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5日,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在第十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上作了2002年年度審計報告,其中有一段這樣表述: 「(審計署)抽查建行廣州地區八家支行的樓宇按揭貸款,發現有10億元是虛假按揭,有的不法份子甚至內外勾結,騙取銀行資金。如廣東省汕尾市公安局某副局長,1998年∼1999年,冒用他人名義,出具虛假證明,騙取建行廣州市芳村支行按揭貸款3793萬元,有3270萬元已無法追回,其中轉入該副局長等人個人賬戶的2576萬元全部被提取現金,去向不明。目前,該副局長等九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機關拘捕。」
報告中所指的關鍵人物正是楊獨立。早在去年,這位前汕尾市公安局副局長,就已經成為廣東省公安廳經濟犯罪偵查總隊重點關照的目標。
在業內人士看來,這起案件的涉案金額並不是十分巨大,但自1997年就開始在廣州地區漲潮的虛假按揭現象,卻由此揭開了冰山一角。
粗探流水線 距離廣州大約有三個半小時車程的廣東汕尾市,是一個城區人口只有30多萬的小地方,出租小汽車的起步價只有3元。
據市公安局政治處主任吳雨潤介紹,楊雖然不是本地人,但從部隊轉業後,就在原廣東省海豐縣工作。1988年1月,隨著在原海豐、陸豐兩縣行政區劃的基礎上組建地級市汕尾市,楊就順理成章地進入了汕尾市公安局。
此後,楊曾長時間擔任汕尾市公安局副局長職務,直到2001年中期才正式引退。「楊的被抓,很多熟人都想不到。」吳雨潤說。
在同事眼中,楊為人謹慎克儉,住在公安局的集體宿舍樓中一個100多平方米的套間,而「家中擺設也沒什麼特別的」。楊膝下有一子一女,都在汕尾市工作。三年前其孫子出世時,家裡用的最好的奶粉還是同事出錢買的。但是,就在這樣一個略顯刻板的人物後面,卻浮現出一樁虛假按揭大案。
據說,2002年6月份,審計署駐廣州特派員辦事處正式派人進入建行廣州市芳村支行,此後不久,這一案件就逐漸浮出水面。八九月間,這起案件以審計簡報的形式,上報給了國家審計署以及國務院辦公廳,引起了中央高層的關注,廣東省公安廳隨後也成立了專案組,負責對這一案件進行徹查。
整個案件的偵查至今仍未全部結束,建行在6月27日的聲明中僅表示,已經處理了與此案件有關的八名工作人員,其中包括三名處級幹部,兩名科級幹部。但全部細節目前還難究其詳。
據《財經》瞭解,從1998年開始,楊在廣州獲得一家房地產開發公司的授權,允許其幫助銷售該公司在廣州天河區員村附近的兩棟住宅樓。
此後,他就私刻了該公司的印章,並在建設銀行廣州市芳村支行開設了新的賬戶,通過製造大量的虛假按揭,使得巨額資金迅速被注入該賬戶。據說,楊又把這一賬戶的款項,分批轉入自己的個人賬戶以及子女的賬戶名下,將按揭貸款提取出來。
知情人士指出,在這個看似簡單的過程中,銀行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按照規定,如果一個開發商要做個人住房按揭的話,只能開具單一的專用賬戶。該賬戶要受到按揭銀行的專控,以保證其主要用於購買建材等指定用途。對於尚未完工的預售房,監控應更為嚴格。
但楊竟然能夠在開發商之外,開設第二個新的專用賬戶來吸納按揭貸款,而且順利把該賬戶中的資金轉入並無明確用途的個人賬戶,除了內外勾結,似乎很難找到更合理的解釋。
有消息人士透露說,在1998年∼1999年間擔任建行廣州市芳村支行行長職務的,也是汕尾人,該行長在審計署入駐之前,已因另一件事被免職。
審計署出擊 揭開虛假按揭黑洞的是審計署駐廣州特派員辦事處,這個辦事處隱身於廣州市天河南一路一棟不足十層的半新的寫字樓內。
但這個人員編製只有100多人的審計署正司級派出單位,卻主持著對廣東和福建兩省財政關係隸屬中央的龐大資產的審計工作,其中自然也包括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在這兩地的分支機構。
實際上,這個成立於1986年的特派辦,也是中國最早設立的四個特派辦之一,目前,審計署在全國特派辦的數量已經增加到了18個。
雖然早在1983年,國家審計署就正式成立,而一開始也設有金融審計司,但對於很多從事金融審計的人而言,真正開始把目光瞄準四大商業銀行在內的國有金融機構,起點應該是在1993年。當時,根據時任國務院副總理的朱鎔基的建議,地方特派辦建立了專門的金融審計處,以便從地方上收緊對金融機構的監控。
而此前,國家審計署對中央金融機構在地方分支機構的監控,主要是採取授權地方審計廳(局)的形式來執行的。但各審計廳、審計局雖然受國家審計署的行政領導,卻與地方政府,尤其是同級政府關係過於錯綜密切,使得在很大程度上,「審計往往流於形式」,主要起作用的,「仍然是地方政府的金融意志」。
在經過幾年的摸索後,從1997年開始,各地特派辦開始在審計署金融司的統一組織下,先後對信託公司、證券公司以及四大國有商業銀行進行集中審計。
由於特派辦是作為國家審計署的直接派出機構存在的,正處級以上的職位都要審計署任命,與地方的關係相對超脫,這顯然使得一些存在非法行為的地方分支機構,開始沒有屏障地直接暴露在審計的火力之下。
10億元之謎 到底誰是廣州市個人住房虛假按揭的始作俑者?目前業界也眾說紛紜,但普遍的看法是,這一行為在1996年甚至更早的時候就已經開始醞釀了,最遲不晚於1997年就正式浮出了海面。根據審計署廣州特派辦去年對建行的抽查,最早發現的案例也是在1997年。
中國建設銀行早在上世紀80年代就在廣東率先推出了全國首家個人住房按揭貸款,一直到2000年,其在廣州市場的霸主地位都無人能撼動。但與此相伴隨,有關虛假按揭的報導也不時見諸報端。
而在2002年10月份,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當年第三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中,也首次提及個人住房貸款中的虛假按揭行為,要求嚴令查處。
關於虛假按揭,目前尚未有明確的定義,但業內一般是指房地產開發商利用內部職工或者其它關係人員的名義,將暫時無法售出的房子購入,從而套取銀行貸款的行為。
此前,對於虛假按揭的嚴重程度,業界也存在分歧。一些人認為,涉嫌虛假按揭的,只是一些規模很小的項目和開發商,無關整個地產大局;但也有不少人認為,虛假按揭實際上已經成為房地產業的「潛規則」,區別只在於結果和程度而已。
審計署公布的這一數據,雖然並不十分完整,卻揭開了虛假按揭的一角。截止到2002年6月份,建行廣州市個人住房貸款餘額約為100多億元,約佔建行全國總量的1/20,而僅抽查的八家支行,就出現了10億元的虛假按揭,也就是說,虛假率至少在10%以上。
這雖然與一些業界人士高達20%左右的猜測尚有一定距離,但比例之高,仍足以使人警醒。
外電的預計要更加悲觀,《華爾街日報》就撰文指出,由於上述結果只是審計署隨機抽查的,這意味著未來可能會發現更多的問題。
不過,所謂抽查,並不是真正的隨機檢查。據《財經》瞭解,此次審計署廣州特派辦選擇的八家支行,全部位於廣州市市區,不涉及建行在番禺、花都、從化以及增城四個遠郊區的支行。
對總計10億元的虛假按揭金額,知情人士表示,顯然也經過了精心的甄選。如果數據太小,不利於真正暴露問題,也很難引起社會關注;而一旦涉及面過寬的話,則又可能會對當地金融以及地產市場造成負面影響,「很可能無法公之於眾。」
虛假按揭定奪 7月上旬,有媒體在對審計署披露的建行廣州虛假按揭案件進行跟蹤報導時,援引建行廣東省分行某位人士的話稱,虛假按揭的數額沒有10億元那麼大。而一位廣州市房地產公司的高層也對《財經》表示,是否虛假按揭往往從程序上並不容易加以區分,很多時候只能看其主觀目的。
對於上述議論,審計署廣州特派辦的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負責人在接受《財經》採訪時明確表示,已經公布的數據的真實性「沒有什麼可以爭論的」。
這位負責人表示,對於虛假按揭的認定,審計署在五個方面都進行了詳查:審計發現,在這些虛假按揭行為中,往往是房地產開發商既充當賣方,也充當買方。
而且,從資金來源看,如果個人貸款購房的話,無疑償還月供的供貸者應該是個人,但根據審計署的審計結果,這些被認定為虛假按揭的項目,斷供之前,都是開發商每月從自己的賬戶上直接劃轉償貸的,很顯然,開發商才是真正的買主。
針對每個懷疑存在虛假按揭的樓盤,審計署對登記在冊的名義買主,每棟樓盤都選擇了樣本進行了核實。結果無一例外,要麼找到的只是一些根本不具備償付能力的民工,他們只是以幾十元的價格將身份證租借給開發商;要麼就是一些自己並未真正買房的內部職工或者開發商的朋友。在一些樓盤,甚至發現一些買主根本就不存在,很有可能使用的只是假造的證件。
另外一個重要的證據是,即使只支付10%的首期款,也應該是來自購房者本人的。但在最後被認定為虛假按揭的項目中,100%的首期款都直接來自開發商自己! 對於一些房地產公司的說法,即它們只是把樓盤以優惠的價格出售給了自己的內部職工以及其親友,斷供與公司無關的說法,這位負責人也給予了反駁。
他指出,幾乎在所有的虛假按揭中,樓盤辦理按揭的價格都高於當時的市場價格,「高多少的都有」,因為這樣有利於開發商從銀行套取更多現金。一些市價只有5000元/平方米的房子,在做按揭的時候,往往按照8000元/平方米進行按揭操作。「5000元的反而要賣8000元,難道有過這樣的『優惠』價格嗎?」這位負責人反問道。
而且,在眾多的虛假按揭中,對於申請購房者的審查,銀行也顯然沒有盡到自己的責任。因為根據1998年5月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借款人必須滿足六項條件,其中包括「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等,即使開發潭雜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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