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2-03-02 19:09:00作者:
經過長達1個月的合議,「中國媽媽」胡曼莉一案終於水落石出。胡曼莉任會長的麗江媽媽聯誼會歸還91.5萬元的慈善捐款,而且必須將社會捐助款項公之於眾。這91.5萬元的捐款來自美國媽媽聯誼會,被告麗江媽媽聯誼會的賬目上顯示,90餘萬元中包括付給麗江地區教委的校舍安置費60萬元以及後來的31.5萬元征地費用。但這些款項的使用不符合美國媽媽聯誼會的本意,並沒有直接用到孤兒的衣食住行上。而且,賬目上的91.5萬元與實際支付情況也不相符。
新聞晨報2日報導說,由於未能通過董事會同意,麗江媽媽聯誼會從未與麗江教委簽訂校舍安置的合同,因為這樣的支出並非直接用於助孤上。有關安置費的合同是胡曼莉擅自與麗江地區教委簽訂的。
新聞晨報2日報導說,由於未能通過董事會同意,麗江媽媽聯誼會從未與麗江教委簽訂校舍安置的合同,因為這樣的支出並非直接用於助孤上。有關安置費的合同是胡曼莉擅自與麗江地區教委簽訂的。
但美國媽媽聯誼會的一項請求還是被法庭駁回了,那就是「由雲南省省級審計部門重新審計麗江媽媽聯誼會財務賬目」。負責此案的告訴記者,之所以駁回美國媽媽聯誼會的這一請求,是因為它擴大了訴權,對其他人的捐款予以過問。
據報導,麗江媽媽聯誼會對法院判決不服,並將於近期向法院提出上訴,留給他們的時間是15天。而美國媽媽聯誼會會長張春華女士則對結果基本滿意。可以肯定的是,有關胡曼莉的法律訴訟和真相揭露還遠遠沒有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