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迫害說法根據不足*
據美國之音5月5日報導, 加拿大聯邦法院法官馬丁尼奧斯,上星期以書面方式,就20名中國婦女對加拿大難民法庭拒絕她們難民申請的上訴作出裁決。裁決認為,難民法庭認為20名中國婦女不符合國際公約難民條件的決定是適當的;而20名中國婦女提出的回國之後會遭受迫害的說法則根據不足。因此,這些婦女應盡快被遣返回中國。
據加拿大聯邦法院提供的資料顯示,這20名中國婦女是於99年年底,在從加拿大安大略省溫莎市附近試圖偷渡進入美國時,被加拿大警方抓獲的。被抓獲時她們正藏在一部由原住民駕駛的貨車上,準備跨越美加邊境。這些婦女年齡最小的,當時只14歲。分別來自中國的浙江和福建兩省。她們當時向警方承認,準備前往紐約,從事色情行業,來償還欠下的偷渡費用。
*大赦國際表示同情*
在被抓獲之後,她們都提出了難民申請。但隨後加拿大的難民法庭否決了她們的申請。她們又向加拿大聯邦法院提出上訴。在等待了將近兩年之後,聯邦法院駁回了她們的上訴,並下達了遣返令。大赦國際加拿大分部發言人阿利克斯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反對遣返這些中國婦女,因為她們回到中國將面臨受迫害的危險。他對這些婦女的命運表示同情。阿利克斯說,她們中的絕大多數都沒有合法進入加拿大的機會,所以才偷渡進入加拿大,然後再設法偷渡進入美國。
*中國人佔偷渡者多數*
阿利克斯認為,加拿大的移民法如果不能給像這些婦女一樣的普通中國人,合法進入加拿大的機會,那麼偷渡進入加拿大的中國人就會源源不斷。阿利克說,那將等於是鼓勵更多的越境偷渡的行為。
據加拿大聯邦警察皇家騎警的資料顯示,在警方近來截獲的試圖偷渡進入美國的人士中,有相當數量的中國人。上個月警方在尼亞加拉瀑布附近,截獲了兩船正在渡河偷渡去美國的亞裔人士,其中大部分是華人,他們都是以不同方式偷渡進入加拿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