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他的特殊地位,說是好奇也好,或是其他的某種心理原因,我總是會時不時的詢問一些「上面」的事情。特別是我在社會上聽到了一些什麼以後。當然,並不是每次我都能如願以償,但有時也確實能從父親那兒聽到一些中共黨內最隱蔽、甚至有些可以說是最見不得人的秘密。
最近,父親和我談到了法輪功的話題,他對「法輪功問題』內幕的瞭如指掌令我震驚。在此之前,我們之間只是表面上泛泛地談及過法輪功,並且多數情況下是我在講,他在聽。父親,總是尊重我的想法,從來不對我的觀點表示他的任何看法。當直到有一天我告訴他我是如何「強烈地反對」法輪功時,他仍是禮貌性地耐心聽我敘說。在我講完後,他才擺了擺手讓我來到父親在家裡的辦公室,並示意讓我坐下。父親也在他自己的那張皮椅上坐了下來。他慢慢抬起頭,略帶笑容地看著我。然後慢慢說道:「你對法輪功好像是瞭解的很多,實際上連皮毛都算不上」。父親停頓了一下,然後輕聲的卻是直接了當說:「你知道嗎,你同無數的中國老百姓一樣,在不知不覺中陷入了江的謊言和欺騙之中。你完全不瞭解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內幕,所以你對這個問題的看法也根本沒有基礎談什麼對與錯」。此時,我被父親簡簡單單的幾句話震懾得啞口無言。我愣愣的望著他,感到驚愕與迷茫,萬萬想不到這竟是父親對我就法輪功問題的第一次正面的回答。
父親微笑著看著我,沒有繼續再說什麼。似乎是給我一個必要的緩衝、冷靜的時間。我很快從驚愕中清醒過來,我問他,「不管你知道的是什麼內幕,作為普通中國老百姓來說,來自政府的廣播、電視、電臺和報紙的報導是他們唯一的信息渠道,他們怎麼能分得清什麼是真,什麼是假?」他回答道,「真理永遠都不複雜。可是人們往往容易忽略先入為主的弱點,總是更願意偏信事先已經有所瞭解的東西。比如說,當兩個人陷入激烈的辯論或討論之中時,每個人都花了相當多的時間想盡快地說服對方來贊同自己的觀點。可他們的觀點往往都僅僅是建立在他們個人的觀念或推理上,我想這是一個非常普遍的現象。與此截然不同的是,我們應當把時間花在討論什麼是真理,什麼是事實上。因為一切推理和觀念的產生都應實事求是地取決於事實。當我們能夠成功地做到這一點的時候,爭論自然就結束了。換句話說,當真理真正被揭示出來時,問題的本身也就成了答案。這才是我和你討論法輪功問題時所應採取的態度。因為只有這樣,我們才不會被任何單方面宣傳的假象所迷惑;只有這樣,所有江向全國老百姓和全世界所兜售的有關法輪功的所謂『事實』才會不攻自破。」
說到此,父親停頓不下來,似乎是在評估一下他剛才的一席話對我所產生的影響。我一面要求父親繼續講下去,一面順手抓起一支筆和一打紙準備開始記錄。父親告訴我最好是用錄音機錄下來。這時我猛然意識到我將要聽到是一些非常重要的出乎意料的事情。
作者序
本書將要揭示的是發生在中國的迫害法輪功的真相。這場迫害是由權力慾極強,妒忌心極大、極為虛偽、極為殘暴的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所發起的。由於對法輪功的社會影響和人數眾多的恐懼,為維護個人權力穩定,江通過大規模的誹謗宣傳運動,製造了一個根本就不存在的「法輪功問題」。
本書將要揭示的是江的宣傳運動是如何運作的,揭示他用以欺騙中國人民的眾多騙局的幕後真相。特別要揭示的是所謂「自焚事件」這一最大騙局的真相。
本書要向全國人民公布江及其同夥是如何抓、關、押並殘害千千萬萬無辜的百姓(僅僅因為練習法輪功)的真實情況。
本書要告訴全世界人民,在這場反法輪功的運動中真正被迫害致死的人數──一個遠遠高於目前所有公開報導的數字。
本書要以我們收集到的大量的第一手人證物證,將江自封的「中國人權最好時期」的欺世謊言在世人面前暴露無遺。
在此,作為本書的作者,我謹向所有為本書提供事實真相、文字證據、音像資料及各種幫助與支持的在我周圍工作的其他高級官員、各級政府部門、特別是司法系統的幹部和工作人員致以衷心的感謝。
你們為了正義冒著生命危險所獲得的江及其同夥犯下的一切恐怖罪惡的所有證據將很快公布於世。
默文
第 一 章 發 難
正義的代價
有時候,我覺得我的工作做起來並不容易。這倒不是因為每天有許多事情要做,或者是要參加這個會那個會,而是因為我在做工作時必須要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作為一名黨的高級領導,我本應當盡心盡力地履行自己的職責和義務,但是我必須要有意地對一些事情不去過問,最好保持沉默。法輪功事件就是其中的一個。我必須強迫自己不要暴露內心的真實想法,以免被扣上「異端」思想的帽子。
在自己的國家裡我有時卻覺得自己是一個外國人。我產生這種感覺的原因是因為在我的周圍到處都充斥著腐敗。特別是在最高領導層中,正義成了一個根本就不敢奢談的概念。如果你堅持了正義,那麼你就將冒著因此而失去特權、信任、權力和提升的機會的危險、在我周圍的許多人都因這些難以抗拒的利益的誘惑而一一就範。儘管這些東西對我不產生任何影響,但我必須要裝出也對它們感興趣的樣子來。
當我每天在走廊上或會議中以及平時看到江澤民時,我必需要裝出一種對一切工作除了自己負責的之外其他都不大關心的樣子來;必須要裝出沒有看出他內心深處的極度空虛與不安;沒有注意到他骨子裡的那股護忌恨與邪惡、。我必須要漠視這麼多年因在他周圍工作所產生的一切特殊感覺,而只能把自己真實的思想深藏在內心深處,因為你很難信任你周圍中的任何一個人。中國人的護忌心極強,他們對陞官,榮譽,漲工資等這些事情都非常敏感,所以你不得不對你周圍的人要小心行事。這也使我的工作做起來很艱難,因為我在這種充滿了懷疑,不信任和妒忌的環境中很難做好自己的工作。而造成這一切的根源是與那個權力慾極強卻沒有安全感的領導人江澤民分不開的。
江的人格
人們可以通過一個人運用自己權力的方式來判斷他的人格。江運用權力的方式暴露出了其最邪惡的本質。這其中包括他公開的,無禮的和不計後果的在世界舞台上的表演,以及他所表現出的那種任何人都動搖不了他的權力的傲慢,好像是那種愚蠢的妄自尊大正是他所認為的值得驕傲的「性格」。
真正正直的領導人能使人民發自內心的愛戴,通過自己高尚的品行和對人民的真心愛護而贏得人民的尊敬。他們是用自己的真心來領導一切的。從他們內心中所流露出的東西會使他周圍的一切受益並為人民帶來生機。他們決不會像江迫害法輪功那樣:先是製造一個根本就不存在的問題,然後再在解決這個所謂的問題中來抬高自己的聲望。
江的所做所為一切都是以個人利益為出發點,採取欺騙和謊言的手段來達到統治的目的。他死死地抓住權力不放,從不寬宏大量地允許別人對任何關係到他自身利益的事情發表任何看法。他不顧一切地掩蓋他自身的缺陷,不安以及對聲望和掌聲的無止境追求。江在其所發動的對法輪功的個人戰爭中,竭力把這場戰爭描繪成是「人民」或者是「黨」對法輪功的戰爭的種種手段,正是他這種讓人鄙視的人格的真實寫照。
江的私人運動
根據黨章和黨內集體領導的原則,江本應首先獲得政治局常委會同意,才能採取任何行動去對付法輪功,但我告訴你,江發起這場對法輪功的殘酷鎮壓運動事先根本沒有徵得政治局常委會和中央委員會的同意。江認為,法輪功對他個人的權力和他對黨的統治造成了直接「威脅」,當然他心裏也知道,政治局常委會和中央委員會都非常清楚這種所謂的「威脅」根本就不存在,於是他採取了漠視一切來自這兩個機構讓法輪功自由發展的意見,發動了這場江「私人的」鎮壓法輪功的運動。
在處理法輪功的問題上,江一開始就完全無視憲法所規定的正確處理類似問題的「法律程序」。憲法明確表明:即使是國家主席本人在處理關係國計民生的重大問題時,也不能如此非法地,單方面地繞過正常程序去濫用權力。江給政治局和全黨同時寫了一封信,說明他要處理法輪功問題的決心和方式。他在沒有徵得任何人同意的情況下就採取了行動,甚至沒有組織任何的討論和傾聽任何的反對意見,獨斷獨行地就在全國大規模地推開這場他「私人的運動」。顯然江是明知故犯他採取了在反憲法、違反黨紀和人民意志的行動。江還一手導演出「天安門自焚」醜劇,編造了在中華民族五千年歷史上強加給中國人民的最大騙局。這一騙局是對江本人、對中國國家主席這一職位、對黨紀國法、對人權以及對中國人民都是最大的愚弄與嘲笑。
江對法輪功的敵視和極端行動可追溯到1996年或更早之前。那時他已派人在全國範圍長期監視法輪功的活動和多次騷擾法輪功學員。為此法輪功學員不得不上書各級地方政府甚至中央政府反映情況。而一旦他感覺到他將面臨所謂的「威脅」時,也就是法輪功學員的人數超過其產黨員的總數,他便立即開始策劃消滅法輪功的計畫。最終,在法輪功的問題上,他不僅愚弄了中國老百姓和那些低級的政府官員們,而且甚至愚弄了那些沒有直接參與策劃和執行所謂「天安門自焚事件」的高級政府官員們。
撒謊的特權
儘管江在大多數情況下欺騙了多數人,但你只要稍微對他分析一下,就可以輕易地看穿他那些謊言的破綻。如果你仔細注意一下江的言行,你就會發現他從來不提供任何誹謗法輪功言論的具體的,可證實的來源。當然他又怎麼能提供得了呢?因為根本就不存在。
我們知道,任何事情只要是事實就都可以得到證實,因為都可以找到其來源所在。而謊言就是謊言,它不是以事實為基礎,因此也就無從找到其真正的來源。找到的只能是謊言的來源。而不是事實。江對他的宣傳運動沒有準備到連細節都非常清楚的程度,因為細節根本不存在。這就是為什麼他極力銷毀所有法輪功的書籍、禁止出版一切法輪功的書籍,並操縱國家的通訊機構阻止中國人民通過網際網路閱讀這些書籍和信息。他要保證做到在中國沒有一個人能把他所宣稱的「事實」與真正的實際情況去做比較。這樣一來中國人民就很難識破江對法輪功的謊言;這樣一來他就可以無所顧忌地繼續捏造謊言、製造騙局。
江甚至還出版了一套詆毀李洪志名譽的漫畫集。漫畫集第一集的題目是《李洪志其人和他的邪惡行為》。這些書指控法輪功犯了「製造社會暴亂」的罪名。即使是江本人也不相信他的謊言,他只是想方設法地執行他的鏟除法輪功的計畫。不管他做的是對還是錯;是真還是假,他唯一考慮的就是他必須要盡快徹底地鏟除法輪功,尤其要在2008年北京舉辦奧運會之前。
將法輪功的真實情況歪曲到面目全非的程度是江的得意之作。江詆毀和誹謗了李先生和他的精神運動──法輪功,對他自己的所謂「勝利」引以自豪,自詡為一名偉大的戰略家。然而,真正「勝利」的取得決不是靠陷害,欺騙,撒謊,屠殺,誹謗或折磨和監禁無辜的人們,不是靠故意地竊取中國人民對其的信任,也不是靠毫無因由地煽動對法輪功的仇恨,更不是靠愚弄中國人民會相信那些完全編造出的反法輪功電視節目和所謂的「自焚事件」。真正的勝利是靠道義,正直,善良和誠實而取得。江的可恥行徑給未來的領導者開了一個極其惡劣的先例。他欺騙性的人格無助於他在中國人民和世界人民心中建立起他所一直想得到的所謂「信任」和「完美」。
在中國,人們都被蒙在鼓裡;而在海外就是另一種情況了。人們可以到書店或網際網路上去查詞和證實江講的每一件有關法輪功的事情。在輕鬆自由的環境下相互討論,發表自己的見解。那為什麼江可以如此毫無顧忌地欺騙中國人呢?因為他是中國的國家主席,他覺得隨心所欲地撒謊是他的特權。只有在極少的情況下,極小的範圍內,當江不得不面對法輪功的事實時,他就像是自己的人身受到了攻擊一樣,立即氣急敗壞地、甚至歇斯底里發出一連串指責,極力否定他所犯的一切錯誤。
我有個簡單的衡量江的方法:他在多大程度上堅決地否認他所犯的錯誤,他就在多大程度上犯有多大的錯誤。也就是說,他否定得越強烈,錯誤就越大。江把許多別人從來沒有講過的話強加給別人,你可以一字一句地去查一下李的書籍和講話,你將永遠不會找到江所任意強加給他的那些說法。在這裡我要強調一下:江所講的每一件有關法輪功的事情都完全是編造出來的。
恐懼與妒忌
可以想像當中國人民知道以下真相的時候會做出什麼反應:法輪功本身從來不存在任何問題;新聞媒體所製造的用來煽動群眾對法輪功仇恨的形形色色的宣傳包括「自焚事件」完全是江澤民本人一手策劃和導演的,都是編造出來的。一旦真像大白,中國人民將徹底失去對江的全部信任,最終把江本人送上歷史的審判臺。江清楚地知道這種可能性,所以這就是他為什麼害怕真相被暴露的一個主要原因,也是他為什麼竭力地向中國人民和世界人民掩蓋法輪功真相的原因。
江周圍的人雖然努力幫他實現他的鎮壓計畫,但幾乎沒有人在內心深處尊敬和信任他。他們知道,江欺騙他周圍的每一個人。他威脅和強迫他們去順從他的意願,靠許諾提乾和金錢回報來攏絡人心。他們知道,他是怎樣的一個欺詐性人物。尊敬,信任和忠誠是不能靠強制獲得的;而江唯一的施權之術就是鐵腕和欺騙。
與此相反,李先生的所作所為贏得了千萬法輪功學員的信任和尊敬。李先生這種獲得尊重的能力令江妒忌得發瘋,他不能理解李先生是怎樣做到這一點的。江的妒忌心大得不可想像。把李的高德同江的缺德相比,你就會看到法輪功事件的本質所在。事實證明是李先生把真善忍的準則培植於中國社會。法輪功的傳播至少使數千萬人努力做一個好人。這種現象自然導致社會的道德回升,犯罪率下降。我周圍的一些官員們曾在多次會議上把這種情況告訴他,但他發瘋般的妒忌心態始終使他頑固地堅持他的做法。最終他還是耗資幾十億元來迫害一個有助於我們社會恢復法律和秩序的精神運動。
黑手黨式的管理
有人說過,其產主義的真實特點有兩個:一是權力和財富歸於極少數人,諸如黨的領袖;二是廣大人民群眾是統治的對象。為了保住他們的權位,他們激烈地壓制任何反抗。整個國家機器的運作的終極目的是保護他們的政治權力和商業利益。
黨的領導者認為他們是人民群眾勞動果實的合法「繼承者」。不管你是如何看待共產黨的,我可以明確地告訴你,在黨的最高層,他並不是一個真正的政黨,而是一個由一群竊賊,說謊者,騙子和謀殺者緊密交織成的群體。黨被一群烏合之眾所操縱。每一名成員僅因成功地執行了黨的領袖的指示而獲得回報。他們不是很歡迎競爭,而是用暴力和謀殺的手段來解決那些對他們沒有直接好處的不同意見。在義大利,它被叫做黑手黨,在中國,我把它叫做共產黨。
以中國的一個氣功團體「中功」為例。經過多年的苦心經營,他們建立了三千多個獨立的私人企業。而一旦黨認為對他們的利益構成威脅時,他們便無中生有地編造一個故事和利用已製造好的藉口取締了該團體,並逮捕了六百多名成員。
與「中功」不同,法輪功從來沒有被指控跟黨競爭商業利益。但是李洪志吸引了為數眾多的學員,法輪功不可避免地同黨競爭了民心,讓中國人民在正義和腐敗中做出選擇。這就不能不被黨認為是直接「威脅」到黨的政治權力,所以法輪功一定要被鏟除。
中國特權階層
在公開場合,共產黨,總是激烈地反對資本主義。在私下裡,他們卻認真地實踐資本主義。這些反對只是用來做做樣子,以達到某種效果。他們真正想做的就是徹底消除競爭,以使黨獲得唯一可以剝奪國家資源和人民勞動的「權利」。黨打著「為大多數人謀福利」的幌子,要求人民群眾也放棄他們的合理人權。他們攻擊資本主義和否定人權的目標只有一個:鞏固黨的統治和權力。
江希望中國人民相信,「……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牴觸。……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中華人民其和國憲法》第一章第五條)然而,那些黨的「高級無賴」們卻私下制定了「他們自己的規則」以適應不同的情況。他們希望人民群眾認為他們也是平等的,同樣受到那些用以限制人民的「法規」的約束。這真是天大的笑話。
我們天天喊著要「團結在以江為中心的黨中央周圍」。我認為,「團結」也好,不「團結」也好,都不應當以任何變相的形式代替中國的民主與法制。特別是法制。換句話說,既然制定法律,黨就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否則,中國就永遠沒有真正的法制。我本人不反對也不贊成共產主義,我只是追求真理。沒有任何的意識形態能控制或迷惑我。我只做正義之事,不行非正義之舉。我不會輕易反對某件事情,正如我不會輕易支持某件事情一樣。但為真理而戰就必然要反擊謬誤。一個人要想戰鬥,他就必然要有意識地挑選他的對象,也就是他要明確為何而戰。為追求真理而戰是高尚的行為,因為它是為人類的最高利益而奮鬥。
中國的「人生自由」
中國傳統上不把「人生自由」置於較高的價值地位,但這並不意味著中國人應當沒有人權。即使他們沒有意識到,沒有要求或者不相信人權,他們都應擁有人權;即使他們無法理解為什麼他們擁有這些權利,或是否應當行使這些權利,他們也都應擁有這些權利。
用中國的語言來解釋人生自由的現實不像人們想像的那麼容易。就如同一直生活在黑暗中的人去想像如何在陽光下生活一樣。如果你沒有光的概念,你就沒有語言來表達這個概念。同樣的道理,如果中國人沒有對人生自由的切身理解,他們就會發現很難討論或保護他們少得可憐的「自由」。所以要否決中國人的某些連他們自己都不知道是否應該擁有的東西時就變得極其容易了。
江充分利用了中國人民對人生自由的價值觀念在中國現階段的理解狀態來為他的私人目的服務。在江看來,中國人的人生自由應該是:只要中國人民支持共產黨的一切命令和行動,他們就將擁有自由,否則,就將沒有自由。在中國,如果你要求人生自由的權利就如同你採取蔑視中國政府的行動一樣。換句話說,在國家的眼裡,你就是一個「反革命」。在大多數的中國人心目中,最終結「自由」和「尊重個人權利」涵義下定義的權威是中國政府本身。而實際上,中國政府的作用正是盡力控制和扼殺自由,而不是最大限度地給予人們生存自由。
法輪功學員的人生自由
很多中國老百姓並不期待從國家的抑制下獲得自由,而是把這種抑制看成是正常的事情。具有這種思想的人不能理解在國外還存在著一個支持人人自由平等和支持從國家的抑制中解放出來的政治道義準則。
當法輪功學員站出來要求他們信仰自由和煉功權利時,普通的中國人認為他們不願同當前的政治氣候保持一致的做法就是有些反動的傾向。評多人都在想法輪功學員為什麼不選擇一個政府同意的精神信仰,停止那些「起鬨滋事」呢?這些人之所以這麼想是因為他們從來沒有強烈地和清楚地信仰過什麼東西,更沒有想過即便冒著生命危險也要保衛自己的信仰。他們所祈望的只是能夠安全地度過一生,默默地接受國家施舍的權利。法輪功學員令這些人不解是因為他們沒有被騙去相信江的國家統治機器決定了一個人應該相信什麼或不相信什麼。法輪功學員認為他們的最終人生自由不是來自於政府的恩賜。他們還認為,最終的權威不是中國政府,而是道:即宇宙的真理「真善忍」。他們所追求的最終的人生自由來自於對真理的同化及對市俗的超脫。法輪功學員對「人生自由」的概念決不含糊,他們從不指望中國政府給予他們早已擁有的東西。法輪功的人生自由不是要去反對什麼人或什麼外在的因素,而是消除那些存在於自己內心的阻擋自己取得自由及與生命本身不和諧的消極傾向。換句話說,對法輪功學員來說,真正的自由不是從外界,而是從內心獲得的。法輪功學員享有的內心的諧和自由遠遠超脫出一般「人權」的基本涵義,這使他們與其它政治團體截然不同。他們所要求的只是一個公開的,堂堂正正的練習法輪功的權利,而沒有任何的政治意向。當法輪功學員說「法輪功好」時,對我來話,這真是一句真心話。為什麼?因為法輪功的全部可以用三個字來概括,那就是「真善忍」。
真理高於一切
據我瞭解,在中國那些是共產黨員的法輪功學員,他們首先是學員,其次才是共產黨員。這意味著他們把真理置於高於一切的地位。這種做法,必然會激怒那些在他們周圍對自己、對同事、及對他人很不誠實的人們。為什麼要這麼說呢?比如說:如果你是一個願意執行某些江的損害人民利益的不誠實和不道德的命令的人,而在你的周圍有一個法輪功學員在談論「真善忍」,你會是什麼感覺呢?當你誇耀1989年天安門廣場上對學生的殘酷鎮壓時,法輪功的黨員學員會告訴你那麼做是錯誤的。他們會進一步給你解釋:以「極權政治」領導國家只能為黨和人民帶來羞恥,抗議和不滿。你此時又會有何感受呢?坦率地講,你願意聽你周圍的那些好人談論這些事情嗎?你不是更喜歡那些在你周圍順從你的「政治意圖」的人士,而不是那些法輪功黨員嗎?他們教育你要以「真善忍」為準則;拒絕執行你的那些與李老師的教導相違背的命令;善心地指出你的那些不正直的做法;成為你按照你的意願去管理國家的障礙,等等。你當然不喜歡這些法輪功黨員們。
當有數百萬法輪功黨員圍繞在你的周圍,你當然會感受到他們的威脅,因為如果一個人的心中存有道德,那麼即使是一個盲人也會看出邪惡的所在。有道德的人是很難被人欺騙的,只有沒有道德的人才最容易被人控制,玩弄。願意為真理獻身的人是無所畏懼的,甚至不怕犧牲自己的生命,那麼,在邪惡之徒的眼中,他們確實是「危險的敵人」。當你不能用威脅利誘控制周圍的人去做缺德的事情時,你就對他們完全失去了控制力。
最大的威脅
以江的觀點來看,如果法輪功學員的人數超過了黨員的人數,那麼黨的權力就會逐漸被吞噬掉(儘管法輪功學員對權力沒有任何興趣)。如果黨的權力和控制能力不是絕對的,那麼對黨的忠誠本身也就不是絕對的了。如果對黨不是忠誠的,那麼為共產主義事業而獻身的決心也就值得懷疑了。而且,從江的角度看,這必將直接威脅到國家的安全。如果黨感覺到國家的安全受到了威脅,那麼就有理由把那些反對者變成「國家的敵人」。如果把反對者變成了「國家的敵人」,那麼就可以令群眾相信:為了保護人民的「安全和利益」,有必要去鏟除這一「國家的威脅」。那麼鏟除這一「國家的威脅」的最好辦法就是:敗壞他們的名聲,指控他們幹了一些從來沒有做過的事,然後不允許他們在公開場合為自己辯護。
江認為法輪功是對他權力的最大威脅,他擔心他所不能控制的事情總有一天會控制他。事實上,從江的極端狹隘的觀點來看,李先生所擁有的對七千多萬(超過黨員總數)法輪功學員絕對的影響力這一事實本身構成了對江的直接威脅。其實,法輪功學員數目的本身只是對政府的一個「威脅」。另一個「威脅」是:法輪功學員擁有獨立思考的能力。他們一切行為都以他們所相信的指導人們行為的「宇宙法理」為準則。對這些「宇宙法理」的遵循,使法輪功學員自然地成為一名守法的模範公民。對「宇宙法理」的遵循和對警察的恐懼永遠都不會取得同樣的社會效果。江完全不能理解這一點。他也不能理解人們對「真善忍」的追求並不意味著就要反對政府,也根本沒有反對政府的內涵。
在對法輪功的「誹謗加屠殺」運動開始前,中國政府最高層領導成員的家屬很多都在練習法輪功。更具體地說,七個政治局常委的家屬都練習過法輪功或閱讀過李先生的著作。那時,沒有一個人懷疑他們從這個最平和的法輪功中所獲得的精神,感情,身體和心靈上的收益。他們知道法輪功好,他們知道法輪功到底是什麼和不是什麼。江決定鏟除法輪功的真正原因,不是他所臆想杜撰出的那些不實的誹謗,也不是宣傳中所說的因為法輪功學員喜歡「自焚」的謊言,而是他內心深處的妒忌和恐懼。
「真善忍」是違法的?
中國很多人不知道在2001年11月有來自十多個國家的三十五名西方法輪功學員到北京天安門廣場高舉巨大的「真善忍」橫幅譴責中國政府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並要求給法輪功和他們的老師恢復名譽。他們冒著生命危險千里迢迢來中國為的是說一句公道話,我從心裏對這些法輪功學員們的這一壯舉感到欽佩。在他們被逮捕後,當其中一人問警察到底犯了什麼罪被逮捕時,監獄中的警察說,「江宣布了展示真善忍這三個字就是違法的」。
在中國五千多年的歷史中發生過把對「真善忍」的追求看作是非法的嗎?當我們幫助江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時候,我們在做一件什麼樣的事情?我們不是在懲罰善良,正直和高尚的人嗎?
誹謗加屠殺
共產黨歷來在宣傳上是很有一套的。黨的理論家和宣傳家們很有辦法對付黨所要打擊的對象,消除對黨的統治構成的威脅,不管這種威脅是確實存在的還是想像出來的。我把他叫做「誹謗加屠殺」。他們可以隨時運用它來毀掉任何一個同現實政治氣候不一致的高級官員,組織或者是某一理論學說的聲譽。它就是這樣的簡單和有效。所以,江一開始就運用了黨的這一手段來詆毀李先生和法輪功的聲音,進而在中國鏟除法輪功。下面就讓我們來看一看它是如何具體運用的。
首先是要歪曲或醜化你要打擊的對象在社會中的形象。也就是說,要運用各種可能的誹謗和詆毀手段使李先生和他的法輪功變得不受歡迎。這包括使用不容易忘記的,能煽動情緒的某種名稱,比如把法輪功描繪成「邪教」、「末日邪教」和「恐怖邪教」等等。每當公眾聽到或看到這些字眼便會本能地產生厭惡的情緒。那麼,逐漸地每當人們聽到「法輪功」這幾個字時便會自然聯想產生同樣的反應。同時再配上一些容易煽動人們情緒的血淋淋的謀殺場面的照片,並指控這是法輪功學員在李所謂的指示下造成的。這樣,一個成功的煽動效應就在人民群眾中產生了。李先生和他的法輪功就自然而然的在人民群眾的思想中被魔化了。
作為「誹謗加屠殺」的一部分,還需要禁止發行和銷毀所有法輪功的書籍,錄像帶,錄音帶和音像光碟。包括已為私人擁有的資料。然後聲明任何擁有李先生出版物的行為都是違法的,這樣就不會有人知道李先生的學說的真實內容了。當所有的宣傳機器都說,「李洪志宣稱他是菩薩轉世,耶穌轉世。他說世界末日即將來到,地球將要爆炸」時,由於沒有可以對照的證據,公眾也就無法辨別這些誣蔑之詞的真偽了。
另一件使「誹謗加屠殺」得以運作的要素是要制定法律禁止法輪功學員集會。當群眾發現他們在集會時,就會說,「你看,這些法輪功學員是「違法者」」。甚至再給他們貼上「恐怖份子」的標籤,使人們不敢在公共場合支持或同情他們;使人們不敢在法庭上為他們辯護。政府公然要求律師們不准接受任何法輪功的案子。這種「法」和「律」的體系實在是有讓人笑掉大牙之嫌。
然後,在不公開的「閉門審判」中給法輪功學員判刑,同時不允許任何真正的記者報導審判實情。再通過製造謠言和傳播謊言的方式公布審判內容,最後達到使群眾對李先生和法輪功產生仇恨情緒的目的。
「誹謗加屠殺」的手段包括:
拘捕孩子的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員而拆散家庭。騷擾任何一個出入法輪功學員家庭的人員。把他們關進「洗腦班」、「轉化班」,強迫他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如果他們不轉化,就把他們直接送進勞教所。把健康的法輪功學員關在精神病院裡,給他們注射強勁的破壞神經的藥物。
以提前釋放非法監禁的學員為名向學員家屬索取錢財。闖入法輪功學員的家裡去抄家,每次都是把家裡翻得底朝天。有時在半夜裡突然破門逮人,甚至不允許他們穿上衣服或鞋子。
隨便攔住街上的行人盤查他們是否是法輪功學員,因為知道法輪功學員是不會撒謊的。然後讓他們謾罵李先生或在他的照片上吐唾液和踐踏。
使所有的法輪動學員的家屬們因這種親屬關係而產生犯罪感,進而擾亂了他們的正常家庭生活。讓其他群眾感到法輪功在製造動亂,擾亂社會秩序。然後,再宣揚「如果不清除法輪功,社會就會這樣不穩定」,從而把鎮壓法輪功造成的擾亂社會的惡果再嫁禍於法輪功,為自己開脫罪責。
如果法輪功學員在監禁中死了,就說他是「從樓上跳下來」或「在去看守所的路上從車中跳下來」摔死的,或者是在監牢中自殺身亡的,或者是死於心臟病或自然死亡的,(有的心臟病死者才21歲)。然後迅速地把屍體處理掉或取出器官賣給地下的非法人體器官交易市場,最後把一小壇骨灰交給死者親屬。試想一下,如果讓親屬看到屍體上有幾寸長的大日子或是傷痕纍纍,由於器官被取出而使屍體某部位塌陷,很明顯就不是正常死亡了。所以最保險的辦法就是焚屍滅跡。
每當我讀到這些監獄內線所提供的慘不忍睹的報告時,就會感到心底沉悶,呼吸困難,無法久讀。那些殘害法輪功學員的人才是真正的反人類的罪犯。
(未完待續)
(人民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