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於國際友好交流的目的,我校所在的地方政府,與中國某省建立了友好交流關係。其中 有一項交流內容,是單方面由我校為中國方面每年培養兩名留學生。在學四年,全部由我方提供獎學金和住居。留學生的選考方法是,由中國某省政府每年推薦幾名高中畢業的候選人,由我校派教員前往中國主持考試,根據考試結果,我校將考試合格者名單通知中方,然後中方政府根據我校提供的考試合格者名單正式向我方地方政府提出推薦名單,由我校正式錄取。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保證我方的最終錄取權。因為,這個項目是我方向中方主動提供的單方面的善意措施。並不是對等的交換項目。
大家知道,現在國內利用出國名額,謀取個人私利的官員不在少數。我們這樣做的目的,就是要限制他們的為所欲為, 招到真正優秀的學生。當然,在提供第一次候選人名單的時候,我們無能為力,只有委託中方。事實上,幾年以來,中方從來也沒有中斷過努力,希望將最終決定權交給他
們,由他們來決定讓誰來留學。但因為有明確的交流協定,他們始終沒有得逞。
今年,我校由我和另一位教員前往選考留學生。其中有一位農村籍的考生,考取了第一名。這位考生以優異的成績,從農村考進了大城市的重點中學,為了減輕父母的負擔,高中期間一直自己打工負擔學費和生活費。他曾經考取某國的留學生,但因為要承擔一筆幾萬元的入學金,自己放棄了。雖然他父母說,願意承擔那筆費用,但是他說他不願增加他父母的負擔。這次我校招生,因為條件比較優裕,是全額獎學金,所以他來試一試。聽完他的申述,我們被感動了。在他離開面試室的時候,我和另一位所在國籍的教員,幾乎是異口同聲的說,「就是他,我們需要的就是這樣的學生。」
最後,我校將他和另一名學生作為合格候選人通知中方。這個結果,明顯不符合中方的意圖。其中有一位考生,是某位大幹部的親戚,他們多次努力,希望把他招進來,但是因為成績相差太懸殊,遭到我方的拒絕。最後,中方在達不到目的的之後,居然以第一名成績不好,留學目的不明確,今後沒有發展前途為理由,決定只推薦第二名,而把第一名拉下。這是明顯的違約行為,因為成績好壞,由我方判斷。留學目的,發展前途等屬於中方的審查範圍,在他們提出第一次推薦名單時就應該己經審查完畢。但是因為最終推薦權在中方手裡,我們無法要求他們一定推薦第一名。我們只能要求他們對此作出明確解釋,並削減明年以後的留學生名額。至於中方為什麼這麼做,我們不明白。
對此,我很悲哀。當權力被一部分一心只為自己謀利益的人掌握的時候,他們寧可犧牲大多數人的利益,寧可今後減少留學生名額,也不願意讓一個優秀的,沒有靠山的,農村青年出國留學。他們這樣做的目的,無非是要證明,決定權在我們手裡,而不是外國的政府,大學說了算。 我同時為那位農村青年悲哀。對他來說,被毀掉的不僅僅是一次機會,很可能會整個地改變他的今後的人生。我想幫助他,但是我沒有這個能力。我能理解這個打擊對他的沈重程度。當年我考大學的時候,就曾經在高招辦,眼睜睜的看著比我低六七十分,卻被重點大學錄取的通知單一張一張的發出去,而我卻落選了。當時高招辦的工作人員譏笑我說,你為什麼不考320分?320以上有中央文件規定,必須錄取。除次之外,只要在錄取線上的, 都是同等資格,我們想取誰就取誰。(為了招進想招的人,1977年剛剛恢復高考的某省,把錄取線定在招生名額的三倍以下)我當時的無助和痛恨,至今不能忘記。想不到24年後的今天,同樣的命運落到了一個19歲的農村青年的身上。帶有諷刺意味的是,當年的受害者,我,成了主考官,卻居然無能為力。
我是一個中國人。我不希望削減留學生的名額。為了爭取這個名額,我也曾盡過自己微薄 的力。但是,在中國方面作出這種違反常理,自毀台面的事之後,面對所在國人不解的質問的時候,我羞愧,我無言以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