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老插(2003-12-24 11:20:01。0)
李新安說:當我無辜被「兩規」、被「刑拘」的日子裡;當我在辦案點被折磨得死去活來的時候;當我發現紀檢辦案人員暗中密謀,企圖將我整死從樓上給摔出去,然後再說我「畏罪自殺」的時候;當打著執紀幌子的那些人在明知我沒有偷稅問題,卻責成公安機關將我「刑拘」,強令檢察機關對我實施逮捕的時候……當這一切在法制下本不該發生的事情,都已經確確實實發生了的時候,我一次次發出疑問:這一切,到底是為什麼?
紀檢是反腐敗的第一道防線。然而在1998年7月,時任江蘇鹽城市商業銀行建軍支行行長的李新安因舉報了鹽城市商業銀行16億元特大金融腐敗犯罪案件,竟慘遭報復陷害。這些替腐敗分子出面,對他打擊報復的不是別人,正是那些本應以「伸張正義、鏟除腐敗、保護舉報、維護黨紀國法」的紀檢部門!
1998年,國際金融風波席捲東南亞,在中國也是一觸即發!就在此時,開業兩年不到的鹽城市商業銀行,在行長顧干與陳壽康等人裡應外合之下,損失資金已達16億元,佔當時全部資產的90%左右,櫃面支付極度困難,擠兌風險隨時都能發生。
市政協委員李新安,於1998年7月在向當地紀檢部門一再反映無效的情況下,以《警惕,鹽城有顆金融炸彈》為題向中央作了反映,當時的國務院朱總理作出批示。12月8日,人行總行和江蘇省人行派出調查組來鹽城,使這顆金融炸彈得以控制。
然而,調查組撤離後,已暴露出來的問題並未得到應有追究,舉報人李新安卻在此後不久,被市紀委編造罪名,受到了長達175天的「兩規」及「刑拘」。
「兩規」期間,紀委副書記王世華、常委蔡南琳指使辦案人員對李新安採用50多天的車輪戰,逼其雙眼盯大電燈泡,坐「老虎凳」,罰雙手舉報紙,跪竹竿、地板,打嘴巴(往往一打就是幾百個)、抽鞭子(用塑料皮裹著粗銅心電線,沒頭沒腦地抽)。辦案人員楊金春還採用指供、誘供的手段,逼著李新安承認行賄這個壓根就沒有的事實。
與此同時,他們還幾乎查遍了建軍信用社所有幹部職工,有過業務往來的信貸單位也幾乎一個不漏的成了審查對象,很多廠長、經理、財務科長被關進了紀委的辦案點,有的被關押5次之多,有的連續9天9夜不准睡覺。
儘管這樣還是沒能找出李新安的分文問題,至此本應放人。可在1999年7月的一天,辦案人員吳高林對李新安說:「領導今天說了,你這種人不能放,如把你放出去,就等於放虎歸山!不知有多少人就得被關進來!我們與你的鬥爭,已發展成你死我活的敵我鬥爭!領導交代我們,現在對你的政策是有問題要辦,沒有問題也要辦,總之必須把你給辦掉!我們也是混飯吃的,你可不能怪我們……」
為了辦掉李新安,儘管建軍信用社沒有偷稅漏稅,計高成(紀委書記)、王世華、蔡南琳等人仍以「涉嫌偷稅」的罪名,將李新安送進了看守所。他們讓公安局幾次報送批捕材料。偷稅事實不存在,檢察機關頂著壓力不予批捕,但是蔡南琳等人還是沒放過他,給了李新安 「取保候審」的尾巴,直到一年期滿。
為了顯示蔡南琳(紀委副書記)經常講的「紀委哪有辦錯案件的」這一絕對真理。她又以一個無中生有的藉口,責成商業銀行黨委給李新安黨紀處分,並授意不予安排工作。
本來紀委的辦案經費是由財政拔付,但近幾年來,王世華、蔡南琳等人卻借辦案之機不斷強索經費。
2000年6月29日,鹽城市商業銀行開發支行行長李祥案發,顧干決定從本行劃給市紀委辦案經費35萬元。開發支行在2001年的一份報告中寫道:「由於6。29案件期間發生的費用及其它費用250萬元等未列入成本,2001年實際虧損3450萬元。」
然而,如此一筆一筆的資金,在市紀委的財務賬上都查無記錄。群眾反映說,顧干給紀委的35萬元是匯到市水利局招待所的,而該所的承包人為蔡南琳的丈夫。蔡南琳等人還直接向被審查人員索取辦案費用。
1999年8月15日晚,市紀檢辦案人劉漢坤、吳高林進入關押李新安的房間說「為了辦你的案子,我們前後抽調的有上百人,吃的、住的、用的,內查外調的旅差費,前後已花了近百萬元,你必須拿10萬元給我們貼補貼補。」李新安的父母救子心切,被迫低價賣掉自己的住房。可是蔡南琳等人在收到錢的當天夜裡,就把李新安關進了看守所。如今幾年過去了,儘管李新安多次追要,此錢一直未退。
受無辜株連的建軍信用社彭俊銘、陸斌、王署、陳寧、喬國萍等每人都被他們逼去了5000元辦案費,至今分文未退。還有不少被關押過的人員都有類似的遭遇。
2000年上半年,李新安冒著被暗殺和重進監獄的危險,再次向省和中央進一步揭露顧乾等人與社會不法份子內外勾結捲走巨資,以及此案背後的內幕真相。在省紀委和省檢察院領導的親自過問下,顧干、李祥等一大串犯罪嫌疑人相繼落網,還牽出了「江蘇第一貪」原鹽城市市長、省建設廳長徐其耀這一震驚全國的腐敗大案。
2001年2月15日,顧干案件開庭審理,出乎意外的是,顧干與不法份子內外勾結,惡意放貸,造成16億呆賬,其中有6個億落入騙子腰包的事實,由於執紀部門未作移送,公訴機關在起訴書中也就隻字未提。顧干只落了個「判二緩三」的緩刑。事實證明,鹽城市紀委的計高成、王世華、蔡南琳等人已成了為腐敗分子掩蓋犯罪、壓制舉報、迫害舉報人的工具。
現在,李新安所舉報的問題,已經全部得到證實。在商業銀行組建後的幾年時間裏,他和群眾對這些問題的舉報也從未停止過。然而,這些材料總是落入被舉報人手中。
事實已經證明李新安舉報的準確性,但他卻沒有得到一個公正的對待,仍然還在蒙冤。
長達175天的無辜關押,給李新安的身體、精神上的傷害都是十分嚴重的。現在他留下了眩暈病、頭痛病、雙眼黃斑部病變、屈光異常,由於長期遭受刑訊逼供,造成了嚴重的恐懼症和失眠症等。
給他家人造成的傷害也是非常慘重的。他83歲的老父,是一位黃埔老人,因此而憂憤交加,於2000年4月7日含恨去世。老母受不了打擊得了中風,直到現在還臥床不起。大姐受刺激過重,精神失常。還有岳父母也含恨病逝。現在,李新安被無辜剝奪工作權利已近五年之久,為防黑勢力的追殺,他有班不能上,有病不能治,有家不能歸,面對諾大中國和茫茫人海,他竟沒有安全存身的地方!
--原載《中國關注》2003年第11期。
(《中國關注》:國際標準刊號ISSN1727-7221)
*******************************************************
今年三四月間,中共鹽城市委改組了紀委。市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的計高成調至市政協任主席,原紀委副書記蔡南琳調至市政法委任副書記,原紀委三室主任調至司法局任副局長,與此同時,還有六七個紀檢幹部也被挪了個位子仍在做官。特別是紀委副書記王世華,則被調至省文化廳任紀檢書記。劉漢坤、吳高林等幾個打手,至今仍在紀委作惡。
鹽城市紀委原副書記蔡南琳等少數紀檢幹部,這幾年來嚴重違法辦案,大搞刑訊逼供,並借辦案之機大肆敲詐勒索在他們的淫威之下。遭受摧殘的絕非只有李新安一個。他們給鹽城人民已造成了極其嚴重的災難性後果。例如中國銀行鹽城分行陳啟良一家6人也無辜慘遭刑訊逼供、並被敲詐勒索。這是陳啟良家人提供的部分證據:
1997年10月9日,原鹽城市紀委副書記、現市政法委副書記蔡南琳、原鹽城市紀委三室主任、現市司法局副局長楊金春等人因調查他人經濟問題,將中國銀行離退休幹部陳啟良一家6人全部「雙規」,其中5個是非黨員。
「雙規」時間累計長達251天。他們採用揪頭髮、跪地板、皮帶抽、皮鞋踢、手銬吊等極端殘忍的手段,對陳啟良一家進行刑訊逼供,連4cm粗的木棍都打斷了。他們還將陳啟良這60多歲的老人懸空吊在天花板上,用棍棒抽打達17小時,致使其突發腦鯁塞被急送醫院搶救。從「雙規」辦案點出來後,陳啟良一家無不傷痕纍纍,圖為陳啟良出來後拍下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