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靈通人士還透露,該事目前被懷疑與葉不久前在澳門參與賭博時,與賭場內的高利貸者發生衝突有關,「很可能是被當地黑社會尋仇」。
一個向本報介紹情況的企業老總說,這個傳聞現在已是上海一個小社交圈內的公開秘密,但細節上並不清晰。1月6日,對於本報查詢,香港警察局公共關係科新聞值班主任回覆本報時稱:灣仔地區警署未接到有關這次襲擊的報案。
1月7日,仲盛集團辦公室主任楊有華向本報記者表示,並未聽說葉總遇襲事件,但承認葉總在香港,「略有不適,患了重感冒」。同時承認其子葉茂青先生及葉夫人李衍女士等公司高層近日都在香港,並答應就記者查詢內容與有關高層溝通。第二天,楊主任的口徑變為,仲盛集團向來低調行事,不接受媒體任何採訪,不再回答任何問題。
1月8日下午6時許,記者撥通了葉立培之子葉茂青先生的手機,他的回答是:「我也聽說了這個流言,圈子太小,最近有不少親朋好友也打電話來詢問這件事,但肯定不是真的。我父親在聖誕和元旦之間的那幾天,陪幾個客戶到美國去了,下星期就能回來。我本人在深圳,不在香港。」
一位接近葉家的消息人士表示,除非葉立培本人願意現身相驗,恐怕很難辨別這次遇襲事件的真偽。但這個傳聞至少具有很強的矇蔽性,一位熟悉葉立培的人士說,「因為葉老闆一直好賭,以前也不止一次地與賭場發生過矛盾。」
本報記者就此線索展開了深入採訪,竟意外揭開了這位地產大王鮮為人知的海外豪賭經歷。
「請君入瓮」
調查發現,葉立培好賭,在圈內不是什麼秘密,特別自他在2002年底入稟澳大利亞聯邦法院,控訴澳大利亞著名的皇冠賭場後。
葉在1980年移居澳大利亞,取得澳洲國籍,進行貨物運輸和服裝生意;1990年代回到上海進入建築業和房地產開發。
沒有疑問的是,葉立培嗜賭。「我的確是酷愛賭博。」他曾對海外媒體說:「去賭場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是一種精神上的放鬆。」
葉立培就在賭局中與澳大利亞皇冠賭場鬧出官司。本報記者就官司一事與皇冠賭場的媒介經理取得了聯繫,對方答覆:這個案件對我們而言,已經了結了,詳細情況可以向澳大利亞聯邦法庭查詢。
從澳大利亞聯邦法庭的案件資料庫中,記者調閱到了有關葉案的一份詳細材料,其間詳細記錄了葉立培在1999-2002年間在澳大利亞皇冠賭場十幾次參賭事實,乃至最後引發的一場訴訟的來龍去脈,披露了大量鮮為人知的細節。
該份資料主要包括了雙方在法庭上的呈詞、雙方律師盤問證人時的簡要問答、法官最後判決的主要依據等內容。
該材料反映出葉氏在海外的豪賭手筆之大,讓人拍案驚奇--比如,皇冠呈給法庭的內部記錄顯示,葉立培一共在皇冠中玩過19次,總的下注金額累計為1.2198億澳大利亞元(以下簡稱澳元,1澳元約合0.735美元)。這起案件的當庭爭辯中有不少環節更是極具戲劇性,連審理此案的法官GYLES J在卷宗的開頭也忍不住評價--「這是一個很不尋常、頗難處理的案件。」
案件的起因是一份「行為不良的賭場客戶」的通告。位於澳大利亞墨爾本市的「皇冠賭場」,向在美國拉斯維加斯的「中央信用公司」通報,說葉立培欠了皇冠一筆巨額賭債未還,這家公司隨即向其客戶發布了這條信息。
這家信貸評定機構實力驚人,其遍佈全球的大賭場們及許多金融機構都「參考」該機構的信息,所以「皇冠」發布的該條消息立刻給葉立培造成了一定的「信譽損失」。
2002年9月,葉立培向悉尼的西南威爾士聯邦法庭提請訴訟,狀告皇冠賭場從他在賭場的賬號裡擅自挪用220萬澳元,並毀壞他的名譽,造成5家銀行在2000年底逼他還清貸款,否則不再給他的集團繼續信貸。
此案在當年11月曾開庭審理。控方律師就中國銀行悉尼分行的貸款問題,上海虹橋工商發展銀行、盧森堡銀行等國際國內銀行中斷貸款問題,以及葉的仲盛集團資產狀況和其下屬企業與上述銀行的貸款關係展開陳述。
根據記錄,葉氏曾宣稱,自從1998年開始,他就一直是皇冠的座上賓,與皇冠有著極深的關係。據當時報紙《澳洲時代》報導,葉在皇冠的累計下注額(turn over)為1.5億澳金,尤其是在1999年,高達1.22億澳金。
據《澳洲時代》報導,葉最愛玩的方式是巴加拉(俗稱比九點,持有兩張或三張牌的總數相加最接近九的一方為贏家)。
法庭記錄顯示,通常賭博,葉立培每一次均需先拿出50萬澳元,然後由賭場提供1:1或是1:2的資金信貸,這樣使其可玩的賭本就增加到100萬或是150萬澳元。
最初幾次葉立培去皇冠手氣很好,贏了幾十萬澳元。法庭證據顯示,在2000年7月,葉立培去皇冠參賭時大敗而回,一共輸了500萬澳元,因此欠下了皇冠279萬澳元的賭債。這次賭局開始時,葉拿出了50萬澳元開賭,後來賭本不夠,又從香港電匯了152萬澳元再賭。皇冠內部資料證明,那次豪賭,葉立培並不是一個人參賭,還召集了近十名其它人士參賭,而且這十個人的機票錢都是皇冠支付的,但法庭沒有這十個人的詳細個人資料及參賭資料。
據葉立培的申明,當時在離開賭場結賬時,他曾通過翻譯向皇冠的CRAIG ASHTON要求,如果在一兩週內付清欠債,皇冠給予70萬澳元的債務減免。CRAIG ASHTON當場拒絕,葉氏隨即以再也不來賭場要挾。
葉氏從墨爾本回到香港後,也曾與皇冠在中國內地的代理人ANGELA ZHONG聯絡,要求減免賭債,據說最後ANGELA ZHONG曾答應給予葉立培50萬澳元的債務減免,條件是葉立即付清欠債並再帶500萬澳元去皇冠參賭,但是這一方案並不為皇冠所承認。此後,葉還曾住院,據說是因為「情緒壓抑」。
賭債糾紛
葉出院後,曾與ANGELA ZHONE與CRAIG ASHTON會面,葉當時告訴他們,如果皇冠將總的債務減到220萬澳元,葉可以在一小時內立刻付清。而且葉還可以再準備500萬賭資到皇冠玩,但是要求皇冠額外贈予30萬澳元的籌碼。
但是因為皇冠堅持葉氏付清279萬澳元,而不是240或220萬澳元欠款,雙方最終不歡而散。皇冠公司的電子郵件顯示,其內部人士曾建議向葉在澳大利亞的家發律師信以迫其付款。
2000年9月,皇冠CRAIG ASHTON寫信給中國辦事處,說葉正像他所威脅的那樣,沒有再去皇冠,而是在另外一家賭場「星空城」參賭(STAR CITY)。
2000年10月3日,葉立培向其在皇冠內的賬號上匯入了365萬澳元,再一次到皇冠去玩。葉相信這筆賭款足以付清欠債,而且想把超額的部分拿出來做賭資,但是當CRAIG ASHTON要求葉像往常一樣簽一份協議的時候,葉拒絕了,而是跑去看他的朋友王友恆(音譯)和施佩林(音譯)在皇冠的賭博。葉在皇冠呆了三天,據其聲明,他沒有參加任何人的賭局,也沒有授權借給別人錢。
但是皇冠的說法卻完全不一樣。皇冠說葉曾口頭告訴CRAIG ASHTON把365萬澳元匯款中的220萬打入施佩林做莊的賭局,然後剩下的145萬作為還債之用。CRAIG ASHTON在跟葉交談時有眾多人在場,除賭場人員外,包括幾米外的葉妻、施佩林,以及王友恆等。CRAIG ASHTON在向賬戶工作人員交待轉賬金額是220萬,餘款作為償債之用時,葉就在CRAIG ASHTON的身邊。
據皇冠的記錄,葉因此跟施佩林成為那場賭局中的共同莊家。最後施佩林輸完了所有的220萬,一分錢也沒剩下。
2000年10月11日,葉立培向皇冠寫信,要求把自己賬戶裡的錢在支付欠賬以後,將多餘的一百多萬部分匯回其在香港匯豐的賬戶上。但是10月19日皇冠回信說,賬戶已經沒有餘額了。差不多同時,皇冠的律師發信給葉立培,要求葉支付133.8萬澳元的賭債。
事實上,如果事情就此了結,葉立培的損失並不會很大。因為皇冠賭場曾因將其列為「最積極的賭客之一」,而由賭場獎勵了他78.58萬澳金。所以,皇冠總共也就是贏了他63萬多澳金。
但不知由於何種原因,葉遲遲未將賭資繳清。於是,墨爾本時間2000年10月16日,皇冠的一位工作人員致電美國內華達州拉斯維加斯的「中央信用公司」,以葉沒有付清133.8萬賭債為由,要求將葉列入黑名單。隨後「中央信用公司」將這條消息在自己的會員資料庫中公布,於是「中央信用公司」的簽約用戶們,包括很多的賭場,以及主要的一些旅行支票發行公司都接到了這一消息。
隨後在2000年年末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