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1-09-07 11:40:00作者:
記者從東城檢察院獲悉,原海關總署調查局副局長王立偉因涉嫌受賄被查處。
去年底,檢察機關接到舉報稱,1996年,當時任海關總署調查局副局長的王立偉有受賄行為。
1996年3、4月間,王立偉利用時任海關總署調查局副局長的職務之便,幫助香港一公司在天津海關走私通關,並在事後收受該公司所屬北京公司賄賂款14萬元人民幣,王立偉用此款購買了菲亞特尤諾小轎車一輛,同時收受該公司摩托羅拉8200手機一部,價值1.1萬餘元。
王立偉利用職務便利,於1996年在查辦一走私案件過程中向深圳一工貿公司總經理索取賄賂10萬元人民幣。
此外,王立偉還於1996年收受新加坡一公司賄賂款10萬元人民幣,許諾為其與寧波海關辦案人員疏通關係,但因畏罪,事後將10萬元退回中間人。
據瞭解,王立偉不僅好喝酒,而且辦案人員在其一秘密住處的保險櫃中竟發現不少黃色光碟和報刊雜誌。
辦案人員說,社會不良環境的影響以及身居要職手握重權、意志薄弱是王立偉走向腐化墮落的重要原因。
來源:《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