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共產黨製造出雷鋒、王傑、王進喜、張鐵生、黃帥等許多扭曲的英雄人物一樣,胡文海也是共產黨製造出來的"英雄人物"。只不過前者的製造為了維護專制制度而樹立奴役人民的榜樣;後者的製造是被迫暴露專制制度帶來的深刻社會問題。
我們無法證實胡文海殺的都是貪官,事實上還有濫殺殃及無辜。假定殺的都是貪官,胡文海也是無視法律,無視生命,是罪大惡極的狂妄之徒。對胡文海要從時間分段來認識,在他殺人之前,他所進行的舉報揭發的行動無疑是正確的;從開始殺人一刻起,他就是違法犯罪嫌疑分子。
貪官就是共產黨專制制度的必然產物,貪官損害老百姓切身利益,自然老百姓就會反貪官,對貪官深惡痛絕。儘管如此,國家對貪官也有懲治渠道,老百姓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也可以向共產黨紀律檢查部門告狀。但是問題就出在這些渠道是堵塞不通的,老百姓不能通過國家機器伸張正義,維護他們的權益。不僅如此,檢舉揭發貪官的人面臨迫害甚至生命危險,國家權力部門和法律機構對損害群眾利益,對貪官的惡行,熟視無睹,甚至包庇縱容,因此就釀成胡文海最後殺人的悲劇。
許多官方報導都指出,胡文海自2001年3月16日起,將蒐集的貪官證據材料,徵得村裡121名黨員、幹部、群眾簽名,開始艱苦告狀的過程。從鎮、區、市一直到省,循著公安、紀檢兩條路徑,時間長達8個月。但是各級當權者只是大筆一揮,按原路批回給當地鎮有關部門。當地權貴是腐敗受益者,當然壓下,不予理睬。這期間,胡文海也曾遭受鐵鍬襲擊頭部,險些喪命,據有關報導說是村黨支書所指使,欲殺人滅口。於是胡文海忍無可忍,用獵槍、斧頭等凶器,對村幹部極其家屬進行慘無人道的血腥屠殺,其中兒童、婦女盡在屠戮之內。
封建社會和封建思想離我們並不遙遠,中國除了沒有皇帝和科舉制度以外,與100多年以前的封建王朝十分相似,中央集權,專制制度以及帶來的腐敗。
當國家的法律秩序遭到破壞時,官逼民反就會製造暴力事件。問題不在百姓,就在於社會官僚腐敗。專制必然產生腐敗,腐敗會破壞法律制度,法律制度的破壞直接危害百姓利益。正如英國的阿爾頓勛爵在《自由史論》中所說:"權力會產生腐敗,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這句話出自19世紀的西方人,而中國的19世紀依然是封建制度最昌盛的時期。中國直到現在還在迷戀絕對權力,不僅是共產黨、領袖和政府,就是普通百姓也迷戀絕對權力。儘管人們反對貪官惡吏,但是卻幻想清官,幻想清官的絕對權力。認為,只要絕對權力掌握在清官手裡,就會為人民的福氣。所以,"只反貪官,不反皇帝",只反腐敗,而不反導致腐敗的專制制度。歷史上的農民起義,改朝換代,從來不觸動根本的專制制度,結果社會沒有真正變革,絕對權力依然是絕對權力。
絕對權力發展到極端所導致的社會反抗,常常以暴力抗爭表現。歷史上的每一個朝代,在開始時腐敗並不嚴重,但是越往後就越腐敗。絕對權力導致的社會腐敗必然導致社會法律秩序混亂,因為在專制社會中,權力是凌駕於法律之上的,法律成了權力可操縱的工具。最後,貧民百姓便成了權力腐敗的犧牲品。於是,人民起來反抗,形式從濫用暴力到聚眾起義,舊王朝就會滅亡。但是新建立的政權依然不能逃脫專制制度和絕對權力的怪圈。《水滸傳》裡的故事,大都是描寫官逼民反,被逼上樑山的故事。林沖、武松等人造反,就是因為他們無處伸冤,衙門不代表社會公正和正義,法律被權力操縱。那些反抗的英雄們,既殺貪官,也殺平民,就是不反皇帝,就是沒有反對專制制度。我們看到,武松血洗鴛鴦樓,不僅殺死仇人蔣門神和張督監,而且還順手將無辜的丫鬟、僕人一併殺掉。草莽英雄胡文海的行為,如果放在封建社會,老百姓一定會將他奉為英雄;但是胡文海的行為不是發生在封建社會,而是21世紀的今天,老百姓還是把他當成英雄,那真是我們中華民族的悲哀。這說明老百姓的道德倫理觀念還停留在封建社會,說明人們不是用現代法律觀念判斷是非,是繼續沿襲了傳統道德倫理標準。
胡文海殺人不是一個孤立的事件,它是一種社會現象。湖北咸寧一個工人持刀殺死廠長,恐怕也有百姓為其叫好。這類事件其實很多。根本的問題是專制制度,是專制制度帶來社會貧富懸殊,帶來嚴重的社會不平等,帶來飢餓、失業、貧困。用暴力對抗權力腐敗,只是社會矛盾激化的表現形式之一。
從胡文海事件中,我們看到了共產黨專制制度的黑暗,從對胡文海的讚譽聲中,我們也看到了傳統封建觀念在我們的民族中多麼根深蒂固。
2002年7月6日
《議報》http://www.chinaeweekl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