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4-01-13 17:56:00作者:
見證就是「testimony」,而不是證明,是對信仰的公開表白,並不是為了向公眾拿出自己所信仰的神存在的證據,那種事情在基督教裡面是「護道學」要做的事情。所以楊小凱的見證我很尊重,因為這畢竟是他對神的愛慕,在見證中是無理性可言的,雖然他說得那麼理性,愛神要忘我,哪來的理性。
諸位仁兄竟然把基督教和未來中國聯繫在了一起,竟然希望上帝先給中國難產的憲政熱身。想法雖好,但是可能你們一次都沒有去真正的教會,不瞭解基督教在中國的實際情況,以及根本不理解基督教本身的規律。
我從我的見證開始試圖把這些問題理一理。
喜歡基督教和信基督教是完全兩回事情。喜歡基督教的人我們叫「慕道友」,信基督教的人是「基督徒」。我從高一開始就應當算「慕道友」,那都是來源於 「良友」、「益友」電臺的吸引,我覺得他們的聲音很好聽,那種「把你的財富放在天上,跟我走」的說話方式很刺激。也一直讀聖經、去教堂。
真正相信的只是一天晚上,那是大二了,因為什麼事情我感覺到我的人生的所有的驕傲都被擊垮了,我就跪下來說,主啊,救救我。然後就突然有醍醐灌頂的溫暖和被拯救的回音。那時候我一下子就明白了,基督教最大的內核並不是說,「主在」,而是,「求主,主在」。基督教是一個非常精妙的禱告結構,所有的目的就是為了建立上帝和人之間的聯繫。路德之所以開始新教新路,也是希望這個溝通過程更加直接,也更加不被誤導。(當然,天主教有另外的想法,此處暫時不討論)
「禱告」是基督教的核心,凡事必先禱告。對於基督徒來說,禱告是很幸福的事情,每每我在安靜處向主禱告的時候,人生就被穩穩地托住,好像孩子在母親的懷抱。維特根斯坦說,凡是能說清楚的,都可以說清楚,凡是不能說清楚的,我們必須保持沉默。這是哲學家的態度,對於信仰者來說,無須沉默,禱告即可。
對於我來說,神的真實性根本用不著論證,你放出一萬條證據給我說神不存在我也不在乎,因為他天天托著我,這是極為個人的體驗,而且他根本就不是實證體系之產物,必然不會被實證所擊倒。我理解他和理解自己的死亡一樣切實,無法言傳,別人也無權干涉。這是我最重要的權利。失去言論自由,我還能閉嘴,失去信仰自由,我只能自殺了。
至於對於基督教的傳播來說,有一些護道的東西會更好點,就彷彿一個好的營銷體系能幫助好產品得到更好推廣一樣。但是問題是,這些不重要。你信不信神,不是我能幫助你相信什麼的,你信神,是你對神的存在做的自由意志判斷,這個判斷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決定,靠什麼營銷體系的誘騙根本不能讓你作出真正的決定。而且,一個靠嚇唬和誘惑而成為的基督徒,是一個太容易在嚇唬和誘惑之物消失之後背叛主的人了。
因此,從基督教的角度上看,如果告訴大家基督教有利於民主之類,頂多是激起更多的人喜歡同情基督教,但卻不能讓更多的人成為基督徒。因為信仰上帝之國的人,不能衝著地上理想國的名頭加入基督教,那樣,你就找錯了路。
在基督教裡,信神得越深越受到尊重,所以一些不識字的婦女或者農村的信眾,反而是基督教的中堅和骨幹,在「靈命」中,在主的心中,他遠遠超過那些游離的有知識的基督徒。「大眾基督徒」在中國的人數有千萬之眾,他們的民主素質並不比其他非基督教徒好多少,這些人恰恰是很多憲政人士認為是素質底無法成為憲政基礎的人。現在你們把基督教列入憲政的熱身項目,是不是很自我矛盾,結果很滑稽?
基督教是救人的,不是救國的。基督徒心目中追求的國度,是和「啟示錄」、「主再來」相關的充滿了死亡、審判意象的「上帝的統治」,不是「三權分立」人的統治。自由主義憲政最大程度保護每個人惡的權利,而基督教要求每個人懺悔所有的罪惡。這在邏輯上是兩條道路。
如果在公共領域把這兩件事情做在一起(傳播基督教、傳播憲政理念),就會發生非常古怪的問題:傳播者到底是抨擊人的惡,還是保護人的惡?是希望抗爭內在化,還是希望抗爭世俗化?當然,基督教和自由主義還是很多時候可以同一口徑的,比如對人權的捍衛、比如對宗教信仰的捍衛、對惡勢力的反抗,所以在韓國,基督教對一個已經有憲政合法性存在的國度的正面作用是有的。但要靠基督教來全面建立憲政的合法性,必然要遇到上述邏輯不一致的領域,這是非常致命的。
其實基督教救國論或者類似宗教可以幫助民主的論斷,一直就存在,但是一直得到的反響就不多。任不寐的神學自由主義就是一個代表,但是如果大家觀察仔細的話,就會發現,任主要是在人權和自由方面進行呼籲,因為在這些方面,基督教和自由主義是不矛盾的。
至於遠志明的東西,我只感覺可怕,一個人竟然論證中國是「神州」所以曾經是神來過的國度,老子可能是上帝的化身之類的東西,我說一句這是異端總不為過吧。我們要傳的福音是主的福音,不是某些人某些團體某個民族的福音。
基督教不是民主工具、不是救國法寶,他只是一個個人層面的信仰,在這個話語體系中,主的聲音獨大。
諸位仁兄竟然把基督教和未來中國聯繫在了一起,竟然希望上帝先給中國難產的憲政熱身。想法雖好,但是可能你們一次都沒有去真正的教會,不瞭解基督教在中國的實際情況,以及根本不理解基督教本身的規律。
我從我的見證開始試圖把這些問題理一理。
喜歡基督教和信基督教是完全兩回事情。喜歡基督教的人我們叫「慕道友」,信基督教的人是「基督徒」。我從高一開始就應當算「慕道友」,那都是來源於 「良友」、「益友」電臺的吸引,我覺得他們的聲音很好聽,那種「把你的財富放在天上,跟我走」的說話方式很刺激。也一直讀聖經、去教堂。
真正相信的只是一天晚上,那是大二了,因為什麼事情我感覺到我的人生的所有的驕傲都被擊垮了,我就跪下來說,主啊,救救我。然後就突然有醍醐灌頂的溫暖和被拯救的回音。那時候我一下子就明白了,基督教最大的內核並不是說,「主在」,而是,「求主,主在」。基督教是一個非常精妙的禱告結構,所有的目的就是為了建立上帝和人之間的聯繫。路德之所以開始新教新路,也是希望這個溝通過程更加直接,也更加不被誤導。(當然,天主教有另外的想法,此處暫時不討論)
「禱告」是基督教的核心,凡事必先禱告。對於基督徒來說,禱告是很幸福的事情,每每我在安靜處向主禱告的時候,人生就被穩穩地托住,好像孩子在母親的懷抱。維特根斯坦說,凡是能說清楚的,都可以說清楚,凡是不能說清楚的,我們必須保持沉默。這是哲學家的態度,對於信仰者來說,無須沉默,禱告即可。
對於我來說,神的真實性根本用不著論證,你放出一萬條證據給我說神不存在我也不在乎,因為他天天托著我,這是極為個人的體驗,而且他根本就不是實證體系之產物,必然不會被實證所擊倒。我理解他和理解自己的死亡一樣切實,無法言傳,別人也無權干涉。這是我最重要的權利。失去言論自由,我還能閉嘴,失去信仰自由,我只能自殺了。
至於對於基督教的傳播來說,有一些護道的東西會更好點,就彷彿一個好的營銷體系能幫助好產品得到更好推廣一樣。但是問題是,這些不重要。你信不信神,不是我能幫助你相信什麼的,你信神,是你對神的存在做的自由意志判斷,這個判斷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決定,靠什麼營銷體系的誘騙根本不能讓你作出真正的決定。而且,一個靠嚇唬和誘惑而成為的基督徒,是一個太容易在嚇唬和誘惑之物消失之後背叛主的人了。
因此,從基督教的角度上看,如果告訴大家基督教有利於民主之類,頂多是激起更多的人喜歡同情基督教,但卻不能讓更多的人成為基督徒。因為信仰上帝之國的人,不能衝著地上理想國的名頭加入基督教,那樣,你就找錯了路。
在基督教裡,信神得越深越受到尊重,所以一些不識字的婦女或者農村的信眾,反而是基督教的中堅和骨幹,在「靈命」中,在主的心中,他遠遠超過那些游離的有知識的基督徒。「大眾基督徒」在中國的人數有千萬之眾,他們的民主素質並不比其他非基督教徒好多少,這些人恰恰是很多憲政人士認為是素質底無法成為憲政基礎的人。現在你們把基督教列入憲政的熱身項目,是不是很自我矛盾,結果很滑稽?
基督教是救人的,不是救國的。基督徒心目中追求的國度,是和「啟示錄」、「主再來」相關的充滿了死亡、審判意象的「上帝的統治」,不是「三權分立」人的統治。自由主義憲政最大程度保護每個人惡的權利,而基督教要求每個人懺悔所有的罪惡。這在邏輯上是兩條道路。
如果在公共領域把這兩件事情做在一起(傳播基督教、傳播憲政理念),就會發生非常古怪的問題:傳播者到底是抨擊人的惡,還是保護人的惡?是希望抗爭內在化,還是希望抗爭世俗化?當然,基督教和自由主義還是很多時候可以同一口徑的,比如對人權的捍衛、比如對宗教信仰的捍衛、對惡勢力的反抗,所以在韓國,基督教對一個已經有憲政合法性存在的國度的正面作用是有的。但要靠基督教來全面建立憲政的合法性,必然要遇到上述邏輯不一致的領域,這是非常致命的。
其實基督教救國論或者類似宗教可以幫助民主的論斷,一直就存在,但是一直得到的反響就不多。任不寐的神學自由主義就是一個代表,但是如果大家觀察仔細的話,就會發現,任主要是在人權和自由方面進行呼籲,因為在這些方面,基督教和自由主義是不矛盾的。
至於遠志明的東西,我只感覺可怕,一個人竟然論證中國是「神州」所以曾經是神來過的國度,老子可能是上帝的化身之類的東西,我說一句這是異端總不為過吧。我們要傳的福音是主的福音,不是某些人某些團體某個民族的福音。
基督教不是民主工具、不是救國法寶,他只是一個個人層面的信仰,在這個話語體系中,主的聲音獨大。
(2003-01-31於關天茶舍)