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2-12-04 18:51:00作者:
[香港]政府官員一再強調《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只是規限一些普羅市民不會觸犯的高層次罪行;但一群大律師卻挺身而出,親自撰文戳破政府的謊言。本報由今日起逐一向讀者撮要報導。
資深大律師李誌喜撰寫小冊子:《叛國與你息息相關》(圖),提出下列質疑:
根據政府建議,與外國人聯手發動戰爭推翻政府或要政府改變政策,已屬叛國,要被判終身監禁。但問題是,政府沒有規限「發動戰爭」必須涉及軍事武力,換言之聯同外國要求對中國貿易制裁、對中國貨物施加配額或關稅,甚至僅要求中國改變貿易、政治、經濟、社會及文化政策,隨時都可能被包括在內。
即使自己沒有犯叛國罪,但企圖、串謀、教唆和促致他人犯叛國罪,同樣要被判終身監禁。
政府並引入新的「隱匿叛國」罪。市民知道別人犯了叛國罪而沒有舉報已屬犯罪,可被判監禁七年或不設限罰款。換言之,政府強把舉報叛國的責任,加在普通市民身上,令小市民隨時誤墮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