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
李真今年39歲,1998年4月出任河北省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時年36歲,為當時全河北省正廳級幹部年輕之最。
何人不知:省國稅局局長是一個多麼重要的位置。然而,李真卻能以36歲的少小年紀擔任此職,而且一貫作風惡劣,飛揚跋扈,無法無天。他幹過稅務嗎?他經受過什麼大的鍛練和考驗嗎?他有什麼特殊的本領和才幹嗎?沒有!那麼,到底因為什麼?極為重要的原因就在於:他是原省委書記的秘書!
中央紀委、監察部的通報說得好: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對領導身邊工作人員要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和嚴格監督,發現問題要及時指出和糾正,決不允許姑息縱容。
「秘書當官」這個問題歷來很敏感,不少人總是極力迴避,其實我以為大可不必。同世間其它一切事物一樣,秘書也是可分的。確有優秀者在,但也確有壞人。因為是領導的秘書就不予重用,當然荒唐而錯誤,因為那就會失去不少優秀人才;但,凡是秘書就一定要、天然要當官,擔重任,那就不免魚龍混雜,養癰遺患,禍國殃民。
其二
時至今日,人們不得不問:李真這麼一個壞種,當年在他的任用問題上,河北省委的諸多負責同志難道都睡著了麼?就沒有人出來表示反對麼?事實並非如此。有的同志是持堅決反對意見的,上書言事有之,當面指出亦有之,憤憤然道路側目更是大有人在,然而,當時的省委書記根本聽不進去,還來一句「我說行的人就總有人說不行!」--這種說法似是而非又蠱惑人心。正是這樣的獨斷專行,為扭曲正確的幹部路線,培植親信開了惡例。
中央紀委、監察部的通報說得好:各級黨委培養選拔年輕幹部,一定要嚴格把握德才標準,嚴格選拔程序,堅決杜絕任人唯親。
李真1998年任省國稅局局長之前,就有了幾百萬的貪污罪行,而那時他不過是省政府辦公廳、省委辦公廳秘書,最高套了一個副主任。在這麼一個職位上竟就能如此,請問他除了自己的極端惡劣和那位領導的「威力」影響之外,他憑什麼?
一面有人反對,一面大搞貪污,一面又得到提拔重用--由秘書、副主任而省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天底下難道還有比這更大的諷刺嗎?這種事情竟然成了現實,怎不令世人震驚?!
其三
近年來,幹部腐敗有一個「59現象」,在接近60歲退休前把握不住而墮入犯罪的泥坑。
然而李真此人,今年才39歲。他開始伸手貪污是在1992年,即30歲!
因此,59、49、39、29,並不是問題的實質所在。實質在於:一個人品質壞了就必然幹壞事,與年齡大小實在沒有什麼關係。
但是,因為年輕幹部特別重要--好則可做幾十年好事,壞則會要禍害幾十年,故而要特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