如果硬要把「色情」當作一項產業來開發!當官的也應先學學西方的管理──隔離「紅燈區」,並對「從業人員」起碼作定期的健康檢查,還要嚴禁未成年人入內。總不能「邯鄲學步」把色情業辦到校園門口,辦到少年宮內。道德信仰的滑坡!特別是負有管理文化職責的官員,身體力行在「瓜田李下」,連「道藐岸然」都不顧,莫非甘願為千夫所指明!
「任何一個社會在轉型期都容易出現浮躁和無序,政府工作的職責是建立起運行的秩序、遊戲規則和以人為本的價值體系。原告本次訴訟目的是請求法院判令被告作出行政行為:限期搬遷不適合和小學共存的官辦色情業,歸還青少年活動場所(至今尚未歸還,文化館仍被佔據)。在原告責令無法無天的官員引咎辭職的同時,請法庭查明事實後作出《司法建議書》,建議被告的上級或上級的上級將涉案的官員繩之以法,使我們老百姓能看到法治的希望。
在原告揭露色情表演的整個過程中,座無虛席的旁聽席上一次又一次暴發了熱烈的掌聲!
而法庭認定:
文化館色情活動和國家舞台上進行黃色的表演,不構成對上訴人的精神損害。那些傍大款的官員或傍大官的大款,他們願意看,願意尋歡作樂與你無關。你沒錢入內還要舉報告狀,法院當然要駁回!至於對公眾的精神污染,對未成年人的毒害,設在中小學校園門口、設在少年宮內,當官的不管,你管什麼!真是皇帝不急太監急!!!
嚴正學當庭抗議:法庭容忍被告的謊言和偽證,法官故意在枉法判決,我要上訴!
嚴正學說:
「原告至少是抽象的公眾之一,原告家屬還有抽象之一的末成年人;那麼這個之一能不能因為受到精神污染和毒害去告政府腐敗官員?依照法庭的邏輯老百姓就無權舉報當官的貪髒枉法。因為,貪官污吏們貪的是國家的錢,行賄的人送的是他們自已的錢,枉法的官員枉的是政府的法律,和你有什麼關係?對你有什麼損害!你檢舉、揭發、舉報……你私下去調查取證,還要被套上「非法偵查」的罪名。這不是鼓勵貪官污吏們犯上作亂嗎?
「公民是國家的主人,政府官員自稱是公僕,主人不能監督公僕,不能告公僕違法亂紀?此非顛倒?!那麼什麼才算侵害?難道要等到黑、腐、惡、勢力實施了面對面對我的恐嚇、「放倒我!」後才算是侵害!!!
「維權就是護法,保護弱者是立法的根本出發點之一。公民提起行政訴訟,是以一種特殊的方式呼喚社會公正。法庭判案應「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因為「司法公正」是維護社會公正的最後一道防線。法官枉法判決影響的是民主和法制的進程,執法者的形象和老百姓對社會正義、司法公正的信心。而保護公民合法權益不受政府機關侵害的行政訴訟,更是司法公正的試金石。
「依照法官枉法的邏輯,老百姓根本不能舉報任何一個貪官污吏!因為他們犯罪都是與你無關的,而且官員的違法都是私下的、秘密的,和他們樂於沉淪色情活動一樣,是見不得人的。
「如果因為沒有加盟就不能舉報、狀告!哪不是任意拿捏莊嚴的法律嗎?按照這種邏輯,舉報或狀告賭場和賣淫場所,必須先賭輸了錢或入內嫖娼得了性病,即造成了所謂的經濟損失或精神侵害才能獲得訴訟的主體資格。這等於說:你沒參與聚賭,就不能告開場放睹;你沒有加盟嫖妓,就不能告賣淫嫖娼;你沒有入夥吸毒,就不能告販毒走私海洛因……以此類推,法將不法也!
「駁回起訴是對法律的猥褻!法庭駁回原告的訴訟,這不是法律的無序、無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