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3-07-13 20:56:00作者:
潘漢年、揚帆冤案中,有一項駭人聽聞的「罪狀」:在上海「重用、包庇和掩護了特務分子、反革命分子達3300多人」。
那麼,這所謂的「三千三」究竟是怎麼回事?
事情要從揚帆說起。1941年,他在鹽城新四軍軍部軍法處任代理處長。有一次,新四軍政委劉少奇在軍部對揚帆說:「孟嘗君門下有三千食客,難道我們共產黨不能養幾個食客嗎?」揚帆領會劉少奇指示的精神,是要他敢於和善於使社會上各種類型的人為我所用。
後來,顧准曾對揚帆說了一句玩笑話:「孟嘗君有食客三千,老兄手下有多少食客?」揚帆也就順口回答說:「我比孟嘗君還多三百。」後來這句玩笑話就傳開了。揚帆萬萬沒有想到,幾年後這竟然成為他被打成「反革命」的一條嚴重「罪狀」。
解放初期,上海市公安局在揚帆的主持下,設立了社會處所屬的外圍性的組織--情報委員會,利用一批反正投誠的叛徒、特務擔任情報員、聯絡員。後來在揭發批判高崗、饒漱石反黨事件過程中,發現饒曾批准過上海市公安局利用一些叛徒、特務,認為這是嚴重問題,因而牽連到揚帆。
指責揚帆「重用、包庇和掩護了特務分子、反革命分子達三千三百多人」。這「三千三百」顯然不是真實的數字。1965年8月,揚帆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直到粉碎「四人幫」之後,冤案才得以平反昭雪。
摘自《上海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